『壹』 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分析】:1、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国家机关人员死亡后丧葬费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和孤儿40%,孩子应给到18周岁为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贰』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领取
1、纳入了社会统筹的,退休费是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
2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死亡退休职工的死亡证明书、火化证到社会保险机构申领。
3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除需要相同证件外,有的单位还需要合法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
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之后有哪些待遇?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其实和普通居民去世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可以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家属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及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余额,领取家属生活金等等待遇。
1原单位可能会给慰问金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如果是有一些特殊贡献或者是大领导的,原单位一般会组织追悼会。而这种的话,追悼会的费用将会由原单位来承担,并且原单位还会给予一定程度的慰问金,大概是在2000元左右。
如果死者亲属自行组织追悼会,原单位一般也会参与,并且同样会给慰问金。但是如果是死者家属自行组织的追悼会,追悼会的费用将由家属自行承担。
2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职工去世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但是每个地区的丧葬费有所不同,丧葬费的待遇也存在较大的差距。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丧葬费的发放标准为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6倍。但是各个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又有所不同,一般是以省级地区的确定的待遇为标准。比如有些地方规定,丧葬费确定为5000元,但是也有地方,将丧葬费定为当地社平工资的两倍。
3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相关通知,我们可以知道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离退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退休抚恤金是按照退休前的基本工资发放20个月,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抚恤金是发放40个月,定为烈士的抚恤金是发放80个月。(企业退休人员的抚恤金最低9个月)
对于一些基本工资较高的,比如每个月基本工资就能拿到6000元左右,那么这样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就能领取到6000×20=12万元。
但是对于很多企业退休人员,他们的基本工资比较低,一次性抚恤金很多时候也就只有9个月,如果基本工资只有2000元,那么一次性抚恤金就只有2000×9=18000元。
具体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各个地方都有所不同,具体的还要看当地的政策。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
遗属生活补助金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领取的。
1.退休人员死亡后,其身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依靠死者提供的。
2.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在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
3.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是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
只要符合这其中一个条件的遗属就可以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农村户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城镇户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具体的金额发放,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叁』 邮政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丧葬费: 可能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但最高也有一次性补助10个月基本退休费(有遗体火化证才能领取),包干使用,即多不退少不补。 抚恤金是单位发给伤残职工的和死亡职工受供养直系亲属的,可以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抚恤金的标准:因公牺牲标准按其基本工资额的40个月计发,病故按20个月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肆』 邮政局退休员工死亡有那些补偿
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除参照国家相关规章外,具体还有结合地方的规定。下面浙江的供参考:1、所在单位办理离、退(职)休人员减少手续后,社保经办机构在次月结算基本养老保险金时一并支付丧葬费,支付标准为4000元/人。由单位发给死亡人员家属。 2、一次性抚恤金支付标准:①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因工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因病死亡的,为本人退休前10个月工资(不包括市定补贴和各种津贴补贴)。②根据浙老干[2006]11号文件,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去世后,因公牺牲的按40个月的离休金计发;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按20个月的离休金计发。(自2004年10月1日执行)。
『伍』 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问题
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是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的工资;抚恤金全国没有统一标准,由各省市统一规定。一般抚恤金标准,是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的补足标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