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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农业委员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1 06:55:49

Ⅰ 谁有————中核219号文 《关于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养老保险

【分类细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93.07.12

【实施日期】1993.07.12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部发〔1993〕61号

【主 题 词】

关于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局: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离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到1992年底已
达2600万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要求实现离退
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呼声越来越高。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是政府
的职责,也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各级劳动部门应认真研究,
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服务办法,以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为离退休人员创造一个良
好的生活环境。为做好这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离退休人员管理服
务组织

目前,许多地方已经成立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委员会,下设管理服务办公室,
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文体、社会公益活动,受到了离退休人员和企业
及社会的普遍欢迎。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未受到
重视。为此,各地劳动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建议当地政府学习有些地方的
做法,尽快建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规划、制定离退
休人员管理服务的方针、政策,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负责监督管理服务费用
的使用。委员会可由劳动、财政等部门和工会组成,日常工作主要由社会保险管理
机构负责。其职责是:指导各级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服务费
用的筹集与管理;组织指导以社区为单位兴办家务服务公司等第三产业,为离退休
人员的特殊需要提供服务。各级管理服务机构可配备少量管理人员,可聘请身体条
件好、年龄合适又具备一定的组织和领导能力且热心于公益事业的离退休人员参加
管理服务工作。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并
充分发挥我国社区建设的优势,逐步在各街道办事处建立起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
构。离退休人员居住相对集中的大型企业和远离城市的企业,可在企业内设立离退
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由企业和地方劳动部门双重领导,积极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对居住在农村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可根据离退休人员的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地成立
管理服务机构。

在已经由工会组织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地区,劳动部门要积极支持、
参与和配合,与工会共同搞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内容

首先要认真对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责进行一次调查分析,弄清楚哪些职责应逐步
由企业分离出来,主要由管理服务机构承担。

各级管理服务机构要本着“诚挚关怀、热情服务”的宗旨,切实为离退休人员
办实事、办好事,为企业分忧解难,逐步形成“养、医、乐、学、为”一体的综合
管理服务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尽快实行离退休费用的社会化发放,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减轻企业的负
担。发放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可以委托银行发放,也可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管理
服务机构发放。对于易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可委托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发
放。

2.定期组织离退休人员学习,使他们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内、
国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举办各种类型的老年大学
让他们能学习一些专业知识,充实晚年生活。

3.关心离退休人员生活,提供热情、周到的生活服务。各级离退休人员管理服
务机构要建立离退休人员管理档案,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和身体状况。
对家庭经济条件差、生活有困难的离退休人员,要尽可能帮助解决;对身体条件差,
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因病住院需要护理等特殊需要的离退休人员,要通过组
织互助服务和家务服务公司提供有偿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只收取成本费用),以
减轻其家庭的负担。

4.维护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制教育,使离退休人员明确了解自己
的合法权益。对无理扣发离退休费,虐待离退休人员,侵犯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
现象,各级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可诉诸法律,以保护离退
休人员的切身利益。

5.组织多种形式的娱乐健身活动,使离退休人员延年益寿,安度晚年。同时可
以充分利用离退休人员的特长,组织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让他们发挥余热。

三、要因地制宜地建立离退休人员活动基地和福利事业,为离退休人员提供必
要的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

目前有的地区建立了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了娱乐活动场所
和生活服务,得到了离退休人员的赞扬。但也有少数地区存在不顾基本条件而贪大
求全,急于建立大型活动中心、甚至违反基金管理规定的现象。各级劳动部门对此
应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予以纠正。今后,活动基地的建设要本着“分散与集中相结
合,重点放在社区”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要将分散建立以社区为主的、小型的不
以赢利为目的的活动基地为重点,以利于更多的离退休人员参加活动,并根据离退
休人员的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设置相应的娱乐活动项目。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兴
建“养老院”、“老年人康复中心”、“临终关怀中心”等社会福利性的生活服务
设施,也可以组织身体条件好的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兴办家务服务和护理服务为
主要内容的福利事业和实体。

四、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需经费,按各地现行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分工,
由劳动部门或者工会分别商当地财政部门,通过一定的渠道专项提取、专款专用,
并应及时将各项经费下拨给各级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于远离城市、离退休
人员居住相对集中、以自己管理为主的企业,应将这些企业上缴的管理服务费用的
大部分予以返还。具体办法可由地方自行制定。
中核219号文 《关于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也应以此文件为依据

Ⅱ 县市级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是什么样的单位

社会保险管理局是什么样的单位?
社会保险管理局,简称为社保局。属于事业单位,主要管理社保这块的相关工作,比如投保人的资料,负责以后医疗等的报销工作等等。
对于前途,可以帮你分析一下:工作和工资稳定,一般都是一周双休,朝九晚五的工作模式,毕竟都是社保部门,福利是肯定的。工作的挑战性不是太大,只要按时上班,服从安排就可以了,对于前途,我相信你已经知道答案了。

Ⅲ 离退休人员办理资格认证到底在哪儿办

根据青劳社办[2008]55号文件规定,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实行内无障碍动态认证管容理,认证范围如下:基本信息已进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库,并在本市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认证程序: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将所辖社区企业离退休人员认证工作分解落实到退管工作人员和社区退管协理员,由其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辖区内离退休人员情况,直接在认证花名册上作认证标识。

Ⅳ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信息报送、接待、保密和机关财务等日常工作。
(二)人事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组织有关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研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
(四)财务资金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市人才引进与开发专项资金;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
(五)社保基金监督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再就业资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控诉举报,组织查处有关案件;负责对企业年金业务的监管和社会保险交费基数的核实监督。
(六)人力资源市场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承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项目经费资助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和审批工作;拟定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承办市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
(七)就业促进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拟定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八)职业能力建设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拟定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及评选表彰工作;拟定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九)军官转业安置科(市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编制2名(含军转办主任)
拟定全市转业军官安置、培训计划,承办市直机关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定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组的具体工作。
(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 编制4名(含外专局局长),职数1名
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拟定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海外留学人员和回国定居专家、学者的工作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引智项目的征集、对接和成果评估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事业单位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的核准备案;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指导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组织指导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辞职、辞退等事宜。
(十二)公务员管理科(市公务员局) 编制4名,职数2名
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定级、考核、任免、培训、交流、纪律、奖惩、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任、转任、轮换(岗)和挂职锻炼的具体事宜;承办市政府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审核和办理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具体事宜;负责市政府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和作风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办公务员法制宣传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和省以上驻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工作;负责享受特殊贡献待遇人员的审批工作;负责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待遇的审批工作(自收自支单位除外);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四)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拟定全市劳动关系政策;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拟定全市地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工作;拟定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全市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劳动保障监察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十五)社会保险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综合管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市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拟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市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审核办理市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市企业的职工退休事宜;拟定城镇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办法;拟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审核市属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拟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办法和个人帐户管理办法;组织调整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标准;拟定职工疾病、生育、工伤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定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集、审核、备案和管理制度。
(十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拟定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实施协议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办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承办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
(十七)农民工工作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表彰工作;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相关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信访调解仲裁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指导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工作;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负责有关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工作。
(十九)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Ⅳ 民政局工作人员名单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2机构设置

编辑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工作;负责草拟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县民政工作年度计划;负责文秘、信息、宣传、督查、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办公自动化、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预算内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管理、监督;负责全县民政业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控购物资和会计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系统财务、统计业务的指导、培训工作。



社救科


负责全县抗灾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的申请、接收、管理、分配并检查监督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统筹管理全县社会救济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及特殊对象的救济和补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工作;制订全县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承 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义诊等活动的申报工作;指导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发行工作和福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调查研究革命老区建设情况;协调指导老龄工作;监督检查老区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农村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负责新安江库区和上标库区移民的扶持;承担县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优抚安置科


组织协调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和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实施本省优抚办法和标准,负责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和转业士官、退休志愿兵(士官)、退伍义务兵、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员、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士官)的建房工作和干休所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工作;承担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会事务科


负责起草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设在本县的社团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监督社团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民间组织;指导和监督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社团的管理工作;承担县民间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驻地迁移及界线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制订本县地名规划;负责审批由县直接管理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负责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指导地名档案管理和地名图、书、志的编纂工作;承担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调查研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培训村委会主任;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介绍机构的工作;负责管理婚姻证件及婚姻登记工作的核查;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倡导文明婚俗,指导收养登记机关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老龄办


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向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联系协调老年协会和老年社团的活动,引导老年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负责与各乡、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直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有关事项的协调工作。

Ⅵ 阳泉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编制5名,职数2名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政务公开、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督查、信访接待及政务值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编制3名,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财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局工、青、妇等群团的工作。
(三)综合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研究财政改革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拟定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资源收入等具体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审批全市及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收费的立项和标准;负责提出设立政府性基金的初审意见,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审核工作;拟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及发布规划,监督彩票发行;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四)税政法制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组织监督地方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财政行政执法活动;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研究税收发展战略,提出改善税收结构和平衡税负的建议;组织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完善地方税收制度;会同市地税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的调整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
(五)预算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贯彻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并拟定市对县区的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办理市与县区年度财政结算;编制市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预算草案;承担市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工作;办理市级预算追加事宜;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市级部门小汽车编制核定及配备工作;编制和组织执行全市非贸易外汇支出计划;承担全市罚没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的联络工作;承担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六)国库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编制4名,职数2名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市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编报全市财政收支月报;编制并汇总市本级及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总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年检;拟定地方政府债务发行计划,负责地方政府内债有关会计核算及管理工作;管理市级非税收入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及其专户;研究和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改革工作;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工作,监督市级政府采购合同执行与管理支付结算手续等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旅游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拟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八)文教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定事业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九)经济建设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承担工业、交通、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商品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十)农业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研究全市财政支农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口事业、企业财政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企业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承担全市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拟定全市非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企业收入分配政策和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市级企业亏损补贴的核拨;研究提出全市企业发展和行业促进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专项财政扶持政策,并管理有关资金;参与制定全市产业政策。
(十三)城建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承担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城建资金投资项目概(预)、决算的具体审查和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制订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等;审核提出下年度城建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城建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组织督促城建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管理、监督城市公用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外债与地方金融科 编制3名,职数1名
负责管理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转贷(赠)、偿还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贷款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项目申报及资金的管理考核;负责管理财政担保业务,建立偿债基金制度;拟定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及资产实施监管。
(十五)会计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承担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办法,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会计职称的考试、考核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信息化建设;指导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珠算协会、会计理论研究等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六)财政监督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财政性专项资金合法、合规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检查县区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十七)煤炭基金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贯彻落实煤炭可持续发展三项经济政策,组织制定具体办法;负责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管理及收支预算管理,对基金收支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负责基金代征机构和市煤炭基金稽查支队业务经费管理及业务工作指导等。
(十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贯彻落实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制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指导、管理和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
(十九)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Ⅶ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纪检、监察职务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机要、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文书档案、保密、印鉴、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二)人事法规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技术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和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承办交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提出全市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资金投资建议和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和场站规划。
(四)财务收费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工作;负责收费公路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五)公路建设管理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编制3名,职数1名
贯彻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相关政策;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承担专用公路、一般干线和县乡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公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定工作;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六)运输管理科(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参与拟定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市道路运政管理工作;承担交通枢纽、运输场站初步设计审核、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道路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城市客运管理及运营指导工作;承办全市公路运政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七)科技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科学技术、教育、信息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政策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技术规范、规程;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改造、技术培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开展交通科技开发、成果推广工作;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
(八)路政治超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承担交通运输路政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公路路政方面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治超工作政策、制度和标准;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负责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承担公路治超站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九)市地方海事局 编制2名,职数1名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所有水域的船舶安全和水上安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辖区船舶、船员、水上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航道等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和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水上交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和行政复议工作。

Ⅷ 山西阳泉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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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阳泉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怎么样

简介:阳泉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阳泉市农业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9名,工勤人员1名。领导职数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注册资本:2.6万人民币

Ⅹ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政策宣传怎么写

一、党政总揽一体化。从2000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行了以“两个置换”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改革,随着家公有企业的民营化或破产关闭,1132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逐步与原企业脱钩,由过去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确保了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解决了退休人员老有所养的问题。为更好的实现退休人员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快捷、规范地搞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从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统一全市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成立了以分管社保工作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为正副组长的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津市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明确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市政府把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作为全市的一项系统工程,从一个方面的工作提升到全市综合工作的高度,实行了科学的部署和调度,并建立了“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办公室--街道办事处(乡镇)劳动社会保障站--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社区离退休人员自管小组--退休人员文体活动协会”这样一套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多方促进系统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部门明确了本部门的职责,市劳动社保部门制定了22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章,牵头和指导全市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市委组织部和各办事处党工委制定落实了社区党支部制度;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加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宣传方案;市财政局落实了各劳动保障站和社区的工作经费;市总工会和文化、体育局制定了定期指导组织开展活动的制度,各部门齐心协力,有力地推进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机构建设标准化。首先,我们在四个街道办事处分别明确一个社区作为示范点,由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办公室具体指导,区分不同情况、不同层次,建设好相应阵地样板,然后在全市全面推广,确保了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的质量。如对于城隍庙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我们一是斥资126万元购置了社区办公用房,配置了高标准管理服务设施,组建了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安排了必要的学习资料,配备了门球场、乒乓球室、棋牌室、书画室、健身房等文体娱乐设施;二是明确编制,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了管理服务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的培训,落实了一支素质较高的管理服务干部队伍,现全市社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中,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的占35%;三是对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比照行政事业单位标准,安排了人员经费及办公费,除2003年按照每个社区2万元落实基本工作经费外,2006年又按照每名退休人员20元标准安排了退休人员服务经费。
四、服务到位规范化。为了保障进入社区的退休人员能够及时顺利地享受高标准的各类服务,快捷地办理各项事务,我们一是将所有业务工作进行科学的分类;二是制订了一套完善的业务工作流程图;三是公布了七项业务工作办事指南;四是严格规范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行为;五是强化了业务工作监督约束机制。现企业离退休人员较多的重点社区基本做到了“查询有摸的、办事有看的、咨询有问的”(即电脑触摸查询系统、电子显示屏和办事指南、专门的社保咨询服务工作人员),为了达到企业离退休人员真正与社区挂钩的目的,2004年底,我们利用国家调整养老金待遇的契机,通过将调待工作全面落实到社区的形式,使每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与社区和社区工作人员实现了面对面的对接,目前,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与社区见面率达94%以上,除837名长期居住外地的退休人员外,全部找到了他们自己的“新家”。2006年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工作,我们全部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高效准确和规范化。
五、责任明确制度化。在制定了22项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规章的基础上,严格推行三项制度管理。一是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项项任务有人管,人人肩上有责任;二是推行业务工作层级负责制,强化各级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及其干部职工的责任心,确保业务工作质量;三是推行办事程序公示制,明确工作要求和服务准则,提高了服务质量,融洽了与工作对象的关系。
六、社区组织网络化。一是在全市24个城区社区建立健全了社区党支部和专门的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使前几年因企业停产或关闭后找不到归属的共产党员回到了组织的怀抱,一位下肢瘫痪的退休老党员曾摇着轮椅到社区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时动情地说:“今天我有一种回家的感觉。”二是创造性地将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与社区党建“三联三创”有机结合,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献爱心主题活动。四年多来,社区工作人员先后为卧病和高龄离退休人员义务服务达160多人次。去年,三洲街社区退休孤寡老人肖泽舫,在他生病期间和生命的最后日子里,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的同志们象亲人一样,给予了他细心的照料,死后又按照他的生前意愿进行了安葬,老人生前非常感动,将自己的房产和7400元现金存折捐赠给了社区用于公益事业,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收到了很好的引导示范效果。三是全市各社区组建了京剧协会、门球协会、书画协会等离退休人员专业文体活动协会11个。每年组织开展活动10多次,极大地丰富了离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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