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9年湖北荆州市洪湖市职工退休工资如何涨
2019年3月20日,人社部公布了《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总体调整水平是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所以,总体来看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不会有多大变化。总体上涨钱数会比去年略多一点。
② 湖北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额调整:所有调整对象按退休退职时间分为三档进行定额调整。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199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以及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分别按45元,40元和35元的标准定额增加养老金。2、挂钩调整:(1)与本人退休、退职前的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元;(2)与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1.4%。3、倾斜调整:共分七种情况进行调整。(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享受供给制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享受供给制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4)符合政策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5)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岁,不满80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1年12月31日年满80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6)属于在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额外再增加15元;(7)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养老金未达到当地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给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之三规定: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③ 湖北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根据人社部和财政部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49%。略低于人社部规定的4.5%上限。此次调整将惠及全省600多万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并要求于7月1日前补发到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④ 2019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政策,武汉,医保缴费多少年
2017年最新湖北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细则
据悉,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我省调整水平按201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调整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具体办法为:
一、定额调整。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二、挂钩调整。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三、倾斜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四、对高龄人员,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五、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七、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
鄂人社发〔2015〕16号文件明确,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原渠道解决。
省人社厅强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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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湖北何时上调养老金
法律分析:2021年湖北养老金上调方案
截至6月18日,已有半数以上的省/市/自治区公布了调整方案,根据这些地区的情况来看,今年养老金上调还是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7元。
2、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与基本养老金挂钩:以退休人员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增加1.2%
3、倾斜调整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度的,每月增加3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度的,每月增加25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20元。
符合劳动法发布的[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月增加10元。
【法律依据】: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同意,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1月1日起,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2021年湖北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及补发到帐时间
一、定额调整。
根据退休时间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2元、72元、62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二、挂钩调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三、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