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后再工作 怎么计算个税
一、正面回答
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均属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但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离退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不属于免税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分析详情
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三、退休人员再就业签什么合同
退休再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一定要签订合同,而且要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在里面把你的权利、义务给约定好,你在这劳务协议中必须界定,报酬、第医疗、工资待遇或者保险待遇,必须约定清楚。另外,再就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不能称为劳动者。
㈡ 退休返聘人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仅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应终止,而且,已不存在建立新劳动合同的条件。若严格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单位雇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既不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亦无法为其缴纳社保。因此,其返聘收入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个税的含义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若不满足上述任职条件的,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2008年1月1日后,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仅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应终止,而且,已不存在建立新劳动合同的条件。
若严格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单位雇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既不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亦无法为其缴纳社保。因此,其返聘收入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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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退休返聘人员个税是怎么算的
计算退休返聘人员的个税的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这一应税项目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的规定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㈣ 退休返聘人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养老金不纳税
其它费用加在一起计算
㈤ 退休人员返聘工资交个人所得税吗
退休人员返聘,取得的工资,应当计入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退休人员,取得的返聘工资,在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入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注意的是,对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养老金、退休金等是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税总《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离退休人员取得的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㈥ 退休返聘人员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4条第7款的规定,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干部、劳动者的安家费、退休费、退休工资、退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退休后再任获得的收入和退休后再就业获得的收入,必须对个人退休后库存使用获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适用的税目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书(2005) 382号)的规定,退休人员连任获得的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工资、收入”课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者再就业是指用与其他职员相同的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男性干部、劳动者满60岁,女性干部满55岁,女性劳动者满50岁,连续工作年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及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性满55岁,女性满45岁,连续工龄或工龄满10年。男性满50岁,女性满45岁,连续工作年限或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因施工致残,通过医院证明(由劳动者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劳动者被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维持劳动关系,辞职,每月领取残疾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残疾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额
㈦ 退休返聘工资如何纳税
现在的退休人员大多身体健硕,还想参加劳动发挥余热,而对于企业来说,聘用退休人员也是在社保方面的筹划,所以,退休返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那么到底是不是要交税,如何交税呢,下面来说说。
1. 是不是交税,如何交税对于退休人员取得的退休工资,是不需要交税的,但是另外取得的收入,还是要照章纳税。由于退休返聘的形式是比较多样的,所以,按照什么方式来交税,需要分清。
聘用退休人员的单位,就要注意是按照工资薪金来核算,还是劳务报酬来核算,准确计算退休人员的个税。
总的来说,我们退休了,还可以继续工作赚取一定的报酬,但也要注意,除了退休工资以外的收入,还是要照章纳税的,具体是什么方式,要跟受聘的单位确认好,以保证税费的计算是准确无误的。
㈧ 退休返聘工资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退休返聘工资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这一计税项目来纳税,所适用的税率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应税额则是退休人员当年的工资总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各项法定扣除后的剩余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㈨ 退休返聘工资5000元怎样计税
一、正面回答
退休后返聘人员的月工资五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返聘,也有一些情况是可以享受免税,延长退休年龄的专家,从劳动单位获得收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员工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为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详细分析
离退休人员返聘工资计税,工资计算和正常的职工一样,前提是在单位和其他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工作同等的工作内容,创造了类似的收益,有单位正式的人事关系,不是临时工的模式,跟年轻人工没有什么区别,在公司里面有正式的人事关系。工资达到一定高度就会开始计税。
三、退休人员返聘成立劳动关系吗
退休人员返聘不成立劳动关系,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退休后返聘的人员不再属于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不具有劳动关系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