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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返聘退休人员的合同的经济补偿

发布时间:2022-08-14 00:34:14

㈠ 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有赔偿吗

退休返聘人员和临时打工者是一个性质,单位需耍就去干,不需要就走人,不存在赔偿这一说法。

㈡ 返聘退休人员辞退有补偿吗

一、返聘退休人员辞退有补偿吗
1、返聘退休人员辞退一般没有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法定情形外,应当给予一定的劳动经济补偿,但是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解除关系时,则不享有此经济赔偿。退休的员工不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返聘退休人员的条件是什么
1、制定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按以上退休年龄至多少岁以下;
2、符合健康标准及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五官检查、血压心率检查、肝功能检查、结核检查等,并定期体验;
3、对返聘人员进行调查,是否符合。

㈢ 退休返聘人员辞退后,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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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退休返聘劳务合同解除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单方面终止或解除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合同,企业均不需支付补偿金。在职人员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因没有了收入,国家规定企业要支付补偿金,退休返聘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其本来就有退休金,因此不需要。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退休人员返聘的,是劳务关系,订立的合同为聘用合同,解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聘用合同的约定办理。

㈤ 退休返聘人员解聘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法定情形外,应当给予一定的劳动经济补偿,但是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解除关系时,则不享有此经济赔偿。退休的员工不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不能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发生争议的,若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其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㈥ 退休人员返聘被辞退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对于涉及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受聘期间被所在单位解聘能否与一般劳动者一样享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5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该条款的内容来看,我国法律仅规定了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下限,没有规定劳动者年龄的上限。目前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岁,依此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应视为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上限。劳动年龄的法定性表明劳动者劳动年龄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不受劳动者自身实际劳动能力影响。因此劳动者劳动年龄的法定年限届满之日,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但我国的法律对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未作禁止性规定,因此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㈦ 退休返聘被辞退补偿是什么

一、退休返聘被辞退补偿是什么
1、退休返聘被辞退补偿是:
(1)退休被返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劳务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如果返聘协议没有约定,那么单位就没有义务支付;
(2)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二、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处理是怎么样的
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
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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