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糖尿病医保报销政策
法律分析:糖尿病的医保报销比例政策为:第一,如果医疗费为0-4万元范围的,那么医保可以报销85%左右。第二,如果医疗费为4万元-8万元范围的,那么医保可以报销90%左右。第三,如果医疗费为8万元以上的,那么医保可以报销95%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㈡ 高血压特殊门诊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针对轻微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这种也叫做两病患者,像高血压不超过三级,症状比较轻微,在二级机构(类似县级人民医院疾病)看门诊时无免赔,报销50%,一年能报360元,糖尿病患者一年能报480元;如果同时患有两种疾病,一年累计最高不超过600元。2、针对严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针对高血压3级(有心、脑、肾、主动脉并发症之一的)、糖尿病(有感染、心、肾、眼、神经、血管并发症之一的),可以申请特殊门诊,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报销比例80%左右,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报销比例70%左右;特殊门诊额度跟当地医保基金额度直接相关,特殊门诊额度一般是统筹账户8-10%,如果当年医保基金比较充裕,那么申请特殊门诊报销比较容易。注意:患者享有两病患者门诊待遇以后,不同同时享受特殊门诊待遇,其实就是二选一,根据个人疾病程度来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㈢ 高血压糖尿病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至少50%。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参保人可以用于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包括了慢病用药,有的地方还扩大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此外,很多地方已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单列为门诊慢病(或称门诊大病、门诊特病),可按规定的比例报销。城乡居民医保普遍采取门诊统筹,按比例报销,并未把高血压、糖尿病排除在可报销疾病类型之外。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㈣ 糖尿病的医保报销比例政策
法律分析:糖尿病的医保报销比例政策为:
第一,如果医疗费为0-4万元范围的,那么医保可以报销85%左右。
第二,如果医疗费为4万元-8万元范围的,那么医保可以报销90%左右。
第三,如果医疗费为8万元以上的,那么医保可以报销95%左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㈤ 糖尿病医保最新报销政策是什么
2021糖尿病医保报销政策:一般门诊报销:参保居民到乡镇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部就诊,没有起跑线。2019年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每人赔偿费用为三百元。2021年取消个人账户后,门诊补偿金额将增加,具体标准由省医保局下达;门诊慢性病危重病人报销:百分之七十的慢性病患者被认定为合格,报销率为百分之七十;农村贫困人口报销率为百分之八十五;门诊大病报销:门诊二十七种大病报销率百分之八十,农村贫困人口报销率百分之八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㈥ 2021糖尿病医保报销政策
2021年糖尿病医保报销政策具体如下:
1、以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2、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
3、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
4、对同时患有“两病”的保障对象,分别享受相应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㈦ 职工大病医保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关于医保有两个值得我们期待的好消息,第一 ,下一步要降低大病起付线标准,同时大病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
第二,将高血压和糖尿病药物纳入医保,每一次医保完善都会给老百姓带来实惠, 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实时结算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门诊急诊的结算,另一部分是住院费用的报销,两种都是要区分是否在职。
其实这个报销比例,就是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进行报销,如果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药,只能自费支付,这样算下来,去掉起付线和医保不报销的实际报销比例也就在50%左右,而大病保险实际报销例能达到70%左右,所以大家这点要清楚。
其实,咱们还是需要参加一份医保,不管是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人都应该参加,因为看病就一直可以减轻经济负担。
㈧ 我想问一下国家对于糖尿病高血压这些慢性疾病报销的额度是多少
糖尿病用药年度报销限额为800元左右,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用药年度报销限额为1200元左右
㈨ 老年人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方式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和倾斜。
二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稳步提高的基础上(2019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人均补助由2018年的490元提至520元),部分地区还对老年人在财政补助上进行倾斜照顾。
三是结合老年人的患病状况,各地将一些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家庭病床医疗服务项目等纳入支付范围并提高报销比例。
2019年,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将老年人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50%以上。
四是医疗救助对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低保、特困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的基础上,还将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纳入了资助范围。
此外,为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问题,国家还探索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于2019年进一步研究扩大试点范围。
【法律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鼓励各地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