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政府有没有正式文件没收退休工人港澳台通行证
有两种通行证。一是个人通行证。应该由个人保管,单位不得收缴。二是因公港澳通行证,是由单位统一办理的,因公外出后,通行证由单位统一收缴上交。
⑵ 新疆退休教师办理港澳台通行证的程序
新疆退休教师办理港澳台通行证和其它人一样,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即可。
⑶ 去港澳台需要哪些证件如何办
去港澳台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
办理流程: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请)。但均不含邮递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节假日。
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15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30元。
(3)退休人员办理港澳台通行证扩展阅读:
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如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商务或其他签注等)。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即个人旅游(G)、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其中香港G签和L签的有效期都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澳门签注只有3个月1次、1年1次申请。签注规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一进一出算一次。
⑷ 我是无锡退休市民,异地在常州,要去港澳台,通行证及护照在常州好办吗,需那些有
居民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户口所在地的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申请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自带照片的提交光盘存储并检测合格的电子档)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包括现役军人);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5、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
▷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商务: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已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凭证和派遣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
▷探亲: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两年内再次申请赴相关或澳门探望同一亲属的,面提交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和姻亲除外)。
(1)探望港澳定居亲属的,须提交港澳定居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回乡证复印件。
(2)探望在香港就学、就业亲属的,须提交被探望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香港入境许可处签发的入境许可复印件。
(3)探望在澳门就学、就业亲属的,须提交被探望亲属的澳门就学(在学证明、逗留签注)、就业证明复印件。
▷逗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
(4)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其他: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⑸ 怎么办理港澳台通行证
一、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接受询问。
二、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字迹要清楚工整。采用A4规格纸复印户口簿第一页、本人页、身份证。
三、在《申请表》上,提交有关单位对申请人办理通行征的政审意见: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3、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业法人代表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4、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需提交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出境的证明,免交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四、根据出境事由的不同,须提交如下相关手续:
1、赴港澳旅游:
需交验指定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现在很多地方都开放了,可以办理个人签证)
2、赴港澳探亲:
(1)亲属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需提交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邀请函件。
(2)被探望人在港澳就学、就业、从军的,根据事由不同提供相应的证明。
3、赴港澳商务:
(1)交验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提交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者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证明。
4、赴香港培训、就业:
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原件或就业类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赴香港或者澳门就学:
交验经国家教育企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其它就学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香港就学的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类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赴港澳定居:
需提交与定居事由相关的证明。
7、赴台湾地区探亲:
需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并交复印件。
8、赴台湾地区进行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体育等活动:
需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及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9、通行证领取:
申请人将填写完整无误申请表递交我处后,我处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数据传递到省厅制证中心。申请人可通过特快专递或亲赴省厅领取。
五、第二次赴港澳台人员除国家公职人员外免交政审意见。
六、收费标准:按公安部收费规定
1、港澳(新)一次140元。
2、港澳(新)二次180元。
3、港澳(新)多次300元。
4、港澳(旧)一次40元。
5、港澳(旧)二次40元。
6、港澳(旧)多次200元。
(以上如只去香港或澳门一地价格减半)
7、赴台证(新)70元。
8、赴台证(旧)20元。
⑹ 北京社保哪里办理港澳通行证
事项名称:签发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温馨提示:根据条件不同,该事项可在市级或区县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请您选择:
市级办理条件
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事项名称:签发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马上预约
为方便用户办事,签发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事项目前已经实现跨区通办。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居住或工作地选择任一区(县)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办事申请,并从申请处获取办事结果。
办理机构东城分局、西城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崇文分局、宣武分局、丰台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昌平分局、大兴分局、石景山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分局、延庆分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管辖范围
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军人、武警、华侨申办赴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本市居民赴港澳定居、逗留、商务、探亲及其它签注。本市居民持外地签发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首次在京申请赴港澳签注。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本市居民首次、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一、受理
下列人员办理短期赴港、澳地区申请,须出示单位意见。
1、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2、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无须出具单位意见。
港澳探亲
(一)探亲范围: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签注种类:
1、探望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签发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4、与香港配偶生育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且已申请赴香港定居(夫妻团聚类)的居民,申请赴香港探亲,可以签发1年多次、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1年多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在港、澳的同一亲属不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3、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及随行家属的,须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香港或澳门有关单位签发的就学、就业“进入许可”以及相应签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探望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工作签注在港澳地区工作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内工作签注复印件。
5、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人员的内地亲属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出具的邀请函。
6、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直系亲属探亲申请表》。
7、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干部的亲属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政治部的邀请函。
8、与香港配偶生育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赴香港地区探亲,须提交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赴香港地区定居申请受理回执凭单复印件及未成年子女的相应证明。其中:
(1)若该子女为内地居民的,需提供其身份证(16周岁以下除外)、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
(2)若该子女为香港居民的,需提供其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和出生证明;
(3)若该子女为外籍身份的,需提供其外籍护照、出生证明以及公安部指定翻译公司的翻译件。
注:申请探望在香港出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经查,确认子女在香港的,可予批准赴港探亲;确认子女不在香港的,不予批准赴港探亲。
港澳商务
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一)受理范围:
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
2、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签注种类: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年度登记册》的原件、复印件和派遣函。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
(1)经年检的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企业登记证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函;
(3)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需提交公司为备案人员办理的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凭证生效期不得少于3个月);在派遣公司(经营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同年度内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的,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派遣函即可办理,免交其它材料。
(4)非京户籍申请人须按照“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提交申请。通过审核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本人《北京市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出入境管理总队前台递交申请。
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港澳商务,取证时限为三十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日开始计算)。
港澳商务备案登记
申请3个月(含)以上多次商务签注,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须在公安机关先办理备案登记。登记备案自备案之日起一年有效,备案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办理年审,年审通过后,有效期自动延期一年,没有进行年审或年审未通过的,过期即自动撤消。
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每个企业(经营单位)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8名,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纳税额每增加10万,可增加1名。
办理1年多次商务签注每个企业(经营单位)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纳税额每增加50万,可增加1名。
(一)受理条件:
申请登记备案的企业或单位,除国有企业、外国(中国)投资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不受纳税额限制,其它企业(经营单位)均需提供本企业(经营单位)上年度的纳税证明或税收单据。其中,上年度纳税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可办理1年多次商务签注登记备案;上年度纳税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可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登记备案。
(二)所需材料:
1、《企业(机构)申请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2、经年检的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外企驻京代表机构须提交工商部门签发的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机构职员须提交工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雇员工作证》或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5、纳税证明[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外企驻京代表处免交]原件及复印件;
6、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需提交各区县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所在公司(经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凭证有效期不得少于3个月。
7、备案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员另须提交在京暂住一年以上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赴港澳其他、逗留、旅游事由
其他:
(一)受理范围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二)签注种类
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逗留
(一)受理范围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二)签注种类
签发多次签注,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首次进入香港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2、赴澳门就学,首次进入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
3、赴澳门就业,首次进入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首次进入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澳门逗留,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注: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随行在港亲属临时赴澳门,可在香港通过香港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办理3个月一次赴澳门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时需提交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
团队旅游、个人旅游
(一)签注种类
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二)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
注意事项:申请人赴港澳团队旅游须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并随旅游团出入港澳地区。
申请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的,如为北京市居民持外地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需已在市局出入境办理过赴港澳签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换发
《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为5年。持证人在办理签注申请时,有下列情况可同时申请换发证件:
(一)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0注有效期;
(二)证件签注页用完或即将用完的;
(三)证件被损坏的;
(四)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况。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补发
北京市居民遗失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补发证件及签注的,需要履行下列手续:
(一)持北京市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二)本人书面遗失声明;
(三)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交。
(四)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北京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
(五)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北京居民,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或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人书面的遗失声明、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内地,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签注续办手续
《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3个月以上)、有足够签注页且无破损的,再次办理签注手续时,北京市居民无须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供。
《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3个月以上)、有足够签注页且无破损的,再次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可在全市分县局十七个接待大厅(东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厅因施工停止对外办公)办理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的加急手续。
《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3个月以上)、有足够签注页且无破损的,再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可使用自助受理机办理,无需提交申请表。设置自助受理机的分局有东城分局金宝街接待大厅、西城分局(新壁街接待大厅、梁家园胡同接待大厅)、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昌平分局、顺义分局、通州分局、大兴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县局。
注: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暂不能使用自助受理机和办理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
北京市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或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办理。
北京市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或者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或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办理。
办理签注时,可以委托办理的情形:
(一)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
(二)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
(四)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特殊情况
(一)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北京工作或居住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受理。
申请人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如外文需由指定公司翻译)、在京工作或居住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申请其他类签注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为申请人签发其他类签注。
(二)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证件过期
持过期《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
加急业务
1、加急申请受理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2、加急申请受理范围:
(1)出国(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
(3)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3、申请所需材料:
(1)提交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
(2)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外文资料需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4、办证时限
根据不同的事由和紧急程度,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注:办理加急业务无需缴纳加急费用。
二、审核:
(一)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是否规范
(二)根据申请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三)比对申请人与人口网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
(四)审核是否符合办理出入境证件标准
(五)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制证中心发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审定:
同审核
四、告知: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制证中心发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收费依据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赴港澳从事旅游、商务、培训、就业签注(一次有效)20元,(二次有效)40元,多次有效(三个月/一年)100元。依据:京价(收)字[2002]356
相关文件
其他提示信息注:十六个公安分县局十七个接待大厅受理以下业务:(东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厅因施工停止对外办公)
具有北京市户籍(军人、武警除外)的赴港澳旅游申请。
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包括港澳团队旅游“L”签注和个人旅游“G”签注):
(一)首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
(二)已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旅游签注的;
(三)持外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通行证,已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过签注,需再次办理旅游签注手续的;
(四)港澳通行证过期、损坏、签注页已用满、有效期不足六个月及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申请旅游签注的同时办理证件换发申请;
(五)原港澳通行证已丢失的,申请旅游签注的同时办理证件补发。
(六)确有需要申请人可在指定分局申请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
注:分县局十七个接待大厅(东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厅因施工停止对外办公)受理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
再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可使用自助受理机办理,需提交本人有效期3个月以上、有足够签注页、无破损的港澳通行证,无需提交申请表。设置自助受理机的分县局有东城分局金宝街接待大厅、西城分局(新壁街接待大厅、梁家园胡同接待大厅)、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昌平分局、顺义分局、通州分局、大兴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县局。
暂不能使用自助受理机和办理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的人员包括: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注:分县局受理范围内的北京市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可选择任意区县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递交申请(东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厅因施工停止对外办公)。
下列申请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统一集中受理:
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申请各类出国(境)证件及签注;本市居民持外地签发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在京首次申请港澳签注;申请赴港澳探亲、商务、逗留、其他签注。
(属于分县局办理的业务,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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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退休的军人如果要因私出国要办理哪些手续去港澳台要办理哪些
要看是什么职位的军人,一般情况下,3年之内不让出国。
补充:
师级干部,就不只3年了,要5-6年,然后到原来的单位开证明,去派出所开证明,然后才能办理护照,有了护照,就可以申请签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