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大病救助政策范围
法律分析:1、职工医保: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并按照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的人员,因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15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的部分。
2、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Ⅱ 天津门特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门诊特殊病(和住院一起限额45万,起付线1300元)
1300元-12万元的部分按85%报销;12万-45万的部分按80%报销。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
起付线: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医疗救助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指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在普通人群的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特病的门槛费也是500元,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特病治疗,或者发生两种以上门特病,合并成一个门槛费,最高支付限额也是18万元。报销比例学生儿童和成年居民不同,学生儿童按照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比例报销;成年居民也是按照缴费不同档次和医院级别分别是一级医院高档65%、中档60%、低档55%,二级医院高档60%、中档55%、低档50%,三级医院高档55%、中档50%、低档45%。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Ⅲ 请问天津市大额医疗保险是干什么用的
统筹基本信息是44000 报销比例根据人员类别
在职报85%
退休 90%
大额医疗保险是156000 报销80%
超过后全回部自费!答
现在全额是250000,比例是55000+195000我不太清楚!细则你还是去社保问问,或打12333 。
Ⅳ 2017年天津社保看病标准是多少
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住院 (住院费—800或1300或1700的门槛费)*(85%【在职的】或 90%【退休的】)
自费药除外
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大额医疗保险: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二)成年居民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如下标准报销:
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天津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今年全市新增就业目标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520元,今年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提高到18万元。天津还将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人才引育新模式。启动“千企万人”特别支持计划,用3到5年时间,支持1000家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1万名。 www.baoXianzx.com
年底大学生就业要达9成以上
今年天津就业工作再出新招,努力实现群体就业和企业用工双稳定,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天津将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抓手,实施全民创业规划纲要和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勤劳致富。同时,持续开展大规模职业培训,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全年新开发80个职业的400个培训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培养技能人才20万人。此外,继续把高校毕业生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对进入毕业学年的,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等活动;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管理,全程跟踪服务;对困难家庭的院校毕业生实行包保责任制,限期推荐就业,年底大学生就业率要达到90%以上。
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目标650万人 、1005万人
天津今年将继续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参保和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合理兼顾各类人员提高待遇水平。全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65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1005万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分别达到345万人、287万人和760万人。
天津将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考核实际缴费人数、连续缴费人数和在职退休比等结构性指标。把劳务派遣组织、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中断缴费人员、农村居民作为扩面重点,推进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健全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520元,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提高到18万元,将缴费全额补助的特殊困难人员报销档次由低档改为高档。建立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形成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特殊救助、意外伤害“五位一体”的梯次、兜底医疗保障体系。
确保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
今年天津将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增加群众收入21条政策措施,以企业职工和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全面提高职工群众收入,确保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天津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纳入区县政府考核体系。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探索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部分单位试点公务员聘任制
今年将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公务员聘任制和事业单位职员制试点,加快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不断激发干部职工队伍活力。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落实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完善符合不同单位类型特点的聘用合同、岗位设置等制度。
自2008年7月1日起,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待遇支付、业务经办等与全市统一。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发〔2001〕80号)以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津开发〔2008〕6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缴费比例及原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助
(一)关于缴纳比例
自2008年7月1日起,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
1.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单位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缴纳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费。
(二)关于原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助
1.补助范围: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之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2.补助标准: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3.补助方式: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入相应参保人员的“开发区社会保险发放卡”中。
4.补助期限:5年(即至2013年6月30日止)。
二、关于大额医疗救助费及原参保人员补助
开发区大额医疗救助费筹资标准执行全市标准。2008年度,在职职工每人每年缴费15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缴费160元。
2008年7月1日之后新参保的职工,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按天津市统一标准由本人缴纳。
(一)关于2008年度大额医疗救助费
1.在职人员
对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之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其2008年度应予补足的120元大额医疗救助费,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个人不再缴费。
2.退休人员
以下两类退休人员其2008年度应予补足的100元大额医疗救助费,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个人不再缴费。
(1)2008年6月30日以前开发区原参保退休人员;
(2)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二)关于2009年1月1日之后的大额医疗救助费
1.凡2008年6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按天津市统一标准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按月划拨代为缴纳,个人不再缴费。
2.凡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自退休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按天津市统一标准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按月划拨代为缴纳,个人不再缴费。2014年1月1日之后,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由本人缴纳。
三、关于门诊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及原参保人员补助
(一)开发区参保人员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统一执行全市报销标准。
1.门急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封顶线
(1)在职职工:800元—5000元。
(2)退休人员:60周岁以下为800元—5000元;60周岁—70周岁为700元—5000元;70周岁以上为650元—5000元。
2.门急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45周岁以下为50%;45周岁以上为55%。
(2)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为60%;70周岁以上为70%。
(二)关于原参保人员补助
对以下三类人员,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对其“开发区社会保险发放卡”予以一次性注资160元。
1.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之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2.2008年6月30日以前开发区原参保的退休人员;
3.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四、关于住院报销
开发区参保人员执行全市统一的住院报销政策。报销比例如下:
(一)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分别调整为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二)二、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仍为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大额医疗救助报销80%。
五、关于个人帐户注资、使用、管理及原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处理
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与全市统一后,开发区个人帐户资金划转,按照全市统一政策执行。个人帐户的使用、管理执行全市统一办法。
(一)自2008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划入个人帐户。按如下比例划入:
1.在职职工
(1)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照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的0.8%划入;
(2)年满45周岁的职工按照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的1.2%划入。
2.退休人员
(1)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月划入个人帐户40元;
(2)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月划入个人帐户50元;
(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月划入个人帐户60元。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转标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二)自2008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
(三)原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处理
2008年6月30日以前开发区原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在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全部在途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工作后,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2009年1月10日前一次性划入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六、其他情况
(一)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一旦从开发区转出,不论何时转出,将不再享受本通知涉及的有关待遇。
(二)开发区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实行社会化管理,其医疗待遇的享受不与退休前企业的缴费挂钩。
(三)开发区医保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后,参保人员使用全市统一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作为就医凭证和支付凭证,并按照全市统一的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200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社会保障卡的成本费用不需个人承担。
(四)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但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在2008年7月1日制度统一后,补足5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享受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Ⅳ 2019年天津社保中心解答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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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职工五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006元,最高标准为10560元。
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2106元,最高标准为5060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00元。
2011~2012年度大额医疗费救助金征收标准暂定为在职职工200元,退休人员300元。
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8%,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各地略有不同,但差别不大。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自行确定5%-12%是免税范围最高不得超过20%
计算方法:
社保缴纳基数*缴纳比例=个人缴纳金额
Ⅵ 天津市职工大病保险
摘要
Ⅶ 2010年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关于2010年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有关问题
开发区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
为做好2010年医疗保险有关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09]46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自2010年1月1日起,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使所有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被认定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区县属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已经实施破产、撤销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住院、门(急)诊、门诊特殊病和大额医疗费救助报销待遇。不设立个人账户。本人应按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
2、参保人员享受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待遇
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制度,使所有参保人员享有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待遇(按照天津市农民工综合保险费率缴费人群除外)。个人缴费人员依旧有6个月等待期。将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筹资比例由6.3%提高到7.3%。不设立个人账户。
3、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待遇调整(含公务员)
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城镇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门(急)诊大额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5500元。起付标准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将按照年龄确定报销比例改为按照医院级别确定报销比例,并统一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具体标准为: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65%,一级医院报销75%。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不变。
城镇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待遇支付标准一览表
人员类别 起付 标准 最高 限额 支付比例
一级
医院 二级
医院 三级
医院 药店
正常
人群 在职 800 5500 75% 65% 55% 75%
退休 不满60岁 800
60(含)—70岁 700
70岁(含)以上 650
老工人 600 10000 95%
市级劳模 同上 5500
两航起义 600 10000
伤残军人 0 不限 100%
4、调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自2010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5.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中,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80%。大额医疗费救助起付标准相应调整为1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30万元,报销比例仍为80%。
城镇职工统筹基金住院待遇支付标准
人员类别 起付标准 最高限额 支付比例
一级
医院 二级
医院 三级
医院 统筹 救助 5.5万以下 5.5-15万 15-30万
正常
人群 在职 800/
270 1100/
350 1700/
500 15万 30万 85% 80%
退休 90%
老工人 95%
市级劳模 800/
270 1100/
350 1700/
500 15万 30万
两航起义
伤残军人 同正常
城镇职工统筹基金家床待遇支付标准
人员类别 起付
标准 最高限额 支付比例
统筹 救助 5.5万以下 5.5-15万 15-30万
正常
人群 在职 660元 15万 30万 87% 80%
退休 92%
老工人 95%
市级劳模 660元 15万 30万
两航起义
伤残军人 同正常人
城镇职工统筹基金门特待遇支付标准
人员类别 起付 标准 最高限额 支付比例
统筹 救助 5.5万以下 5.5-15万 15-30万
正常
人群 在职 1300元,与住院、家床进行合并
15万元 30万元 85% 80%
退休 90%
老工人 95%
市级劳模
两航起义
伤残军人 同正常人
5、个人账户基金纳入医疗费支付管理
自2010年1月1日起,新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个人的医疗消费(2010年以前已经注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仍由参保人员自行支配)。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包括:起付标准(门槛费);个人负担比例部分;增付部分;最高限额以上部分。自费项目和垫付医疗费拒付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6、全面实行医疗保险刷卡付费结算
参保人员应使用社会保障卡或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医院进行门特、住院联网登记和结算医疗费用,如未联网结算将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Ⅷ 天津医保7500包含800起付费吗
天津医保7500包括起付800的,这个是门诊的门坎费,而且7500的前5500报销比例与后2000的报销比例不一样的。
天津医保根据人群来分可以分成两类: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一般上班的人上的是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主要针对农村、学生儿童、失业3个月以上的人。
这里主要讨论的是城镇职工医保,而城镇职工医保也分成门诊、住院、大病三块,这里问的是天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相信主要是关心报销比例这一块。
报销比例有一个大的框架和很多细碎的补充政策。
1、起付标准:是指每年得花超过这部分钱才可以开始报销。
2、最高限额:是指每年的基金额度,主要是指发生金额,不是指报销回来的金额。
3、家庭医生签约:是指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家庭医生,去签约机构就医在额度和报销比例方面给予一点点照顾,主要是为了鼓励大家进行签约。
举例说明:以王某为例,35岁,在职职工,2019年之前,他的起付线是800元,最高限额是5500元。报销比例在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药店:65%,签约机构:80%。(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为了鼓励小病尽量去基层医院,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的情况。)
随着政策的变化,2018年最高额度有5500提高到6500,2019年把最高限额由6500提高到7500,这增加的2000元在各个等级医院报销比例均为55%。
同时在家庭医生签约机构就医额度增加200,即7700元。
其他的人群主要差别在于起付标准和最高额度的不同。前面说的是大的框架,还有很多细碎的补充政策,下面介绍一下:
1、降低门诊起付标准的情况:2016年出的政策,当年门诊发生金额未超过起付标准,第2年的起付标准降100元,最低可以降到三年300元,即在职人员也有可能是500元起付标准。当然这之后,只要有一年花超了,就恢复到原来的800元。
2、降低住院起付标准的情况:2016年出的政策,当年门诊发生金额在职的未超过1500、退休的未超过2500的,第2年首次住院起付标准降成500,第2次住院没有起付线。
3、门诊医保额度跨年度累计到住院基金:2016年出的政策,当年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未达基金最高支付标准的部分,累计到本人次年的住院基金。(住院本身基金额度是45万)。
这三个政策主要是为了遏制年底集中刷卡。
4、门特:门诊特殊病主要是指治不好且需要终身服药的病种。这些病种执行特殊政策,门特基金与住院基金合并,即不用住院门诊可以开药,报销比例按住院的比例执行。天津目前有12种。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放疗、化疗、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5、意外和工伤: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有另外的险种支付。比如:A,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了,应属于工伤;B,放假期间骑车摔伤了,应属于意外。
6、生小孩:有单独的生育险支付,一般是包干支付。
7、二次报销:有些单位购买了商业险,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之后再进行商业保险理赔支付。
8、个人账户:2016年起,个人账户70%打到社保卡金融账户,30%打到医疗账户。医疗账户的钱只能用于就诊看病。
Ⅸ 天津公务员医保卡报销比例是多少,如何计算,能说的详细一点有加分。高人指点,感谢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公务员医疗报销:
(一)门诊:
在职参保人员:
1、首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
2、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
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1000元的门诊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
4、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0%。
退休(退职)参保人员:
1、首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
2、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
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700元的门诊起付线时,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
4、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5%。
(二)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
1、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首先在个人历年帐户中支付,个人历年帐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在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退休(退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
2、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部分之和(包括住院起付标准),在职人员最高为1000元,退休(退职)人员最高为800元,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全额)。
离休干部:
离休干部不存在自负部分,也就是说自理和自费。自理原来是自己垫付回单位报销,目前的操作是医院直接挂帐操作,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结算,自费部分仍然由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