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社局有没有规定退休前多长时间不能评职称
人社局有规定退休前多长时间不能评职称。
按照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2021年底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就不可以申报职称了。
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职称。
退休前不到一年能参评职称。只要不退休,就可以参评。退休当年都可以评职称的,只要符合评职条件且有职称职数,可评职称只是要退休了职称作用不大。退休专技人才也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职称,不过此职称只作为其本人专业枝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会调整退休工资福利。
㈡ 高级职称延迟退休3月1日正式文件
摘要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六十周岁退休。该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执行。
㈢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发放高级职称专项津贴的通知各区(县级市)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发放高级职称专项津贴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市中心各科:
根据《关于2014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1号)要求,我市对2014年以前(含2014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企业退休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称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已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由于2015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文件还未下发,2015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加发依据及标准尚未明确。按市局养老处意见,对此类人员先暂停发放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具体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2015年1月1日之后(含当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
二、处理办法
1、对应申领待遇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含当日)退休申请人员,如技术等级为高级技师或技术职称为高级职称的,月定期养老待遇先暂停计发高级职称专项津贴。
2、对应申领待遇时间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含当日)退休申请人员,如技术等级为高级技师或技术职称为高级职称的,月定期养老待遇保留计发高级职称专项津贴。
三、注意事项
1、各区对高级职称的审核与录入、个人技术等级的维护与修改按照已有的标准,维持原做法。
2、2015年1月16日起,新增月定期待遇核定时高级职称暂不参与养老金计发程序已实现。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5日期间已对高级职称人员办理退休的,经后台统计有三人,名单详见附件1,请区前台回退业务后重新办理。如有同类人员,请按以上办法处理。
㈣ 高级职称延迟退休包括高级教师吗
包括,因为高级教师是高级职称。
根据当前现行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照这一规定,男50岁和女45岁是当前现行规定的最低退休年龄,可能会成为延迟退休政策的先行者。但实际上不难看出,退休年龄低的群体基本都属于重体力劳动者,甚至是失去劳动能力的人。
关于延迟退休的几点说明:
1、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不仅关系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更充分地开发人力资源、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这项政策的提出主要针对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偏低的实际情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结构和预期寿命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有必要对退休年龄作出调整。
3、在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方案时,会充分考虑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看法,综合平衡、瞻前顾后,能够使方案更周到,各个方面都能够接受。2017年出方案 ,2022年后实施。
㈤ 高级职称延迟退休规定
法律分析: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其离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技术职务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65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㈥ 听说今年上海取消了退休后高级职称的补贴,有这事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28号
四、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退休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平衡衔接的原则予以确定。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㈦ 高级职称延迟退休3月1日正式文件
组通字〔〕14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
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经研究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通知如下。
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二、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三、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五、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政策,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干部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实。
六、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年2月16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5年2月16日印发
㈧ 广东省高级职称补贴会取消吗
广东省今年起暂停发放企退高级职称专项津贴
根据《关于2014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1号)要求,广州市对2014年以前(含2014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企业退休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已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即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项津贴为1000元/月,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标准为800元/月。广州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关于2015年度广州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37号)并没有涉及关于高级职称人员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市人社局根据省厅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对此类人员先暂停发放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因此,2015年之后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会比2014年及之前退休的相应人员每月少发800元或1000元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至于今后会否给2015年之后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继续发放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要等省厅通知。
对此,省人社厅回应称,对于今年各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项指导性意见,不再要求各地必须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单独的政策倾斜。“原来广东针对高层次人才是有一些补贴,但国家统一规定不再发放,养老金只保基本,不能作为社会福利。至于将来能否恢复补贴,还要看国家政策。”省人社厅相关人员表示。
目前北京、江苏、吉林等地已取消向高级职称人员的政策倾斜。
㈨ 广东省关于取消企业退休高级工程师津贴
今年开始,高级职称都取消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