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低保户拿退休了还能拿低保吗
你好来!看了你的描述,低保户退休源了……?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低保户,原有工作单位,办理退休并领取退休金,不能再领低保金,如果是六十周岁,领取农村或社区的社会养老金每月一百二十元的,可以继续领取低保金,祝你生活幸福!
㈡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低保
城市低保对象是指持有本地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主要是指: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5、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6、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7、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扶)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但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人员应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有一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给予差额补助。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㈢ 有退休工资可以申请低保吗
法律分析:有退休工资不可以申请低保。退休金已经高于当地最低生活补助标准,故不可以再申请低保。
法律依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㈣ 有退休金还能领取低保吗
法律分析:退休金如果高于当地最低生活补助标准,不可以再申请低保,如果没有高于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就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㈤ 低保人员退休后还可以领低保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只要符合领取低保条件就可以。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㈥ 退休了还可以领低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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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养老保险的人是不可以领低保的,低保的概版念是为权了维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给予的一定的补助,通常适用没有工作或者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的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就有收入了所以当然就不可能再给低保。
参加养老保险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参加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要享受待遇必须先尽义务的问题。在参加养老保险期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前如果符合低保对象,是可以领取低保金的。但在达到退休年龄并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后,原则上是不能再领取低保了。
㈦ 退休人员可以享受低保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退休人员本人有基本养老金,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低保对象是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远高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本人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不能享受低保。但退休职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差额享受低保。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㈧ 有退休工资还能享受低保吗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本人有基本养老金,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低保对象是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远高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本人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不能享受低保。但退休职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差额享受低保。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四条 国家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国家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国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㈨ 退休人员低保怎么办理
1、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自己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3、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打印存折,领取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㈩ 退休人员有病能办低保吗
法律分析:不能,退休人员有医保可以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