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聘用退休人员工资怎样交个税
聘用已退休复人员的薪资个税在减制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后人员受原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则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之列,而是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应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中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⑵ 聘用退休人员怎么缴个人所得税
单位聘用退休人员,一般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这一计税项目来为其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如果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则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⑶ 退休人员的工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聘用已退休人员的薪资个税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后人员受原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则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之列,而是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应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中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⑷ 聘用已退休人员的薪资个税如何计算
⑸ 聘用的退休职工,个税到底是按“工资”还是“劳务”代扣代缴
咨询税务局的客服就好了,这个还是很多人关心的,尤其是退休返聘人员。
⑹ 退休后被原公司聘用,工资超过了5000元,个税会怎么扣呢
相关此难题通俗的讲,退休返聘工作人员针对用人单位来讲,尽管二者已不存在劳动合同法中常要求的劳动关系,而普遍存在则是一种劳务关系。可是退休职工自身的一份养老保险金获得不管多大额度是不纳个人所得税的。而因为用人单位的必须,某退休职工人体与家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老有所为重新聘用于用人单位所获得的又一份薪水或补助性收益,如高于5仟元的一部分应征缴个税。
因而,退休职工的重新聘用2800元的重新聘用薪水,是不用缴纳个税的。假如重新聘用退休职工得到的收益并不是薪水,反而是劳务报酬所得这样的事情下,假如月多度劳务报酬所得收益2800元,超出800元的一部分,会预征预缴税款个人所得税的。可是在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由于劳务报酬所得与薪水同归属于综合所得,要扣减每一年6万余元的花费,及其专项附加扣除。即便日常预缴税款个人所得税,也会在个税汇算清缴时出口退税。
⑺ 返聘退休人员的个税怎么缴纳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返聘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因为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五险一金,不再有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扣除。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相关法律规定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薪酬收入,除另有规定外,凡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税: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⑻ 退休返聘人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养老金不纳税
其它费用加在一起计算
⑼ 聘用退休人员怎么缴个人所得税
聘用退休人员工资达到5000元就需要缴纳个税,由单位在发工资时直接代缴即可。
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9)企业录用退休职工个税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可以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规定的免税范围就是通常所说的退休金、养老金和根据专门政策发放的离休生活补助费。
有的企业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上述支出外,还另外发放其他补贴,如报销医药费、书报费、逢年过节发放各种福利等。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