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表填写范本是怎么样的
退休表填写范本如下:
×××××单位:
本人×××,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将届满XX岁,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根据本市有关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申请退休。请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及本人的实际情况,为本人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在正式退休前,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直至正式退休。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X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参加工作日期:××××年××月××日
本人医疗手册(卡)编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所属街道:××××××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附:户口簿、身份证、医疗手册(复印件)。
退休表填写的注意事项:
1、《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2、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3、“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婚姻状况”按实际民政部填写。
4、“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或“民主党派的名称”或“群众”。
5、“户口所在地”是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6、“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善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Ⅱ 特殊工种退休,原单位已倒闭,无法提供工资表和财务凭证,怎么办
目前,特殊工种退休需要审查特殊工种材料。首先是档案材料。比如档案里的鉴定登记表和工资报表,可以证明你做过特殊工作。在档案资料不全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找到公司的工资报表原件和财务凭证来证明你的工作经历。我们必须明确,我们只能通过原始材料证明相关的工作经历,不能提供个人描述、公司描述等材料进行说明。那么,当原单位歇业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情况找到材料。
Ⅲ 特殊工作在办理退休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劳动者按照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个人档案;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
4、、养老保险缴费信息表;
5、视同缴费年限确认文件(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6、当地人社局或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参考资料: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机关: 市人力社保局
责任处(科)室: 行政审批处
办事对象 : 个人,法人
法定期限 : 无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法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78]104号)全文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53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项审批”、第82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男职工年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退休的,仍由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退休,改由地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4、《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一、自即日起,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部审批。三、各地劳动部门在办理提前退休工作时应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5、《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0号)“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为: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办理正常退休的,由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企业职工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以及按国家和省规定提前退休的,由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受理条件: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原全民、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及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目录以及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企业职工由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无主管部门的由企业直接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本市市区户籍个体参保人员报户籍所在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外地户籍个体参保人员直接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
办理地点、时间:
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部门服务窗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50
下午13:30-17:00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要;
2、职工个人档案,原件,1份,必要;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原件,3份,必要;
如有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请先办理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事项。如通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应办理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Ⅳ 特殊工种退休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
(2)存档凭证及存档合同;
(3)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6)2寸照片一张。
2、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确认的提前退休工种批件的复印件一份;
(2)本人《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Ⅳ 特殊工种退休 需要特殊工种岗位范围表,这个表是什么在哪可以下载
你好,你可说下你的行业、工种,可为你查一下,你是不是特殊工种或特殊工种岗位范围表。
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企业的特殊工种,是根据本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劳动部门审批的有关文件执行的,文件批复里面有特殊工种的名录,名录里有的工种,就是特殊工种,名录里面没有的,就不是特殊工种,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的劳资部门都掌握着这样的文件,并且各个行业之间,特殊工种是不可以参照执行的,只能按照本行业的执行。
Ⅵ 特殊工种办退休,厂里说部分工资表丢失,请各位朋友帮帮忙看怎么办。
现查4工资单剩余部损毁或丢失清楚询问像种情况能按特殊工种退休除档案没其能证回明特殊工种材料 接市民咨询请求民答中国联系辽阳市政务公办复:
根据省劳社保障厅《关于核定企业执行行业特殊工种范围及规范特殊工种岗位员管理通知》(辽劳社发[2004]51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职工档案特殊工种岗位记录真实或确认其事特殊工种岗位填报《特殊工种岗位员登记表》企业要提供与其签订岗位产合同书文本(岗协议)、历岗位工资原始配表、岗位保健津贴标准原始发放表等史实资料未能提供确实靠资料能认定其特殊工种岗位工作
Ⅶ 特殊工种退休怎么办理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
(一)特殊工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以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
(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三)职工档案中没有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
(四)对于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相同的工种,如果原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经国家原劳动部同意,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可比照执行;否则,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
(五)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7)企业特殊岗位办理退休表格扩展阅读: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原件(含其它能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材料);
2、贵州省省级管理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表。
窗口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档案等相关申请材料--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对申请人员的退休资格进行初审和复审--用人单位张榜公示--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待遇处发放基本养老金待遇。
网上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下载《贵州省级管理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表》--由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并提交申请人《贵州省级管理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表》--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网上受理--进入窗口办理环节。
提前退休条件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公务员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政策法规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劳动部关于严格按规定办理职工退休的通知》(劳险字[1993]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7]51号)、《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管理单位退休审批工作事项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312号)。
Ⅷ 企业工人退休有几份履历表以哪份年龄方准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
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一)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三)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
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核定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按《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的办法计发,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部分不予弥补。对于按纺织企业提前退休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要按照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劳社部发[1998]6号)的规定减发养老金。
四、集中力量,按期完成清理提前退休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期完成对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退职情况的清理工作。企业要开展自查,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规定办理的提前退休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纠正。对存在问题而不主动进行清理的企业,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在清理工作中,要做好企业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讲清道理,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被清理的人员要妥善安置,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清理情况和下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及处理结果写出书面报告,并填报《清查和纠正1998年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统计表》(附后),一并于5月10日前报送劳动保障部,由劳动保障部汇总后上报国务院。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退职的危害性,切实加强领导,将其作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定期公布退休、退职审批结果。企业对职工退休、退职的报批要严格把关,切实维护职工参加劳动和享受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下发后,各地即可恢复职工退休和退职的审批工作。职工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之日起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