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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退休人员医保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01 23:58:38

⑴ 2016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哪些人退休人员需要缴纳医保

1、不足15年的年限的要交缴纳医保。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额=【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60%×本地用人单位缴费率(8%)】×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总月数。

2、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未满十五年的职工医保累计满15年退休不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3、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第十九条在职职工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参保缴费满十五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后,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满十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的:

《广东省医疗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

已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满十五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的,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1)十三五退休人员医保解读扩展阅读:

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建议中提出要“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

由于税收主要来源于企业和劳动者,所以也可以看作是纳税人不仅为自己,也为小孩和退休后的老人及全社会缴了费。建立在缴费基础上的医疗保险制度下的退休人员有缴费的也有不缴费的。

实行退休人员缴费的是以养老金的一定比例或一个规定额度缴纳,缴费额一般不太多。不缴费的有些是享受了国家的老年人福利政策,更多的是因为他们在工作期间已经按规定缴够了费用,退休以后就不再缴纳了。

⑵ 十三五规划建议中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就是说现有的“ 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需要进行调整,就这么简单。

⑶ 关于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医保现在需要连续交满20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医保政策。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不得少于20年(包括大额医疗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20年的,用人单位可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一次性补缴所缺年限的医保费;或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按月缴纳;或先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5%为标准作为补偿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与服务年限挂勾,每工作满1年则补偿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补偿,用人单位补偿后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再由职工本人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一次性补缴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需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一次性补缴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⑷ 2021年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2021年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
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都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发布,提出了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主要政策。
一是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完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
三是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强化监控和审核。
四是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五是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六是确保制度可持续。各地要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导预期,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⑸ 2021年退休人员医保新规

2021年退休人员医保新规如下:
1、个人帐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的机关、事业、市属企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之和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个人帐户暂由用人单位建立和管理的,按本单位参保人数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五点五按月申报;
3、退休的职工在退休时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男不低于25周年,女不低于20周年可继续参加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不满的应予补足,补缴费用以补足时的缴费标准为基数,属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缴,其余由职工个人负责补缴;
5、75周岁以下按上年度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点五划入,75周岁以上按上年度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划入;
6、个人帐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购药费、住院和规定病种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年度通用年末如有余额,可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⑹ 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按照北京市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例,退休职工分为70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两种报销比例。

1、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

2、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90%。

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三级类医院报销范围为85%~95%,二级医院 87%~97%,社区医院90%~97%。

退休人员医保费用报销比例和金额:

1.、门诊(含急诊)

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是1800元。超出1800以上的部分,在符合医疗保险医保报销药品名录的前提下,予以报销。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报销上限为20000元。其中:

70周岁以下人员:非社区医院85%,社区医院90%。

70周岁以上人员:90%。

90周岁以上人员:100%。

2.、住院

第一次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650元。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97%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

三级医疗91~97%。

二级医院92.2~98.2%。

社区医院94%~98.2%。

90周岁以上人员:100%。

(6)十三五退休人员医保解读扩展阅读

退休职工医保返还比例

以北京为例,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规定如下:

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因此,社保卡里扣每月返多少钱,是与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个人年龄有关的,与每月交的社保总额并无直接关系,而且通过每月缴纳的社保总额,也不会推算出返还社保卡里的金额。

退休人员医保补缴的政策

1、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

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⑺ 十三五后的医保有哪些改改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七、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社会事业改革。
(二)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分类扶持贫困家庭,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施扶贫搬迁,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
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健全东西部协作和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
(三)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办好特殊教育。
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四)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
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
提高劳动力素质、劳动参与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五)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
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
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六)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统筹救助体系,强化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七)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八)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注重家庭发展。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⑻ 2022国家最新医保政策解读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5,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左右,具体定额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基金运行实际确定。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医保卡余额的查询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官方网站查询:找到当地的社保官方网站,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登陆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登录之后就可以查看到我们的社保缴费详情,账户余额等信息了。
2、电话查询:拨打12333客服热线,然后根据语音提示转人工服务,将自己想要查询账户余额的需求告知客服,按照客服要求输入身份证信息核实身份,之后客服人员就会帮你查询账户余额了。
3、通过微信、支付宝查询:现在很多城市都支持通过微信、支付宝查询医保账户余额,我们在支付宝、微信里面的城市服务当中绑定个人电子社保卡,然后就可以查询医保卡账户余额信息了。
4、医保定点药店、医院查询。我们在医保定点药店、医院买药时,就可以查询医保账户余额。
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是什么?
个人账户里的钱属于个人,在职工医保中,个人缴纳的部分和企业缴纳的一小部分费用会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覆盖的是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在定点药店买药、以及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统筹账户由统筹区域内的所有参保人共同所有,通常情况下,企业缴纳的费用会进入统筹账户。统筹账户主要用于看病报销,比如住院治疗、异地转诊、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等医疗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怎么算?
在职职工每个月通常是按照2%的比例承担医保保障费用,公司则是按6%的比例进行承担,其个人医保账户中的余额,根据其年龄阶段的划分,按照本人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的一定的比例划入,具体比例如下: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5%(包含个人缴纳的2%)划入;
年龄在35周岁到45周岁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包含个人缴纳的2%)划入;
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4%(包含个人缴纳的2%)划入;
退休职工,按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6%划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⑼ 退休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按照北京市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例,退休职工分为70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两种报销比例。

1、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

2、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90%。

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三级类医院报销范围为85%~95%,二级医院 87%~97%,社区医院90%~97%。

退休人员医保费用报销比例和金额:

1.、门诊(含急诊)

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是1800元。超出1800以上的部分,在符合医疗保险医保报销药品名录的前提下,予以报销。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报销上限为20000元。其中:

70周岁以下人员:非社区医院85%,社区医院90%。

70周岁以上人员:90%。

90周岁以上人员:100%。

2.、住院

第一次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650元。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97%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

三级医疗91~97%。

二级医院92.2~98.2%。

社区医院94%~98.2%。

90周岁以上人员:100%。

(9)十三五退休人员医保解读扩展阅读

退休职工医保返还比例

以北京为例,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规定如下:

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因此,社保卡里扣每月返多少钱,是与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个人年龄有关的,与每月交的社保总额并无直接关系,而且通过每月缴纳的社保总额,也不会推算出返还社保卡里的金额。

退休人员医保补缴的政策

1、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

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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