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异地退休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退休职工异地怎么办理流程:
1、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资格证、工资卡、协助认证表到本人居住地乡镇劳动保障所。
2、居住在市外的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持《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身份证、退休证、工资卡到居住地市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认证,认证签章后及时寄回到户口所在的乡镇劳动保障所登记,视同认证。
人在异地办理退休材料:
1、身份证;
2、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资格证;
3、协助认证表;
4、工资卡。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贰』 如何进行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年都需要到镇街进行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内证。
目前已经容开通异地认证的有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重庆、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云南、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部地区和河北石家庄、秦皇岛、廊坊,贵州贵阳,甘肃定西、临夏,宁夏银川等21个省区市。
跨省异地居住在上述省区市的退休人员,需要先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通异地认证功能,待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退休人员有关信息上传到全国异地资格协助认证信息系统后,退休人员就可以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了。
人社局提醒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跨省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资格认证时间全国统一为每年的4-6月,与各省市自己规定的资格认证时间有差异。此外,如果本人的居住地址、通讯方式变化要及时通知社保经办机构更改。
『叁』 退休人员的社保异地生存认证怎么办理
退休人员在异地居住可由亲属携带认证人员社保卡来社保中心领取《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然后到居住地社保进行认证,认证后将协助认证表寄回社保中心并附带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最后由工作人员联系并办理登记。
境外居住退休人员开具单位证明,并到定居地驻外使领馆领取《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填写之后附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寄回社保中心进行办理。
此外,城区社保中心还开展外地退休人员在本地办理协助认证工作。这类人员可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开居住证明并盖章,本人带居住证明、异地协助认证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办理认证盖章,盖章后将异地协助认证表复印一张交给社保中心留存。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肆』 关于退休人员异地居住福利待遇是如何发放的
退休人员除了退休金外,你还发过福利待遇吗? 就算你有,悉察蔽也只能在你退休地领取,异地没有责任与义务发放你一切。
这个政策从1949年建国就有,退休人员退休睁州关系不能移动,就是你户口移动了退休关没掘系也不允许动,换句话说没地接受,谁接受你谁赔钱。
『伍』 退休后社保可以异地领取吗
退休后社保可以异地领取。如果当事人不居住或者不在原参保地工作的,则可以将其社保转移至异地,在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之后每月可在异地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陆』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怎么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现在的社保政策规定,在哪里参保,就在哪里办理退休。异地参保人员在到达退休年版龄时,不能将养权老保险转回户籍地。如果你非要转移会户籍地,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接受地不认可,因为你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继续在户籍地缴费5年以上,也就是五年后才能在户籍地办理退休。
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到社保窗口咨询,也可以拨打社保电话12333咨询。
『柒』 退休后到外地居住如何领取养老金
办理银行来银联卡后,把卡源号拿到办理退休地社保登记,可以全国范围内支取。
每年按当地社保规定年审时间进行《退休待遇资格证》年审,如果人死亡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年审,就会停止发放退休金。
如果打算在外地长久居住,首先要注意到社保部门办理异地住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和备案。其次,领取《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每年在社保规定年审时间内提前到居住地社保部门或街道签字盖章协助认证后邮寄到原地社保部门,该表可以自己复印若干份。
『捌』 重庆退休人员最近听说要按指纹才能领退休金
2004年的政策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在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特别是在向异地居住人员发放养老金过程中,冒领问题时有发生。为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决定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协助认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协助认证,是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它既是防止冒领养老金的一项有效措施,同时也是掌握异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情况,将其纳入所居住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需要。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协助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积极开展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积极创造工作条件。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加大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指导力度,强化基础管理,制订并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尽快将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开展起来。
二、确定范围。明确责任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是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居住在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人员。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进行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人员范围。居住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可按照原来的认证办法进行。对异地居住的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其领取待遇的资格也可列入协助认证范围。
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所辖地区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的资格协助认证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协助认证工作应以方便退休人员为原则,由退休人员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办理;尚未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暂由退休人员居住地所在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制定程序,规范管理
开展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一般应包括以下程序:
(一)确定认证时间。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发出认证通知。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规定的认证截止日期前60日,以信函形式向退休人员发出认证通知,内容包括:致退休人员的慰问信和《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一式两份,样表附后,以下简称“协助认证表”)。慰问信中要告知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和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为方便退休人员反馈认证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印有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邮政编码的信封及邮票一并寄给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
(三)办理认证手续。退休人员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前来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要当面核对其身份证和退休证。经审核认定后,在协助认证表上加盖协助认证机构印章并签署经办人和负责人姓名。协助认证表一份存档备查,一份交退休人员本人。退休人员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派人上门办理;退休人员死亡,或者发生下落不明、被判刑收监等情形的,应由其亲属提供相关证明。在资格认证工作中,要注意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和退休人员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组织熟悉社区居住退休人员情况的优势,必要时可请他们协助核实有关情况。
(四)反馈认证信息。办理资格认证后,退休人员本人或家属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协助认证表寄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认证结果处理。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协助认证表后,要认真复核,经审核确认退休人员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的,应继续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在限定期限内没有收到退休人员的协助认证表,应暂停发放养老金,并再次向退休人员发函催办认证手续。退休人员发生死亡、下落不明、被判刑收监等情形,或经催办反馈了认证信息并被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应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的有关规定,分别做出停发、暂时停发、补发并恢复发放养老金的处理。
四、履行职责,周到服务
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协助认证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如实提供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要严肃处理,给养老保险基金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开展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地要做好对退休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方便广大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把所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公之于众。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要主动热情,随到随办。
五、认真总结,逐步完善
各地要注意总结协助认证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报告制度。每年2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上年办理协助认证情况和认证信息反馈情况报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有关报告内容和统计方法另行通知。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办法,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将异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所在地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对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异地居住离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的协助认证工作,可参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件: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略)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玖』 外地养老金的领取
由于人口流程性等原因,职工在某一地区固定工作,但退休后需会老家养老的。为方便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现在很多城市开始对市直参保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办理养老金异地领取业务。
异地养老金领取流程:
1、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自行到居住地农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或存折一张;
2、到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异地领取申请表》(注明银行卡号或存折账号),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当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审批;
3、审核同意后对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月进行电汇(一般每月13日左右即可到账)。
异地缴纳养老保险退休时享受哪些待遇?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