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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低龄退休人员为主体服务队伍的社区养老体系桂世勋

发布时间:2022-07-31 09:26:34

① 高分咨询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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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是各级政府制定的关于社会工作的基本方针和行动准则,它的功能是通过社会工作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保障及改善人民生活,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21世纪上半叶,中国将面临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趋势,如何搞好未来中国几亿老年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他们的基本需求,对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将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本文试图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具体探讨进一步完善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和老年医疗保险的若干社会政策,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
一、城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改革及其面临的挑战
(一)80年代中期以来的主要改革
从本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中国对城镇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开始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改革措施:
1.在保险体系上,将原来单一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改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或商业保险。
2.在基本保险的覆盖面上,将原来主要限于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及职工改为城镇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及职工,以至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
3.在基本保险费用的承担上,将原来全部由企业负担改为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
4.在基本保险基金的构成上,将原来的劳动保险基金(存于企业工会银行账户内)、劳动保险调剂金(存于省级工会或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银行账户内)、劳动保险总基金(存于全国总工会银行账户内)相结合改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中国对城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的这些改革,有利于相对减轻企业和政府的负担,分散个人和企业在养老和医疗方面的风险,减缓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之间的代际矛盾,更好地保障城镇退休人员在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方面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面临的挑战
1999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26亿,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进入了老年型社会。按照联合国预测,205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3.97亿,占总人口26.2%(注:联合国经济信息与政策分析部:《世界人口预测(1996年)修订》。)。面对21世纪上半叶中国人口老龄化如此迅速发展的态势,这种挑战仍然是非常严峻的,对企业、个人和政府的经济压力也将是十分沉重的。
首先,对企业来讲,缴费种类繁多,不堪重负。按照国务院规定,企业要为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两者相加相当于本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6%左右。如果再加上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估计至少需支出相当于本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3。何况在基本医疗保险负担上,国务院还规定随着经济发展,企业缴费率还可作相应调整。在一些城市中,医疗费用除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支付或由个人自付外,企业还要负担相当一部分。比如,按目前上海的规定,退休人员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在起付线(一级医院为1500元,二级医院为2,000元,三级医院为2,500元)以下部分,退休前所在企业至少负担96%;在起付线以上部分, 退休前所在企业至少负担11. 25%;退休人员在家庭病床和门诊部分项目(肿瘤化疗、放疗及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的医疗费用,退休前所在企业负担25%;退休人员的一般门诊和急诊医疗费用,退休前所在企业负担35%~45%。
其次,对个人来讲,缴费日益增多,负担沉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两者相加相当于本人工资收入的10%。如果再加上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估计在职职工至少需支出本人工资收入的11%。退休人员虽然不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而且在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上还给予适当照顾。但是由于年老多病,医药费用开支大,贵重药品不能报销,医疗统筹基金规定最高支付限额,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还未发展,使他们个人在医疗费用上的负担仍然很重。
第三,对政府来讲,承担补贴责任,捉襟见肘。政府财政除了按照有关规定为国家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提供各种社会保障外,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还要予以支持。现在全国的大部分省、自治区,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抵支,甚至个人账户在完全“空账”中运转,要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压力已相当大了;当人口老龄化高峰来临时,这种压力将更加巨大。据预测,到2033年,中国城镇60岁及以上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将达到22.06%这一最高值, 届时养老费用相当于工资总额的39.27%[1]。如果那时城镇企业和在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合计仍占职工工资收入28%,历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没有积余的话,政府财政将要支出相当于城镇职工工资总额11.27 %的金额, 才能弥补当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赤字”。
二、完善中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政策建议
(一)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覆盖面时,应包括在本城镇中被聘用或领取私营、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的外来常住劳动适龄人员
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人劳动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用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其中所指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至于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然而对城镇企业的职工是否包括聘用的外来农民合同工和临时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中是否包括外来流动人员,却未作明确规定。现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改革方案中,仅有少数地区把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城镇企业聘用的外来农民合同工和临时工及在本城镇领取私营、个体工商业执照的外来流动人员,大部分地区则未把这些对象加进去。我们感到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各类劳动者平等竞争就业和各个企业平等竞争经营的条件和保障广大外来民工切身利益的要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理应覆盖到在本城镇常住(指暂住半年以上)的广大农民合同工和临时工,以及常住本城镇从事个体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的外来农村人口。而且把覆盖面扩大到这部分人群,也有利于增加缴费人数和扩大基金来源。因为即使按国务院规定,职工调动时,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全部随同转移,当这些农民合同工和临时工离开本城镇时,聘用单位为他们缴纳的大部分未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就会沉淀下来,继续用于社会统筹;当作为私营企业主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的外来农村人口离开本城镇时,他们个人缴纳的相当一部分未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会沉淀下来,继续用于社会统筹。同样道理,把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扩大到这部分人群,也有利于增加缴费人数和扩大基金来源,相对增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本城镇户籍老年人口医疗费用的能力。
(二)各级地方财政不应在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储存额出现赤字时才开始补贴
对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方案都承诺在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然而对怎样才算基金发生困难需要财政支持却未作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不能等到某个统筹地区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增值额用于支付当年基本养老金出现赤字时,也就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储存额的平均空账率(即一个地区全部个人账户中累计应记入的储存额减去实际存在的累计储存额,再除以累计应记入的储存额)升到一定比例时,就开始注入地方财政的专项拨款。以上海为例,如不拓宽其他筹资渠道,从1999年起将会连续出现当年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付当年基本养老金的赤字, 而且当年收支相抵后的赤字还会愈来愈严重。但由于1993年实行新的城镇养老保险改革方案至1997年期间积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较多,因此,预计要再过几年才会出现基金累计储存额的亏空。假使上海市在“十五”计划期间不考虑注入一定的地方财政给予支持的话,就会大大加重“十五”计划期间的地方财政负担,严重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上,国务院并未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那样明确规定“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而是混在一起使用的。当社会统筹部分的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不够时,便首先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弥补。因此,可以从一个地区个人账户累计应记入储存额的平均空账率的高低,考察该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的程度。根据现阶段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当某个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地区内个人账户累计应记入储存额的平均空账率高于50%时,就应该亮“黄牌”予以警告;当个人账户累计应记入储存额的平均空账率达到70%时,同级地方财政就应该开始予以支持,使之至少不高于70%。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抓住下个世纪城镇户籍劳动适龄人口大幅度减少的时机,全面推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
20世纪50年代中国曾规定城镇职工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员55岁,女工人50岁。在90年代进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虽然城镇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比50年代提高了很多,从职工健康状况来看完全可以全面推迟退休年龄,但考虑到现阶段城镇失业和下岗待工问题相当严重,因此在国务院及全国各地的改革方案中对城镇职工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均未作新的规定。我们认为,尽管21世纪上半叶中国15岁~59岁的劳动适龄人口数还将比现在增加很多,按联合国预测,2000年为8.31亿,2010年为9.27亿,2020年为9.34亿,2030年为8.88亿,2040年为8.65亿,2050年为8.36亿(注:联合国经济信息与政策分析部:《世界人口预测(1996年修订)》。),然而据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三个单位的人口研究所分别作的预测,在2010至2020年间上海市16岁~男59岁、女54岁的户籍人口数将减少131~160万,同期男60岁、女55岁及以上的户籍人口数将增加120~150万[2];北京的学者在预测1996至2025 年北京市常住人口发展趋势时,也显示在2010至2020年间北京市15~59岁人口数将减少94万,同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将增加121 万(注:刘宝成主编:《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构想》。)。为此,我们感到像上海、北京等特大城市存在着从2010年开始全面推迟城镇职工退休年龄的契机。如果在那时开始用5年时间逐步推迟城镇职工的退休年龄,把男职工推迟到65 岁退休、女职工推迟到60岁退休,那么就能使这些城市在不过多地增加当时城镇户籍社会富余劳动力与失业人口压力的情况下,推迟城镇职工的退休高峰,延长在职职工及其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缩短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限,从而大大减少这些城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的赤字。当然,在21世纪上半叶每一个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地区的城镇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情况不完全一样,需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捕捉各个地区全面推迟城镇退休年龄的最佳时机。到那时,中国城镇的外来流动人口仍然会有相当数量,关键是要妥善处理好适度吸纳外地流入劳动力与推迟城镇户籍职工退休年龄的关系。不要一出现城镇劳动力供需的缺口就简单沿袭常规,让外来流入劳动力弥补。
(四)改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只能支付医疗费用的规定,划出一小部分预防疾病
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只能支付缴费单位职工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不能用于包括健康检查在内的预防开支。我们感到现阶段和21世纪上半叶老年人口的疾病谱与本世纪五六十年代相比已发生很大变化,表现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率高,并以高血压、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关节炎等为主。其中的许多慢性病与抽烟、酗酒、高盐、高糖、不合理的营养及生活方式有关。因此,为了切实推进健康老龄化,使老年期常见病、多发病的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健康水平,节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内的医疗资源,建议除加强终身健康教育和终身保健外,城镇职工从45岁起直至去世(包括已退休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主要检查一些与年老后发病率较密切相关的项目。经费拟采取各级地方财政拨一点,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一点,单位与个人出一点的方式来筹集。有条件的单位还可自筹经费,在上述基本检查项目以外再增加若干检查项目,如心电图检查、B&nbs p;超检查等。这样做虽然会增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一部分开支,但从长远来讲可降低慢性病的发病率或减轻慢性病的发病程度,大大节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医疗费用的开支。同时,也有利于大大提高城镇职工、特别是退休人员的生命质量,减轻个人及其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亲属照顾的压力。
(五)改变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相当部分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承担的规定,尽快建立单位补贴医疗费用调剂基金
现在有些城市为了减轻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方案中规定,除医疗统筹基金支付以外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大部分,个人负担小部分。这种规定对于退休人员来说,无疑是指其退休前所在单位,这样就加重了那些退休人员数量多、甚至超过在职职工人数的企业(主要是老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街道集体企业)的医疗费用负担,同时还使现有的城镇单位怕背过多负担医疗费用的包袱而不愿招收年龄较大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不利于妥善解决这部分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我们认为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如果要继续实施所在单位除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外还应负担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一部分医疗费用的话,建议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地区范围内设立单位补贴医疗费用调剂基金,让每个单位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如0.5%~1.0%)交纳补贴医疗费用调剂金,以利于分散单位承担的补贴医疗保险风险,改变各个单位在补贴医疗保险费用上畸重畸轻的状况,把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补贴由每个所在单位或退休前所在单位“统包”变为由所有单位合理分担。
(六)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使用统筹基金“封顶”的同时,应积极支持和鼓励补充保险的发展
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应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按照东方文化传统,中国的许多老年人都希望在自己离开人间时给后代留下一些遗产,而不愿让后代为自己背债。因此往往在自己退休前和退休后省吃俭用储存一笔钱,以备支付年老后万一患疑难杂症或长期卧床不起时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鉴于目前60岁以上老人的患病率较高,医疗费、特别是药费和检查费用的价格又比较贵,一般商业医疗保险机构往往不愿承担60岁以上老年人的补充医疗保险或对60岁以上老年人收取很高的投保费用,现在中国城镇中许多接近退休的在职职工和已退休人员最担心的问题是当自己身患重病、医疗费用超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后怎么办。尽管目前有些城市在基本医疗保险方案中已经或将要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医疗费用合理分担办法,但看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不“封顶”是不可能的,最多对“老人”的“封顶”标准适当提高。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抓紧研究切实可行的分散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后的风险办法。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是由市总工会主管、经市民政局审核批准的社团法人机构。自1994年12月成立至1999年4月, 该互助会的基层会员单位已涉及全市106个区、县、局(产业)工会组织下属的1.1万多家,参加的个人会员为198.4万,占全市职工总数的44%; 会员缴纳的互助补充保障基金为10亿元,加上四年多的基金增值,总资产已达11.4亿元。从1998年7月起,该互助会在市政府医疗保险局的支持下, 推出了“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参加的个人会员每年只须缴纳20元,连续缴三年(或一次性缴纳60元),当发生尿毒症、恶性肿瘤、重型肝炎、心脏瓣膜或心脏冠状动脉血管旁路手术时,可得到8,000 ~10,000元的互助医疗保障金。这种互助会的特点是以基层工会为单位集体参加,个人缴费少,互助医疗保障金比较多,使特种重病的补偿风险分散到所有入会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身上,体现代际互助互济精神,因而受到广大群众欢迎。我们认为,只要申办手续合法,加强基金管理,这种互助会值得在其他城市推广。同时,建议政府还应该对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对开办这项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给予减税的优惠待遇,鼓励更多的城镇居民、特别是退休人员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七)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应适当下移,对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给予减免税优惠
按照目前中国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人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的大部分人都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很难通过减免个人所得税的办法来鼓励城镇在职职工积极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 保险,鼓励退休的再就业人员积极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下移到超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收入部分,并且将个人收入在新旧起征点中间的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率适当降低。同时,对个人投保参加各种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比率,以及每年享受减免税的最高投保限额。
(八)尽快建立更具民间色彩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增强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的安全性及可持续性
在国务院的文件中,都规定了要健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在有关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更明确提出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前一时期,中国的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都逐步加强了对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然而许多地方至今尚未设立社会监督组织。这不仅不利于确保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和有效增值,特别是不利于抵制来自上级或同级党政负责人做出的有关这些基金不合理运行的决定。比如,各地的改革方案对正常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都有明确规定,但有些地方的领导却单纯从减缓城镇失业问题考虑,允许许多职工提前退休,而且也未相应地规定提前退休需减发的基本养老金比例,结果使这些提前退休的人员及其单位少缴了几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又多领了几年的基本养老金,加剧了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困难。又如,中央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了城镇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每年4 月按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60%,调整平均基本养老金,如果不按这个规定要求增发过多的基本养老金,也会影响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建议,应尽快在各个统筹地区建立更具有民间色彩的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城镇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机构,让更多的投保单位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使城镇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更科学、更规范、更有效。
【参考文献】
[1]李铁映.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A〕.中国社会保障全书〔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8.9.
[2]桂世勋.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运作〔J〕.上海综合经济,1998,(11):30—31.
我在一个私营合伙企业工作,单位里给我们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当然有一部分是自己出的,可是我们工资条上却有一栏142.62元的养老和医保费用。问一下朋友、也打电话社保局问过得知单位里交养老保险只交70元, 另外的都是单位里交的,所以我们多交的70多元是医疗保险的费用到柯城社保局的网站上去查确实这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私营合伙企业 21% 个人 8%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私营合伙企业 5% 个人 0 。那医保是单位交的现在都变成我们员工自己交了,这样我们能举报吗?

② 发展什么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

您好,国家养老政策的变化有哪些?
一、政府加强托底保障,加大对基层养老服务设施、乡镇敬老院、市县福利机构建设投入力度,优先兜底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要,尽快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并通过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设置,建立起风险分担和防范机制,提升老人和养老机构应对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政府制定完善长照补贴政策,引入第三方制定长照对象评估标准、并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监督。
二、简化登记审批程序,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门槛,落实税费减免、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运营、培训补贴。大力推进运营体制改革,鼓励公办与民办、机构与社区合作,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发展,盘活闲置养老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社会效益。
三、积极回应社会养老需求,将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主要发展方向。按就近方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要求,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加大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体娱乐、衣食餐饮等设施配套力度,为社区居家养老创造必要条件。支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改善设施,增强护理功能;依托农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日间照料机构、托老所、老年活动站。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老年协会作用,鼓励和引导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
四、坚持供给需求协同推进,培育养老市场,丰富养老服务产品,促进老年群体消费,实现供需两端有效衔接。加快医养结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机构融合型、社区嵌入型、居家监护型等多种方式发展,满足老人在养老过程中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需求。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养老信息和资源互联互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同时大力发展心理疏导、金融理财、法律咨询、生活援助、社会参与等专业化精神慰藉服务。加强老年优待保障力度,建立高龄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贴标准,让老人择优选择服务。
五、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与促进城市就业、农村脱贫工作相结合,开展常态化的养老护理人员在职专业培训,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从事养老服务业。建立培训补贴和岗位补贴制度,依法落实各项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
六、加强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逐步制定完善机构建设、管理服务、安全生产、绩效评估标准体系,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监督抽查等手段,提高养老服务业层次。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产权制度,放开定价机制,促进要素市场公平竞争,实现优化重组,提高养老服务产品质量。加强养老服务基础数据统计,建立不同年龄段的老龄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为政府管理决策、政策研究、公众信息查询提供支持。
国家制定养老政策是为了社会更好的发展,是为了保障老年的生活。由于,社会养老问题逐渐成为影响了我们国家发展的问题,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来改善我们的养老问题。不过每年的养老政策的制定是不一样的。国家养老政策是根据老年人口的问题所采取的政策。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三条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③ 人口老龄化带来哪些挑战和机遇

机遇:

有利于旅游业的发展。

首先老年人对精神消费的需求增加,普遍具有出游欲望,其次老年人具有较长的闲暇时间,在情感上处于孤独状态之中,渴望交流和安慰,具有潜在的旅游动机。

挑战:

人口老龄化就相当于社会的压力变大,领取社会保障金的人变多,资金缺口会越来越大。

拓展资料:

加强人口老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老年保障办法,势在必行。

1、加快养老经济保障。调整经济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速经济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公共财政负担。

2、建立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把国家统筹保险、个人储蓄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社会商业保险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全面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多管齐下,提高人口“夕阳”时段的抵御风险能力。

3、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道路。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福利设施养老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尤为重要。

4、鼓励支持老年人发挥作用。国家可研究出台逐步提高退休年龄的政策,各地可采取各种形式,为老年人再就业创造条件。

5、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围绕老年人物质和精神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开发生产各种老年消费品。以老龄产业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启动老龄产业机制来兴办社会福利设施。发展为老服务业,培育老年服务中介组织,培养专业化的为老社会服务队伍。

④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措施

根据中国确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结合老龄工作的实际,特提出21世纪前十五年的国家老龄工作宏观政策措施建议。
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长期规划
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长期规划。我们提出 健康老龄化战略内涵,主要包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内容,这是对中国老龄工作的综合概括,是促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好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主体思路。具体建议是:
提高对老龄化问题的认识
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强调中国人口 老龄化趋势加快的严峻性,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紧迫性,以及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的重要性,提高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思想认识,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
明确国家老龄工作的方向
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国家的五年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结合经济发展进程和城乡不同情况,精心设计和构筑中国老龄的工作体系,明确提出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投入力度、检查标准。
落实到各地的发展计划中
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该地区老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根据国家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采取分工负责和齐抓共管方式,对老龄工作有管理、有服务、有措施、有检查。
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
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道路。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 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福利设施养老手段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把老年人自身、家庭、社会和国家作用有机的组合起来,使之发挥出最佳效用。具体建议是:
居家养老环境
为了使老年人起居方便,住宅设计要充分考虑方便老年人和满足老少户可分可合的需求,公共设施要安排方便老年人活动的场所,使得绝大多数老年人生活在自己的家庭里,继续发挥家庭养老功能,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完善具有尊老敬老传统的家庭养老体系。
加快社区老年服务建设
在城镇建设规划中,要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趋势,合理规划社区蓝图,使老年人能就近得到咨询、购物、清扫、陪伴、护理、紧急救护等各种服务,并为老年人学习、文体、康乐、交往等社会活动的需求提供条件,逐步建成适合城乡不同特点、多层次、多功能、多项目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体系。
适度发展公共养老的福利设施
对政府设立的敬老院等养老、安老机构和设施,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需要公共福利机构抚养的老人情况,政府要继续增加投入,努力改善设施条件,逐步提高居养水平。鼓励和扶持社会民办公共养老设施,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福利性公共养老设施,形成对家庭养护困难老人的救助保障体系。
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
要采取各种措施,完善城镇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相对独立的养老金经办机构,负责养老金的征收、给付、营运和管理,用发国债形式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证全额按期予以支付。农村要逐步推行自我储蓄和家庭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并积极推进城乡养老、医疗方面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逐步建立起城乡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发展老龄产业
老龄产业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而 形成的产业,既包括生产性产业,也包括服务性产业,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手段。发展老龄产业,一是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以满足老人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为目的;二是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经济规律办事,三是要保证养老费用的合理使用,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能力。具体建议是:
市场机制带动老龄产业发展
国家要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围绕老年人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对一些产业进行结构调整,开发生产适用对路的各种老年用品,鼓励和引导老年产品市场的发展。经济管理部门应运用市场机制,制定一些必要的优惠政策,扶持具有福利性质的为老服务产业发展。
以老龄产业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城乡养老社会化服务要逐步走产业化发展路子,在财政给予必要资助的同时,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启动老龄产业机制来兴办社会福利设施,实行谁投资谁管理,依法进行经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努力降低为老服务产业发展成本
要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发展老龄产业,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发展老龄产业的资金,努力提高资金利用率。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作用,在税费征收政策上,考虑扶持为老服务产业的发展。
主动提高退休年龄是必然趋势
中国的养老保险已经覆盖了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以及相应的其他的一些公民,在制度上已经是全覆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大概覆盖的人数也达到大概3亿,中国我们养老保障制度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
而由于中国人人均寿命的提高,中国慢慢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2010年11月的数据,中国的老龄化率已经达到了13.6%,褚福灵认为,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延长退休年龄就成为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但是他认为延长退休年龄应可选择的是弹性退休或者柔性退休,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选择确认退休年龄的权利。“单位有用的意愿,个人也有继续工作的这种愿望,那么我们说他们达成共识或者达成一个什么协议,继续工作,继续缴纳养老金,继续交纳社会保险费,到这个年龄之后,再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依法治国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应是下个世纪老龄工作重要内容。具体建议是:
加大有关老年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
法律部门要坚决制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依法合理调整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
加快完善老年立法步伐
在2005年左右时间,国家要尽快出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济、老年人福利等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老年人的生活获得切实保障;在2010年左右时间,制定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法、新的老龄事业发展纲要等大部分老年法律法规,形成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基本法的老年法律体系。
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
加大宣传普及老年法的力度,将老年人法规列入国家普法教育计划,加强执法检查监督,积极开展老年人的守法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先进典型,依法惩处残害和虐待老人行为,营造出健康老龄化的良好社会环境。
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面对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老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具体建议是:
加强党中央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在2000年前,以党中央名义发布公开信或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和广大党团员从战略高度和政治高度做好老龄工作。将老龄工作纳入到每年三月全国人代会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内容,及时对中国老龄工作进行重大部署。
健全政府的老龄事务管理机构
国家应尽快成立高层次的老龄事务议事协调机构,通盘制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将中国老龄协会改组为国务院直属的老龄事务管理局,作为国家老龄事务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授权行使必要的行政职能,理顺老龄工作管理系统的体制,充实老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老年人工作的管理、教育和服务。
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化服务队伍
安排部分下岗职工和社会各方面的志愿力量,承担起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有关工作,发动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低龄老年人开展自助服务。在一些大学对老龄专业管理人才进行培养,加强老龄科研机构建设,组合各方面专家学者,深入开展老龄问题的科学研究。鼓励社会力量以及企业如北京天熙裕和医院投资有限公司,积极探索医疗与养老相结合新型发展模式。健全立法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老龄事务的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推动老龄事业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坚持计划生育的同时发展老龄经济,使老有所用,老有所养 。 发展经济,增强经济承受能力
实现老年人与其他人共同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福利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救济。
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
老年福利服务、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 务的硬件和软件建设
建立和完善老年法规体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章50条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安老、养老安全网 家庭保障安全网社区养老服务安全网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政策安全网 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机构养老为补充养老机制,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营造健康老龄化的环境。 为推动老年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启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提出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发展思路和目标。
养老服务是一种特殊的老年公共服务产品,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受身心状况的制约,高龄和失能老人需要实行机构养老,因而十分需要具有某些专业学科的专业护理人员。而中国,既没有这样的专业院校,也没有开展系统的专业培训。政府在建设以 供养型、护理型为主的基础性、示范性养老机构,为“三无”、贫困和失能老年人提供良好养护、康复、托管服务的同时,应大力加强养老服务培训资源的供给,有条件的院校应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着手培养中高级人才;通过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抓好在职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结构,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2011-7-11在“7·11世界人口日”纪念大会上表示,中国占世界人口的比重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22%下降至2010年的19%,同时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然而,中国人口工作还面临着很多挑战,如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面临较大人口压力、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等。她表示,中国已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将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现行生育政策根据预测,2011年10月31日世界人口将达到70亿,巨大的人口与经济发展所能提供的生活条件之间的矛盾,时刻威胁着人口众多国家的安全。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然而,步入低生育水平阶段之后,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加快,人口政策又面临新的抉择。
独生子女夫妇可以生育二胎政策已放行,专家估计,未来五年,独生子女夫妇生育二胎将进入快速递增期。但目前社会上讨论最多的“单独可生二胎”政策(即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就可生两胎)却还没有定论。业内人士指出,是否有“单独可生二胎”的可能,国家也在考虑之中。一项新生育政策的出台,需要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论证,短期内作大的调整是不现实的。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已正式向国家提出“单独可生二胎”试点的申请,但能否得到批准,还是一个未知数。
而就在2011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也公开呼吁,尽快放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允许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二胎,转变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劳动力储备不足的严峻形势。纪宝成表示,“我国人口出生率很低,人口低增长的状况已经维持了20年,这为今后带来了许多问题。现在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12%以上,不用多少年这个比例就会达到30%,28岁至40岁的青年劳动力10年后将骤降一半。”
商业养老保险不可少据汇丰人寿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关于退休后的收入来源,全球16%的受访者表示主要依赖政府,中国内地民众对此依赖程度最高(40%)。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以可持续性为目标的社会养老体制改革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商业养老保险也应不断突破创新,积极发挥补充作用,为完善个人养老计划提供重要支撑。
友邦中国首席业务执行官方志男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靠“广覆盖、低保障”的社会养老保险无法实现高品质的养老生活目标。在保障、医疗和养老补充方面,商业保险毋庸置疑将成为重要的幸福提升器。因为商业保险具有金额确定、收益稳健等特点,可以在社保的基础上帮助参保人员提高未来的养老金替代率,提升生活品质。

⑤ 谈谈你对人口老龄化的认识,以及我们如何看待人口老龄人群,如何看待衰老,死亡

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根本在于加快经济发展,壮大国家经济实力。但是老龄化问题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处理的好,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处理不好,则可能成为制约因素。根据我国确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结合老龄工作的实际,特提出21世纪前十五年的国家老龄工作宏观政策措施建议。 1、 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长期规划。我们提出 健康老龄化战略内涵,主要包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内容,这是对中国老龄工作的综合概括,是促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好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主体思路。具体建议是: 第一,提高对老龄化问题的认识。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强调我国人口 老龄化趋势加快的严峻性,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紧迫性,以及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的重要性,提高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思想认识,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 第二,明确国家老龄工作的方向。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国家"十五" 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结合经济发展进程和城乡不同情况,精心设计和构筑我国老龄的工作体系,明确提出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投入力度、检查标准。 第三,落实到各地的发展计划中。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本地区老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根据国家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采取分工负责和齐抓共管方式,对老龄工作有管理、有服务、有措施、有检查。 2、 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道路。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 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福利设施养老手段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把老年人自身、家庭、社会和国家作用有机的组合起来,使之发挥出最佳效用。具体建议是: 第一,居家养老环境。为了使老年人起居方便,住宅设计要充分考虑方便老年人和满足老少户可分可合的需求,公共设施要安排方便老年人活动的场所,使得绝大多数老年人生活在自己的家庭里,继续发挥家庭养老功能,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完善具有尊老敬老传统的家庭养老体系。 第二,加快社区老年服务建设。在城镇建设规划中,要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趋势,合理规划社区蓝图,使老年人能就近得到咨询、购物、清扫、陪伴、护理、紧急救护等各种服务,并为老年人学习、文体、康乐、交往等社会活动的需求提供条件,逐步建成适合城乡不同特点、多层次、多功能、多项目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体系。 第三,适度发展公共养老的福利设施。对政府设立的敬老院等养老、安老机构和设施,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需要公共福利机构抚养的老人情况,政府要继续增加投入,努力改善设施条件,逐步提高居养水平。鼓励和扶持社会民办公共养老设施,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福利性公共养老设施,形成对家庭养护困难老人的救助保障体系。 第四,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要采取各种措施,完善城镇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相对独立的养老金经办机构,负责养老金的征收、给付、营运和管理,用发国债形式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证全额按期予以支付。农村要逐步推行自我储蓄和家庭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并积极推进城乡养老、医疗方面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逐步建立起城乡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 3、 积极发展老龄产业。老龄产业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而 形成的产业,既包括生产性产业,也包括服务性产业,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手段。发展老龄产业,一是要从我国实际出发,以满足老人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为目的;二是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经济规律办事,三是要保证养老费用的合理使用,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能力。具体建议是: 第一,市场机制带动老龄产业发展。国家要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围绕老年人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对一些产业进行结构调整,开发生产适用对路的各种老年用品,鼓励和引导老年产品市场的发展。经济管理部门应运用市场机制,制定一些必要的优惠政策,扶持具有福利性质的为老服务产业发展。 第二,以老龄产业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城乡养老社会化服务要逐步走产业化发展路子,在财政给予必要资助的同时,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启动老龄产业机制来兴办社会福利设施,实行谁投资谁管理,依法进行经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三,努力降低为老服务产业发展成本。要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发展老龄产业,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发展老龄产业的资金,努力提高资金利用率。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作用,在税费征收政策上,考虑扶持为老服务产业的发展。 4、加快完善老年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应是下个世纪老龄工作重要内容。具体建议是: 第一,加大有关老年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法律部门要坚决制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依法合理调整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 第二,加快完善老年立法步伐。在2005年左右时间,国家要尽快出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济、老年人福利等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老年人的生活获得切实保障;在2010年左右时间,制定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法、新的老龄事业发展纲要等大部分老年法律法规,形成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基本法的老年法律体系。 第三,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加大宣传普及老年法的力度,将老年人法规列入国家普法教育计划,加强执法检查监督,积极开展老年人的守法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先进典型,依法惩处残害和虐待老人行为,营造出健康老龄化的良好社会环境。 5、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老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具体建议是: 第一,加强党中央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在2000年前,以党中央名义发布公开信或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和广大党团员从战略高度和政治高度做好老龄工作。将老龄工作纳入到每年三月全国人代会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内容,及时对我国老龄工作进行重大部署。 第二,健全政府的老龄事务管理机构。国家应尽快成立高层次的老龄事务议事协调机构,通盘制定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将中国老龄协会改组为国务院直属的老龄事务管理局,作为国家老龄事务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授权行使必要的行政职能,理顺老龄工作管理系统的体制,充实老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老年人工作的管理、教育和服务。 第三,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化服务队伍。安排部分下岗职工和社会各方面的志愿力量,承担起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有关工作,发动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低龄老年人开展自助服务。在一些大学对老龄专业管理人才进行培养,加强老龄科研机构建设,组合各方面专家学者,深入开展老龄问题的科学研究。健全立法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老龄事务的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推动老龄事业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战 略 对 策 1、发展经济,增强经济承受能力 实现老年人与其他人共同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 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福利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救济 3、 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 老年福利服务、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 务的硬件和软件建设 4、 建立和完善老年法规体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章50条 5、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安老、养老安全网 家庭保障安全网 社区养老服务安全网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政策安全网 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机构养老为补充养老机制 6、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营造健康老龄化的环境

⑥ 我国农村有哪些养老模式主要分为那几类

主要有三种模式,即

1、家庭养老。以家庭为中心,靠子女亲属养老。这是目前农村养老的主流,老人都有自己的子女、儿媳、女婿,再之后的孙子、孙女等等,作为一个家庭,家庭成员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就算子女不在身旁,同样生活在农村的亲戚朋友都会帮忙照料老人。并且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中,一直都有“孝”的影子,如果不赡养老人,就是不孝,是会被村里人瞧不起的。

2、社区养老。它以村庄或村落为依托,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的力量,合理开发、调配、运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支持。具体就是开办敬老院、福利院,托老所等。

农村社区养老是当前农村社会养老的发展方向。农村社区养老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灵活性高,能因地制宜。

它以村庄或村落为依托,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的力量,合理开发、调配、运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支持。

3、民间养老。一些民营企业投资开办的养老院等,有养老意愿的个人进行选择。一般这样的养老院收费较高。


(6)建立以低龄退休人员为主体服务队伍的社区养老体系桂世勋扩展阅读:

全国老龄办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2017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1亿人,预计到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

其中,和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农村居民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保障水平比较低。

“农村人口老龄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与城镇的差距呈扩大态势,且城乡导致状态将持续到2040年。”中国人民大学老年研究所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菊华表示,中国老龄化发展不均衡。

一方面表现在人口老龄化水平城乡倒置,即农村老龄化水平目前且长期高于城镇老龄化水平;另一方面表现在区域发展不平衡。

比如,除了西藏外,各省农村老龄化程度均已突破10%,辽宁省、重庆市等地甚至均已超过20%。

城乡差异体现出的“城乡倒置”特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导致的生育率差异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密切相关,大量年轻人口离开中西部农村地区向东部和城市地区迁移,是该阶段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主导因素。

而这种人口转移又有效地降低了城市常住老年人口的比重,毫无疑问,人口老龄化的区域差异增加了应对的复杂度。

“养老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时代性难题,农村养老更是如此,从目前社会的现实情况我们看到,城市养老正在成为创业的蓝海,各种现代化、人性化的养老模式层出不穷,受到社会资本、公益力量及媒体大众的广泛青睐和关注。

然而我们无法忽视的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尤其是老年人占有很大的比重,随着青少年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农村空巢化程度越来越严重。

农村养老的体制短版和资源短缺也更为突出,在某种程度上农村养老问题也更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关注。”

谁来为农村老人发声?谁来关注农村人的晚年生活?国家、社会、公民这三者应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

有专家预计,到2030年,中国老龄人口接近3亿,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将达到90%,这也就意味着,届时,将有超过2亿空巢老人,而相当比例分布在农村,农村空巢老人日益成为重点。

⑦ 人口老年化

概述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人口老龄化的具体标准是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

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是否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两个方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

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

,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老龄问题包括老年人问题与老龄化问题,而老年人问题与老龄化问题相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一般把有关老年人的社会保障

和权益保护看作"老年人问题",把有关老年人增加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称为"老龄化问题",这是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范畴来认识老龄问题。
[编辑本段]现状
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引起了联合国及世

界各国政府的重视和关注。80年代以来,联合国曾两次召开老龄化问题世界大会,并将老龄化问题列入历届联大的重要议题,先后通过了《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十.一国际

老年人节》、《联合国老年人原则》、《1992至2001年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全球目标》、《世界老龄问题宣言》、《1999国际老年人年》等一系列重要决议和文件。提醒各会员国"

铭记着二十一世纪的社会老龄化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对任何社会都是一项重大的挑战",吁请各会员国"加强或设立老龄化问题国家级协调机构","在国家、区域和地方各级

制定综合战略,把老龄问题纳入国家的发展计划中","为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出了"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口号,以期增强人们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和

老年人问题的重视。 老龄化为什么会成为问题?根据美国普查的研究,世界性的人口老龄化是"历史上未曾出现的社会现象"。人们可以把这一现象当作历史进步来庆祝。从根

本上讲,这种人口转变是医疗进步、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和经济发展的直接成就,也是公共卫生事业,例如饮用水卫生、克服营养不良、克服传染病和寄生虫疾病,以及降低母婴死

亡率的结果。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是:第一,人口老龄化提前达到高峰。20世纪后期,为控制人口的急剧增长,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加

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由于下世纪前半叶人口压力仍然沉重,还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其结果将不可避免地使我国提早达到人口老龄化高峰。计划征衣第二,在社会

经济不太发达状态下进入人口老龄化。先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一些发达国家,目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0000美元以上,呈现出"先富后老",这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奠定

了经济基础。而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为1000美元,呈现出"未富先老",由于经济实力还不强,无疑增加了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第三,在多重压力下渡

过人口老龄化阶段。下个世纪前半叶,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繁重,经济和社会要可持续发展,社会要保持稳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

,使得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对发达国家和人口少的国家更为艰巨。由柳洪平创建。

影响

由于扶养老年人与扶养少年人所需社会资源不同,负担也大不相同。各国研究结果都得到相类似的结论:抚养一位老人的平均费用与儿童的费用大体上为2∶1—3∶1。尽

管中国儿童人口比例的下降抵消了老年人口比例的上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被扶养人口总比例增加不多,但社会费用的支出仍将稳定地增长。医疗费用及退休金是社会对老年人主

要的支出项目。在西欧的一些国家中,由于实行高所得税、高社会福利的政策,社会保障费用已接近国民收入的1/3。美国某些年的养老金开支超过国防费用,成为主要的财政

支出项目。我国1978年离退休职工支出为17.3亿元,1990年上升到388.9亿元,2003年已达到4088.6亿元;医疗费用从1990年的76.2亿元增

长到2003年的271.3亿元。我国上世纪90年代社会保障费用也曾高达GDP的13%,近年稳定在5%左右。 老年人需要丰富的精神生活。许多经济发达国家老年

人自杀率居高不下,各种类型精神疾病困扰着广大的老年人群,其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家庭联系松散,丧偶以后独居的老人尤其感到孤立无助。我国则强调尊老爱老,老有所为,老

有所乐,家庭和社区组织等部门在关爱老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老年人需要充实的物质生活。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老年人的收入明显增加。据统计部门调查,200

0年城市老年人平均收入比1992年提高3.1倍,同期农村老人收入增长1.7倍。我国城乡老年人口一次性抽样调查显示,城市75.6%和农村55.6%的老人感到自

己的生活有保障。在农村,86.1%的老年人认为比起过去在生产队里的老人,自己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市也有70.3%的老人认为自己比过去离退休职工“经济上更加

有保障”。城市中的老人家庭现代生活设施从1992年的4种增加到2000年的8种,50%的城市老人有独立的煤气、电话、电冰箱和室内厕所设施,户均住房面积达到7

0多平方米。农村老人50%有两种现代化家庭设施,户均住房面积达到80多平方米。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我国老年人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其消费额占社会消费总额的比

例还很小,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他们的家庭财产也明显少于青壮年。国家统计局2002年对4000户城市居民调查显示,60—70岁老年户家庭财产平均为16.2万元

,70岁以上者15.7万元,比35—40岁青壮年户家庭财产少43%。 我国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随年龄增加而迅速加重。据1993年和1998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

,城市居民每年住院费用0—4岁为817元,10—19岁增加到2244元,40—49岁为4577元,65岁以上则增加到5096元。可见,老年人疾病多,病情往往

比较严重,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源。据国内外大量资料分析,退休职工医疗费用与在职职工相比约为3∶1,有的国家甚至达到5∶1。我国正在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过程之中,这

些数据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研究。一些城市重视加强社区建设,使老年人在社区中得到方便的医疗、保健咨询服务,降低了医疗开支,这些都是有益的经验。从管理体制上,还

可实行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保障的力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一些地区试点,对大病治疗给予有力的支持。据调查,贫困农民在脱贫后又返贫的,有60%

是因病,在疾病、灾害等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商业保险,将为农村的共同富裕,尤其是为农村老人的生活保障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撑。

结论与意见

对中国和世界人口老龄化的展望和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和意见:
1.21世纪我国出现的人口老龄化现象是20世纪50到60年代高生育、低死亡的必然后果,与世界人口发展趋势一致。
2.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从20世纪70年代起实施至今,使我国少生3亿多人,降低了21世纪中期老龄人口的数量,从而减轻了社会抚养老人的负担。
3.成功的计划生育工作使我国的劳动力总量直到老龄化严重的21世纪30年代前后,仍可保持在总人口50%以上,在21世纪20年代前劳动力总量最丰富时甚至可达

总人口的65%,目前仍有1.5亿以上的富余劳动力。因此,今后数十年内都是我国劳动力充沛的黄金发展时期。我国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增加就业,不会发生经济发达国

家劳动力缺乏的问题。
4.人口多、土地少、资源相对缺乏仍将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尽管日本人均耕地只有7分,但劳均耕地却有13亩,远远高于我国。因此,只有提高劳动生产率、加

快发展,才能更好地满足扶养老人的各种需求,才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出路。
5.我国经济发展正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未来扶养老人的社会能力的提高,应从培养高素质人口着力,采取各种措施使我国从人口数量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为此

,我国应采取稳定低生育水平,培养高素质人口,完善经济、社会制度,提高服务、保障能力,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的政策,统筹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生态、环境发展。

6.我国各个地区人口差别巨大。上海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出生率已低于死亡率,从1993年起即进入人口自然负增长阶段,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已达到世界最长寿国家

的水平,个别区早在10多年前老人比例已接近1/4。同时,也有少数省份人口仍然十分年轻,还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达到人口零增长。鉴于这种情况,我国在人口及其相

关的政策上不宜一刀切,应当采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
7.我国的家庭结构正在发生迅速的转变。这种转变的影响将反映在社会结构及功能、人际关系及代际关系、家庭内经济流动、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等许多方面,这些变化也

会对老龄工作产生深刻的影响。政府应当相应地在社区建设、养老保障、医疗体制、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适当的安排。
8.老年人不仅需要社会的扶养,同时也有很高的社会价值。我国许多老人年老志不衰,仍然在各个领域继续作贡献。老人的知识、经验、威望、品德、能力等都是社会的宝

贵财富,提倡“老有所为”是我国特有的老龄工作方针之一,充分体现了对老年人的重视、尊重,仍应继续作为我国老龄工作的重要方针。
9.近年来,健康老龄化 健康老龄化的观念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联合国提出,将健康老龄化作为全球解决老龄问题的奋斗目标。健康老龄化是指个人在进入老年期时

在躯体、心理、智力、社会、经济五个方面的功能仍能保持良好状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老年人中若有较大的比例属于健康老龄化,老年人的作用能够充分发挥,老龄化的负面影

响得到制约或缓解,则其老龄化过程或现象就可算是健康的老龄化,或成功的老龄化。为实现健康老龄化需要社会各方面协调一致的努力,也需要老年人的积极参与。我国在这方

面应当大有作为,努力为世界提供范例。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根本在于加快经济发展,壮大国家经济实力。但是老龄化问题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处理的

好,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处理不好,则可能成为制约因素。
根据我国确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结合老龄工作的实际,特提出21世纪前十五年的国家老龄工作宏观政策措施建议。
1、 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长期规划。我们提出 健康老龄化战略内涵,主要包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

所乐"内容,这是对中国老龄工作的综合概括,是促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好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主体思路。具体建议是: 第一,提高对老龄化问题的

认识。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强调我国人口 老龄化趋势加快的严峻性,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紧迫性,以及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的重要性,提高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思想认识,增

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 第二,明确国家老龄工作的方向。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国家"十五" 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结合经济发展进程和城乡不同情况,精心设计和

构筑我国老龄的工作体系,明确提出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投入力度、检查标准。 第三,落实到各地的发展计划中。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本地区老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根据国家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采取分工负责和齐抓共管方式,对老龄工作有管理、有服务、有措施、有检查。
2、 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道路。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 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福利设施养老手段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

把老年人自身、家庭、社会和国家作用有机的组合起来,使之发挥出最佳效用。具体建议是: 第一,居家养老环境。为了使老年人起居方便,住宅设计要充分考虑方便老年人

和满足老少户可分可合的需求,公共设施要安排方便老年人活动的场所,使得绝大多数老年人生活在自己的家庭里,继续发挥家庭养老功能,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完善具有尊老

敬老传统的家庭养老体系。 第二,加快社区老年服务建设。在城镇建设规划中,要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趋势,合理规划社区蓝图,使老年人能就近得到咨询、购物、清扫、陪

伴、护理、紧急救护等各种服务,并为老年人学习、文体、康乐、交往等社会活动的需求提供条件,逐步建成适合城乡不同特点、多层次、多功能、多项目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体系

。 第三,适度发展公共养老的福利设施。对政府设立的敬老院等养老、安老机构和设施,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需要公共福利机构抚养的老人情况,政府要继续增加投入

,努力改善设施条件,逐步提高居养水平。鼓励和扶持社会民办公共养老设施,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福利性公共养老设施,形成对家庭养护困难老人的救助保障体系。 第四

,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要采取各种措施,完善城镇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相对独立的养老金经办机构,负责养老金的征收、给付、营运和管理,用发

国债形式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证全额按期予以支付。农村要逐步推行自我储蓄和家庭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并积极推进城乡养

老、医疗方面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逐步建立起城乡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
3、 积极发展老龄产业。老龄产业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而 形成的产业,既包括生产性产业,也包括服务性产业,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手段。发展

老龄产业,一是要从我国实际出发,以满足老人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为目的;二是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经济规律办事,三是要保证养老费用的合理使用,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能力

。具体建议是: 第一,市场机制带动老龄产业发展。国家要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围绕老年人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对一些产业进行结构调整,开发生产适用对路的各种

老年用品,鼓励和引导老年产品市场的发展。经济管理部门应运用市场机制,制定一些必要的优惠政策,扶持具有福利性质的为老服务产业发展。 第二,以老龄产业发展社会

福利事业。城乡养老社会化服务要逐步走产业化发展路子,在财政给予必要资助的同时,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启动老龄产业机制来兴办社会福利设施,实行谁投资谁管理,

依法进行经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三,努力降低为老服务产业发展成本。要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发展老龄产业,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发展老龄产业的资金,努力提高

资金利用率。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作用,在税费征收政策上,考虑扶持为老服务产业的发展。
4、加快完善老年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应是下个世纪老龄工作重要内容。具体建议是

: 第一,加大有关老年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法律部门要坚决制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依法合理调整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加强民事调解工

作,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 第二,加快完善老年立法步伐。在2005年左右时间,国家要尽快出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济、老年人福利等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

法规,使老年人的生活获得切实保障;在2010年左右时间,制定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法、新的老龄事业发展纲要等大部分老年法律法规,形成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基本法的老

年法律体系。 第三,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加大宣传普及老年法的力度,将老年人法规列入国家普法教育计划,加强执法检查监督,积极开展老年人的守

法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先进典型,依法惩处残害和虐待老人行为,营造出健康老龄化的良好社会环境。
5、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老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老龄

工作的领导。具体建议是: 第一,加强党中央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在2000年前,以党中央名义发布公开信或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和广大党团员从战略高度和政治

高度做好老龄工作。将老龄工作纳入到每年三月全国人代会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内容,及时对我国老龄工作进行重大部署。 第二,健全政府的老龄事务

管理机构。国家应尽快成立高层次的老龄事务议事协调机构,通盘制定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将中国老龄协会改组为国务院直属的老龄事务管

理局,作为国家老龄事务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授权行使必要的行政职能,理顺老龄工作管理系统的体制,充实老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老年人工作的管理、教育和服务。

第三,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化服务队伍。安排部分下岗职工和社会各方面的志愿力量,承担起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有关工作,发动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低龄老年人开展自助服务

。在一些大学对老龄专业管理人才进行培养,加强老龄科研机构建设,组合各方面专家学者,深入开展老龄问题的科学研究。健全立法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老龄事务的立法工作和

法律监督,推动老龄事业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战略对策
1、发展经济,增强经济承受能力 实现老年人与其他人共同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养老问卷;
2、 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福利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救济;
3、 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 老年福利服务、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 务的硬件和软件建设;
4、 建立和完善老年法规体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章50条;
5、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安老、养老安全网 家庭保障安全网 社区养老服务安全网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政策安全网 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机构养老为补充养

老机制社区养老;
6、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营造健康老龄化的环境.

⑧ 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采取了什么措施

9月21日,国务院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显示,面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未来5年中国老龄事业将有较大的发展——

■为老龄化高峰期做准备

据权威部门预测,到201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74亿,约占总人口的12.78%。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2132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25%。

按照这一预测,中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将在2030年到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准备期只有短短25年的时间。

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本公说,《规划》提出了中国“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继续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老年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逐步建立广泛覆盖、持续发展,与经济社会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方便老年人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为老服务网络。

■加强救助贫困老年人

李本公说,为了加强对贫困老年人的救助,《规划》特别提出,在城市,要将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在农村,完善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将不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给予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并逐步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渡。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把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

■建设为老服务设施

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提供的调查资料表明,60岁以上老年人的生命期内,平均有1/4左右的时间处于肌体功能受损状态,需要不同程度的照料和护理,中国约有3250万老年人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5%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机构的愿望。目前中国养老机构床位占老年人口的比重仅为0.84%,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设施严重不足。

李本公说,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要实现集中供养率50%的目标,新增供养床位220万张,使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得到有效照料。城镇新增孤老集中供养床位80万张,有效缓解城镇孤老安置床位紧张局面;开展以生活不能自理和半自理老年人为对象的“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和示范工作,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爱心护理院”。

此外,为了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根据《规划》,到2010年,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要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万所。公园、展览馆、博物馆及图书馆、文化馆、图书室等文化娱乐场所,要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并免费或者优惠对老年人开放。

■扶持老龄产业发展

李本公说,要通过政策扶持,大力发展老龄产业。为此,《规划》提出,要把老龄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国家扶持行业目录。制定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投资等政策,采取税收优惠、减免费用、信贷支持等措施,大力扶植尚在起步阶段的老龄产业,积极鼓励、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资本参与老龄产业的发展,鼓励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机构,引导企业生产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的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

■积极开发老年人才

李本公说,老年人是一笔丰富的人才资源,需要大力开发。《规划》要求,积极开发老年人才市场,建立国家老年人才信息数据库和老年人才信息中心。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证书者按规定登记注册。符合条件的老年技能人才,可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要把老年人才的开发和利用纳入人才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开拓老年人才参与社会的渠道。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根据需要举办多种形式的老年人才交流活动,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⑨ 什么是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应该如何解决

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aging of population)
两个方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老龄问题包括老年人问题与老龄化问题,而老年人问题与老龄化问题相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一般把有关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看作"老年人问题",把有关老年人增加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称为"老龄化问题",这是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范畴来认识老龄问题。
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引起了联合国及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和关注。80年代以来,联合国曾两次召开老龄化问题世界大会,并将老龄化问题列入历届联大的重要议题,先后通过了《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十.一国际老年人节》、《联合国老年人原则》、《1992至2001年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全球目标》、《世界老龄问题宣言》、《1999国际老年人年》等一系列重要决议和文件。提醒各会员国"铭记着二十一世纪的社会老龄化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对任何社会都是一项重大的挑战",吁请各会员国"加强或设立老龄化问题国家级协调机构","在国家、区域和地方各级制定综合战略,把老龄问题纳入国家的发展计划中","为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出了"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口号,以期增强人们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和老年人问题的重视。
老龄化为什么会成为问题?根据美国普查的研究,世界性的人口老龄化是"历史上未曾出现的社会现象"。人们可以把这一现象当作历史进步来庆祝。从根本上讲,这种人口转变是医疗进步、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和经济发展的直接成就,也是公共卫生事业,例如饮用水卫生、克服营养不良、克服传染病和寄生虫疾病,以及降低母婴死亡率的结果。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是:第一,人口老龄化提前达到高峰。20世纪后期,为控制人口的急剧增长,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由于下世纪前半叶人口压力仍然沉重,还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其结果将不可避免地使我国提早达到人口老龄化高峰。第二,在社会经济不太发达状态下进入人口老龄化。先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一些发达国家,目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0000美元以上,呈现出"先富后老",这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奠定了经济基础。而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为1000美元,呈现出"未富先老",由于经济实力还不强,无疑增加了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第三,在多重压力下渡过人口老龄化阶段。下个世纪前半叶,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繁重,经济和社会要可持续发展,社会要保持稳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使得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对发达国家和人口少的国家更为艰巨。由柳洪平创建。
人口老龄化的影响
由于扶养老年人与扶养少年人所需社会资源不同,负担也大不相同。各国研究结果都得到相类似的结论:抚养一位老人的平均费用与儿童的费用大体上为2∶1—3∶1。尽管中国儿童人口比例的下降抵消了老年人口比例的上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被扶养人口总比例增加不多,但社会费用的支出仍将稳定地增长。医疗费用及退休金是社会对老年人主要的支出项目。在西欧的一些国家中,由于实行高所得税、高社会福利的政策,社会保障费用已接近国民收入的1/3。美国某些年的养老金开支超过国防费用,成为主要的财政支出项目。我国1978年离退休职工支出为17.3亿元,1990年上升到388.9亿元,2003年已达到4088.6亿元;医疗费用从1990年的76.2亿元增长到2003年的271.3亿元。我国上世纪90年代社会保障费用也曾高达GDP的13%,近年稳定在5%左右。
老年人需要丰富的精神生活。许多经济发达国家老年人自杀率居高不下,各种类型精神疾病困扰着广大的老年人群,其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家庭联系松散,丧偶以后独居的老人尤其感到孤立无助。我国则强调尊老爱老,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家庭和社区组织等部门在关爱老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老年人需要充实的物质生活。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老年人的收入明显增加。据统计部门调查,2000年城市老年人平均收入比1992年提高3.1倍,同期农村老人收入增长1.7倍。我国城乡老年人口一次性抽样调查显示,城市75.6%和农村55.6%的老人感到自己的生活有保障。在农村,86.1%的老年人认为比起过去在生产队里的老人,自己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市也有70.3%的老人认为自己比过去离退休职工“经济上更加有保障”。城市中的老人家庭现代生活设施从1992年的4种增加到2000年的8种,50%的城市老人有独立的煤气、电话、电冰箱和室内厕所设施,户均住房面积达到70多平方米。农村老人50%有两种现代化家庭设施,户均住房面积达到80多平方米。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我国老年人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其消费额占社会消费总额的比例还很小,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他们的家庭财产也明显少于青壮年。国家统计局2002年对4000户城市居民调查显示,60—70岁老年户家庭财产平均为16.2万元,70岁以上者15.7万元,比35—40岁青壮年户家庭财产少43%。
我国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随年龄增加而迅速加重。据1993年和1998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城市居民每年住院费用0—4岁为817元,10—19岁增加到2244元,40—49岁为4577元,65岁以上则增加到5096元。可见,老年人疾病多,病情往往比较严重,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源。据国内外大量资料分析,退休职工医疗费用与在职职工相比约为3∶1,有的国家甚至达到5∶1。我国正在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过程之中,这些数据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研究。一些城市重视加强社区建设,使老年人在社区中得到方便的医疗、保健咨询服务,降低了医疗开支,这些都是有益的经验。从管理体制上,还可实行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保障的力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一些地区试点,对大病治疗给予有力的支持。据调查,贫困农民在脱贫后又返贫的,有60%是因病,在疾病、灾害等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商业保险,将为农村的共同富裕,尤其是为农村老人的生活保障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撑。
结论与意见
对中国和世界人口老龄化的展望和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和意见:
1.21世纪我国出现的人口老龄化现象是20世纪50到60年代高生育、低死亡的必然后果,与世界人口发展趋势一致。
2.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从20世纪70年代起实施至今,使我国少生3亿多人,降低了21世纪中期老龄人口的数量,从而减轻了社会抚养老人的负担。
3.成功的计划生育工作使我国的劳动力总量直到老龄化严重的21世纪30年代前后,仍可保持在总人口50%以上,在21世纪20年代前劳动力总量最丰富时甚至可达总人口的65%,目前仍有1.5亿以上的富余劳动力。因此,今后数十年内都是我国劳动力充沛的黄金发展时期。我国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增加就业,不会发生经济发达国家劳动力缺乏的问题。
4.人口多、土地少、资源相对缺乏仍将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尽管日本人均耕地只有7分,但劳均耕地却有13亩,远远高于我国。因此,只有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发展,才能更好地满足扶养老人的各种需求,才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出路。
5.我国经济发展正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未来扶养老人的社会能力的提高,应从培养高素质人口着力,采取各种措施使我国从人口数量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为此,我国应采取稳定低生育水平,培养高素质人口,完善经济、社会制度,提高服务、保障能力,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的政策,统筹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生态、环境发展。
6.我国各个地区人口差别巨大。上海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出生率已低于死亡率,从1993年起即进入人口自然负增长阶段,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已达到世界最长寿国家的水平,个别区早在10多年前老人比例已接近1/4。同时,也有少数省份人口仍然十分年轻,还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达到人口零增长。鉴于这种情况,我国在人口及其相关的政策上不宜一刀切,应当采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
7.我国的家庭结构正在发生迅速的转变。这种转变的影响将反映在社会结构及功能、人际关系及代际关系、家庭内经济流动、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等许多方面,这些变化也会对老龄工作产生深刻的影响。政府应当相应地在社区建设、养老保障、医疗体制、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适当的安排。
8.老年人不仅需要社会的扶养,同时也有很高的社会价值。我国许多老人年老志不衰,仍然在各个领域继续作贡献。老人的知识、经验、威望、品德、能力等都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提倡“老有所为”是我国特有的老龄工作方针之一,充分体现了对老年人的重视、尊重,仍应继续作为我国老龄工作的重要方针。
9.近年来,健康老龄化的观念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联合国提出,将健康老龄化作为全球解决老龄问题的奋斗目标。健康老龄化是指个人在进入老年期时在躯体、心理、智力、社会、经济五个方面的功能仍能保持良好状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老年人中若有较大的比例属于健康老龄化,老年人的作用能够充分发挥,老龄化的负面影响得到制约或缓解,则其老龄化过程或现象就可算是健康的老龄化,或成功的老龄化。为实现健康老龄化需要社会各方面协调一致的努力,也需要老年人的积极参与。我国在这方面应当大有作为,努力为世界提供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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