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东省济宁市丧葬费的领取标准
法律分析: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B. 山东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
法律分析: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一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一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
法律依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C. 2021年退休职工丧葬费
法律分析:2021年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各地的具体规定各不相同,具体要咨询当地人社局。以下是国务院关于丧葬费补贴的最新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570号建议的答复 》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制定城乡居民丧葬费补贴政策,对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员基本权益,体现社会公平,维护基金安全,促进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印发以来,全国有21个省份根据当地实际在省级层面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
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丧葬补助金标准,如天津市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800元;二是全省统一丧葬补助金计发标准,如内蒙古自治区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按12个月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三是由各地根据省里规定的丧葬补助金标准范围自行确定,如山东省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范围为500至1000元。其他省份虽然在省级层面没有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但是支持和鼓励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制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D. 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山东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为1000元定额,一次性抚恤金在山东省统称为“一次性救济费”,标准是10个月山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社平工资),此外山东省还按照一定的标准发放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照山东省发布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 请问山东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
山东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为1000元定额,一次性抚恤金在山东省统称为“一次性救济费”,标准是10个月山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社平工资),此外山东省还按照一定的标准发放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一、丧葬补助费
山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根据鲁劳社〔2003〕53号文件的规定,丧葬费为每人1000元,由统筹基金支付。山东省的丧葬补助费属于定额补助,在全国范围内偏低,大多数省份的丧葬补助费在2000元--3000元之间,也有部分省市的丧葬补助费为去世前一个月本人养老金。
山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的申领办理方式相对简单,可以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或亲属办理,原企业可以通过登录社保系统网站在网上提交办理,亲属则需要去社保局窗口提交相关资料办理,主要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离休、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减少表(一式两份);
②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领取及个人账户余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两份);
③通过共享数据查询不到死亡日期的需携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社保局受理后会在15--20日之内将资金发放到指定银行账户。
山东省这种简洁高效的办理、受理方式应该称赞,希望更多的省市能够采取类似的方式。
综上所述,山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可以享受的死亡待遇有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三部分,不同于多数省份只有丧葬费和抚恤金两部分。此外,个人账户余额部分也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离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其产生的利息均可继承。
F. 退休职工丧葬费2021年最新标准
退休职工丧葬费2021年最新标准如下:
1、丧葬费发放标准 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
2、丧葬费计算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3、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
4、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输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G. 山东省2022年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山东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是20个月的基础工资,丧葬费大约1千左右。
H. 2020年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
2020年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
法律依据:社保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去世后抚恤金、丧葬费计发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抚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退休费)为基数,病故发20个月;因公死亡发40个月;烈士发80个月。
丧葬费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