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吉林市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涨多少
今年养老金调整与往年相比,今年最大变化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基版本养老金调整法调权整待遇,这也是上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养老待遇。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6.5%左右的调整幅度是指全国总体平均水平而言的,并不意味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按6.5%来调整,更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发养老金。各统筹地区具体调整幅度,还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实施方案来具体确定。并轨后“中人”按照各地政府出台的实施方案增加养老金。一般会在6月底之前结束。
❷ 2014年退休养老金今年能涨多少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今年的政策目前还没有出台,建议留意当地社保局官方网站通知做进一步了解。
❸ 吉林省离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
法律分析:201吉林省退休工资工龄工资是多少?
根据《关于2015年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拆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计算)分段确定调整标准,累加计算调整数额。缴费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4元。工伤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二、退休人员工资计算方法
1、退休人员收入=(退休前工资 岗位津贴)×X% 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 住房补贴。
其中X%的规定是:
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年限满30-35年的,按85%计发
年限满20-30年的,按80%计发
年限满10-20年的,按70%计发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计发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2015年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拆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计算)分段确定调整标准,累加计算调整数额。缴费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4元。工伤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❹ 吉林省的退休养老金涨多少钱几月份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17号各市(洲)、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财政局,省直管各统筹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和范围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二、调整标准(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二)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缴费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4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三)特殊调整。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在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1、高龄退休人员。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龄为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70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3、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4、工伤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99元的,按99元调整。三、资金渠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可参照执行,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四、审批和发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有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审批表,经当地社会保险经机构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社会保险经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五、工作要求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妥协操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机构要密切配合,调度筹措资金,尽早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略)
❺ 吉林省人社厅2014企退职工如何涨工资
2014年吉林省月底前将提高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吉林省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根据时间进度,2月底前,已经完成了调查研究和测算论证,4月底前,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反馈通知,研究制定调待政策,报省政府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6月底前,召开全省会议进行部署,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保证上涨工资按时发放
2014年吉林省将提高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根据时间进度,
2月底前,已经完成了调查研究和测算论证,
4月底前,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反馈通知,研究制定调待政策,报省政府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6月底前,召开全省会议进行部署,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保证退休职工上涨的工资按时发放。
另外,3月底前吉林省还提高医保补助标准
今年我省要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均由年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3月底前,会同省财政厅、民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
吉林省将上调企业退休养老金人均月增157元
2014-04-12 08:55新文化网-新文化报
昨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确定10%的调整幅度,2014年我省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57元。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惠及全省247万企业退休人员,年度资金支出约增加48.2亿元。
新文化报讯 (记者 艾灵) 昨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确定10%的调整幅度,2014年我省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57元。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惠及全省247万企业退休人员,年度资金支出约增加48.2亿元。新增加养老金近期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
三类人员享受特殊调整政策
会上,吉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按照国家统一确定10%的调整幅度,批复我省人均月增加157元。
普遍调整
一是定额调整是每人每月增加65元。二是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计算)分段确定调整标准,累加计算调整数额。缴费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4元。工伤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特殊调整
以下人员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一是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龄为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7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二是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解读
缴费长、缴费多涨得就多
据了解,今年调整方案有明显变化。首先,这两年,国家确定的调整幅度是10%,但我省都高于10%,今年明显按上调10%来执行。从调整办法上看,侧重与缴费情况挂钩方面比例。以往,调整是定额式的,而今年则是阶梯式的,这样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涨得就越多。
另外,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也更加向高龄退休人员、军转干部、以及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编辑/王晓杰)
❻ 退休人员养老金14连涨 今年的养老金究竟怎么涨
整体调整水平,按照上年度基本养老金的5.5%增加,具体落实到个人不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调整办法调整,多省已经兑现。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苏人社发〔2018〕16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18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1.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事项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7月1日起,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五、组织实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的地区,将予以通报问责,并相应扣减省级调剂补助资金。
2018年7月5日
❼ 吉林省长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涨有消息吗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吉人社联字〔2017〕4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经办各统筹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国家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标准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6年底本人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业工伤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50元的,按50元执行。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给予补足到该水平。
(四)其他事宜。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其退休人员由基金支付的基本养老金按前述调整办法和标准执行。
三、资金渠道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审批和发放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审批表,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
五、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尽早足额发放到位。
2017年7月3日
❽ 网上说2014年企业退休养老金涨100%是真的吗
不是的,201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应该是上调10%。
自2005年以来至2015年,我们国家连续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年的调整基本上都是在上一年人均养老金基础上平均提高10%左右,201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高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上调幅度平均为10%。2014年调整完成后,北京以每月平均养老金3050元排在第一位。
❾ 2014年退休工人涨工资。
养老金计算如下: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回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答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❿ 2014年吉林省企业退休工资是怎样计算的
企业职工退休金计算公式
企业职工的退休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养老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在计发时又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养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计发月数参保人,再计发地方养老金:地方养老金=(本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
注:关于a的取值,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大于等于0.6时,a=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小于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费除以0.6。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企业职工退休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养老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在计发时又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 老金、地方养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组成。
企业职工陈小姐以4000元为缴费基数,个人每个月需缴纳养老保险320元,如果按现在政策退休,以工龄20年计算,那么陈小姐退休后可以领到多少钱呢?目前全省上年底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2600元,那么陈小姐的基础养老金部分=(2600+2600)除以2×20×1%,即520元。而个账户养老金=320×12(月)×20(年工龄)除以 150(注:女性固定为150个月),即600元。地方养老金=8.64除以2×10(年)×1%,即43.2元。因此,陈小姐的退休工资只有11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