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在西安召开,标志着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展开。
会议由陕西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刘红春同志主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力军同志对待遇调整工作进行了部署。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水平进行调整提高。
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7元。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对高龄(7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的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的照顾。即:在定额调整77元的基础上,对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岁至70岁),再增加10元,达到每人每月87元;对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岁至75岁),再增加20元达到每人每月97元;对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及以上),再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月107元。
Ⅱ 公司用退休工人合法吗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禁止企业招聘已退休的人员务工,因此,不违法。退休人员已经超出法定就业年龄,不在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范围,得适用民法规范调整范围。在实践中,退休人员可以就相关劳动报酬问题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协议,注意,这里签订的协议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Ⅲ 企业招聘已退休的员工犯法吗
法律没有禁止企业招聘已退休的人员务工,因此,不违法。
由于已经退休,所以,退休人员与企业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为雇佣关系,企业不需要给退休员工交社保;并且,客观也无法给退休职工交社保,社保也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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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式:
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大中城市和其他经济比较发达、社区建设比较规范的地区,应主要采取这种形式。
由于各地城市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些现实可行的管理服务形式。
1、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可以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确定或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
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这类管理服务机构的指导和规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企业原有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人员和设施一并移交当地政府。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 在社区组织不够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县,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部分地区经当地政府确定,由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人员及活动场所,继续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Ⅳ 企业招聘60岁以上的老人上班是否犯法
不犯法。因为有”退休返聘“的存在。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返聘人员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所以不受《劳动法》保护,只适用《民法》中相关条例。
返聘存在的问题:
1、工伤保险
在劳动关系中,工伤保险是法定基本社会保险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强制性。然而,在聘用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之间建立的劳务关系,法律则没有规定其可以加入工伤保险。
而在实际生活中,聘用单位往往是不予办理与工伤保险类似的商业保险的,日后,一旦返聘人员因工作造成人身伤害,由此产生的损害费用的承担主体便成为了纠纷高发区。
2、加班补偿
返聘人员在劳动后所受领的经济利益属于工资还是薪酬关系到加班是否应当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加班费用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签订的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合同,故其受领的经济利益属于薪酬。既然属于薪酬,那么不适用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用的相关规定自然成为当然。
但是,返聘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技术含量比较高,同样的加班时间内为聘用单位创造的价值反而更高。如果一味地认定不能给与加班费用,这无疑是不合理的。
3、劳务解除
劳务关系解除时经济补偿问题劳动关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但在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则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规定。基于此,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间解除劳务关系时,不应当再享有经济补偿。
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4、腐败问题
退休返聘人员,被返聘的单位为原单位关联企业,可能利用之前原单位的关系,为现供职企业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滋生职权、职务便利之外的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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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优点
(1)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很多退休人员还可以再继续上班的,一般都是原来单位里的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
他们的经验丰富,可以作为公司的培训人员,向新进员工介绍自己的经历,传授经验。为公司文化的传承和公司知识体系的传承都有很大好处。
(2)退休返聘人员对于所工作的单位来说,其成本要大大低于普通员工。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往往都是在原单位享有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因此无须再为其支付这些社会福利。
另外,退休返聘人员由于在原单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经济上的压力不大,对薪金收入也没有过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资也偏低。
(3)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比较认真,多年的磨练使他们养成了认真的工作态度。
(4)退休返聘的人可以发挥余热,更多的为社会产生价值。
退休返聘缺点
(1)稳定性较差。由于退休人员的工作特殊性,因此他们对于工作收入的依赖较低,企业一有风吹草动、形势不妙,就会人心思动,退回家里颐养天年。缺少与企业同甘共苦的奋斗精神。合同上也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2)退休返聘人员大多由于年龄、精力上的原因,难以从事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工作时间也相对较短,很难根据企业的要求或临时性的工作要求,作经常性的加班、出差等工作。
(3)退休返聘人员一般创新能力比较差,几十年的工作经验会固化他们的思维,限制了他们的思维,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一般不宜做创新性工作。
劳动法——人大网
Ⅳ 公司想招聘退休人员需要哪些手续
对于已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来说,其再就业归属劳务关系,只能与企业内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容质的聘用协议,与企业的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由聘用协议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确定。我国《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也就意味着超过参保年龄了,所以这类人员即使再就业,也不存在缴纳社保的因素。 因此,对于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后再就业的工作期间生病,单位承担什么责任,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了。
Ⅵ 西安退休人员的“过渡养老金”中“视同缴费年限指数”是怎样规定的
楼主您好,平安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中的视同缴费年限指标是如何确定的?那么在这个问题上,对于企业来说,还有一个平均缴费指数的确定,这个平均缴费指数被认为是缴费年限。当然,企业的平均缴费指数作为缴费年限,大部分地区是130%~140%确定的。因为本身他根本没有实际缴费,也没有固定年限的实际缴费这种分支,所以才会按照这样一个标准来确定,也就是130%~140%,所以不同地区之间略有差距,但是差距的程度不是很大,养老金大概就是按照这样一个标准来计算的。这种过渡性养老金是单独计算的。
Ⅶ 某公司招聘的都是退休人员不鉴合同不交保险合法吗
只能说不违法,但也不是合法,因为现在的劳动法律都只适用于处于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对于已过退休年龄以及在校学生这类劳动者是不能完全适用的,这类劳动者的权益就主要靠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来确定,如果无合同的话劳动部门无权直接进行处罚。建议你们坚持签合同,不签就辞职吧,没合同也干,只能说你们自己作践自己了。保险是肯定没有的。
Ⅷ 西安的退休下岗人员应到哪里找工作
摘要 针对下岗人员的招聘会: 3月3、8、12、15、17、19、22、24、26、29、31日,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号)有招聘会
Ⅸ 西安市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工资标准
具体的没地方查去,都是单位自己内部的文件,网上查不到.
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解读
为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从2005年起,国家连续两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12日下午开始,我市企业退休人员陆续开始领取补发的退休金。记者采访了市社会保险局有关人士,对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做以解读。
调整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据介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此次调整对退休人员来说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05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另外一种情况是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2005年的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照政策规定,2005年调整的标准,退休职工可以享受到16个月的补发额度。具体为: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8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195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199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此外,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含高级技师),按以上对应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煤炭行业1982年、1983年按有关文件审批的退养人员,按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对应的退休人员条件确定增加额。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不含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006年的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规定,2006年的补发额度为从今年7月份到10月份4个月的总额。具体为: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5元;195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199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994年1月1日到200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2元;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1元。
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含高级技师),按以上对应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煤炭行业1982年、1983年按有关文件审批的退养人员,按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对应的退休人员条件确定增加额。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不含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Ⅹ 退休人员认证陕西西安也需要认证吗
对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是防止有限的社会保险基金被冒领的具体举措,是国家的统一政策,西安市的退休职工也不例外,也需要进行年度资格验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组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03)16号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街道和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帮助死亡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组织活动,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