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单位取暖费发放标准2020
(一)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发放,对低于参保退休人员取暖费标准的按3161元标准执行。其中: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发放标准为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退休(退职)人员发放标准为基本退休(退职)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
(二)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4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411元确定,2010年以来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3161元。
(三)对按照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一次性(趸)缴费后直接按月领取待遇人员(含按宁政发〔2014〕49号文件参保人员),按本条上述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205元和2014年度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229元合计确定,2010年以来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2184元。
供暖用户申请采暖价格补贴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包括:用户需要提交夫妻双方未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夫妻一方未有工作单位的,有工作单位一方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证明,未有工作单位的一方提供居委会出具的未有工作单位的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夫妻双方均未有工作单位的,双方提供居委出具的夫妻双方未有工作单位的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夫妻离异或丧偶的,有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单位出具未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证明并在配偶一栏注明情况,未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居委出具的未有工作单位的证明并在配偶一栏中注明情况,同时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单方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B. 河南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2021
河南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2021是,退休职工取暖费480元,其中11月、明年3月每月60元,12月、1月、2月每月120元,随工资逐月发放。
供热费就是中国各城市尤其是指北方城市进入冬季后,居民向供热部门交纳的一定费用。是主要用来维持供热所需的原材料、人员、房屋等一切的相关费用。
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供热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公共面积。其中,居民套户内使用面积计算在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空间按1比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目前中国热价原则上仍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价格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按照《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如果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单位经营亏损的或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百分之十的,企业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调价建议。发改委的上述表态意味着,各地企业可根据煤价上涨幅度向相关部门提出调价方案。
北方地区陆续开始收取2014年的住宅供暖费。尽管近期煤价下调,但在呼和浩特等地,供暖费的单位价格还一样。一些市民质疑,当年煤价上涨时,供暖部门以此为理由,上调了供暖费。
对此,供暖企业的回应是,煤价只占供暖成本的一部分,煤价下降,只能部分降低供暖成本,虽然当前供暖成本与热价严重倒挂的窘境能得到一定缓解,但倒挂问题并未完全解决。
法律依据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城市供热价格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热力销售价格。热力出厂价格是指热源生产企业向热力输送企业销售热力的价格;管网输送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输送热力的价格;热力销售价格是指向终端用户销售热力的价格。
C. 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1、2020年9月30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2、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6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
1、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4193元的按4193元标准执行。
2、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9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443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4193元。
3、解决历史遗留和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照2019年度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880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197元增加,共计2827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D. 2021河南省取暖费补贴标准
2021河南省取暖费补贴标准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取暖补贴不作为计发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等死亡待遇的基数;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合理制定供热补贴标准。对市级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和老干部遗孀)按级别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应综合考虑到我市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工资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法律依据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城市供热价格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热力销售价格。热力出厂价格是指热源生产企业向热力输送企业销售热力的价格;管网输送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输送热力的价格;热力销售价格是指向终端用户销售热力的价格。第十条 热价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第十八条 制定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采取对低收入居民热价不提价或少提价,以及补贴等措施减少对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第二十五条 热价不足以补偿正常的供热成本但又不能及时调整热价的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热力企业实行临时性补贴。第二十六条 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支付采暖费用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改为单位向职工直接发放补贴。
E. 取暖补贴发放标准2021
取暖费发放标准2021年内容是什么
一、发放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二、取暖费标准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三、资金来源
(一)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现行补助水平予以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市低保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取暖费原分担比例共同负担。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负担。
四、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执行。增加的职工取暖补贴支出由所在企业负担,可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供暖室温不达标该如何维权
在供热合同纠纷中,采暖业主胜诉率较低,原因就在于采暖业主举证不足。在此类案件中,业主大多以室内温度不达标为由而不交供暖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采暖业主需举证证明供热单位所提供的供热服务没有达到相关标准。因此,这要求业主在供暖季中就要学会保留证据。对此建议在供暖期间业主如发现室内温度不达标,应立即给供热单位打电话,或者拨打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由供热单位或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测量室温,出具测量记录,这是有力的证据。如果具备条件的话,可以考虑进行公证或由业主共同委托中立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测温,这样取得的证据证明力更强。
F. 河南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2020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河南退休取暖补贴费是每个冬季480元,从每年的11月15号供暖开始,到第二年的3月15号结束。
G. 退休后的取暖费补助怎样发放
法律分析:是跟社保一快取的,是直接打到卡里的。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H. 退休后的取暖费由谁来发
退休人员取暖费:是指北方各省市对退休人员的一种基本养老金外的补贴。但是各个省市的标准并不统一,而且有的地区还是没有的。建议咨询本地民政部门。
【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六)积极稳妥地试行职工采暖补贴。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应综合考虑职工住房标准、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职工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的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提出具体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备案。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采暖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可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方案,结合企业职工住房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拓展资料】
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 ,对于退休人员这一类没有单位归属的人群,各地一般没有解决方案。加之退休金压力比较大,很多地方还是不发的。
其实,即使各个发放的省份相差也比较悬殊。比如山东青岛市是1700元。河北省取暖费分为三个档次,1560元,1400元和1240元。
天津市,分为两部分,一种叫做冬季取暖补贴每人每年335元,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每人每年185元,合计只有520元。
另外,山西省是3360元,陕西省2360元,青海省则是3900元。青海省冬季供暖时间高达半年,而且各地的冬季取暖费标准也不一样,冬季取暖费算是给退休人员的另一份生活补贴了。
不过一般只有企业退休人员才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是没有这一项待遇的。
南方地区虽然没有冬季取暖费,但一般也会通过固定价格补贴、过节费等方式,予以补助。杭州市每年的过节费就有2800元,另外还有190元每月的固定价格补贴。所以,各地的差异是比较大的。
I. 信阳退休人员取暖费如何发
退休、退职职工的取暖补贴由发放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或部门发给。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员工取暖费是指单位给予的职工待遇,需要单位报销的部分。这要看企业如何规定:如果是单位发放给职工的取暖费,则应在“职工薪酬--福利费用”中列支。
J. 退休后有取暖补贴吗
这个是要分情况的,有的人有补贴,有的就没有。
首先,我们要明白冬季取暖补贴并不是所有省和地区都有这项补贴制度。冬季取暖补贴从字面上意思理解就是在冬季给退休人员发放一定补贴缴纳取暖费。冬季取暖补贴就是国家机关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一般按职务职级等级发放冬季取暖补贴。就是职务职级越高就能补贴就会越多一些,比如说山西省太原市,科级、中级、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 3920元;副高级的可能就达到4480元社保补贴。
冬季取暖补贴更像是一种福利待遇,对于民营或者私营企业来说,并不是强制规定给在职人员或者离退休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简单点说,冬季取暖补贴就是企业单位的福利待遇。有的地区取暖费补贴是按月发放的,一个月可能只有三四十块钱,一共发12个月。而有的地区冬季取暖补贴是一次性发放给退休人员。
总而言之,企业不设置这项福利待遇,也不违反相关规定,所以就会出现有的退休人员退休后可以领取冬季取暖补贴,而有的退休人员则领不到冬季取暖补贴,这跟退休之前所在单位福利待遇有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