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合肥市病残提前退休怎么办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三)项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
二、缴费年满15年。
因此,合肥市劳动者符合条件办理病退休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二、经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向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递交以下材料办理退休:
1、个人申请;
2、职工个人档案;
3、《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公示登记表》;
4、《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一份;
5、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在内的与审核退休有关的各类证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二代证)复印件。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贰』 合肥市病残提前退休怎么办手续
先申请抄劳动能力鉴定,再申办袭退休手续。
我国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办理提起退休的条件是: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缴费年限年满15年。合肥市达到病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的病残职工办理提前退休,先向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据合肥市人社局网站——劳动能力鉴定指南,办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需提交:
1、填写完整的《非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被鉴定人系在职职工,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如系失业人员,应加盖档案管理章);
2、被鉴定人原始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3、被鉴定人近三个月内详细检查病例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被鉴定人如有精神、智能障碍,还需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认可);
5、一寸近照1张(患精神类疾病,请提供同底近照2张)。
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再向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申办退休手续。办理地点和应当提交的材料、程序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