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职工买断工龄后医保如何报销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重要原则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具有劳动关系的人员。
职工买断工龄失业之后,因为已经不是用人单位的职工,档案应该转移到社保中心,就不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你可以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和你原来单位的缴费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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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位买断工龄后部份自己交的养老保俭和医保到退体了医保还交吗
1企业改制的时候,会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到改制之日,余下的要由个人缴费,或挂靠到一些公益性岗位,企业等继续交纳养老保险.缴费按社保机构核定基数,再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来选择.缴费满15年的可以不交,但以后退休金不高,因为你属于女工人,可以到50岁办理退休手续,但是缴费要满15年.
2买断以后,可根据你交失业保险的年限领取2个月到最高2年的失业金.
3买断后医疗保险可以继续按个体比例来缴费,也可以选择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120元(如有差异视当地医保征收来定),继续交纳医疗保险(非城镇医疗)到50岁办理退休后,就享受你所说的社保待遇.
补充:
因国家对失业满40岁女工人,满50岁男工人有优惠政策,你到当地就业局咨询,可以办理交纳养老保险的返还政策,先到就业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当年所交纳的养老保险总费用要返还给你80%.(各地政策不一,具体返还比例视当地规定).间隔5年退休的,返还到你退休,你47岁,那就返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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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买断工龄后,单位能不能为每位职工一次性交十年医保
国家对买断工龄的职工有优惠政策的,就是要求原单位必须给这些人办好养老金和医保手续,到退休时可以正常的领取养老金的。一般都是采取个人交一点,{比如个人一次性的交一万元}单位再交一大部分的,完成个人退休的养老金的领取工作。如果单位不给办的话,你可以请律师帮你解决,这种事情会很快解决的。因为国家对各地买断工龄的事情做法,有专门的处理文件。就是要解决这部分职工的退休养老问题。
4. 买断工龄,医保就没有了
现在买断工龄已经是违法行为,你说的买断应该是内退,提前退休吧。如果是内退,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内退员工是可以享受正常的医保政策的,具体每个地方在处理细节上会稍有不同。
关于买断的违法理由:
由于1995年《劳动法》颁布并实施,以及当时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系统。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劳动者推向社会。
1999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颁布《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现在买断工龄是国家政策法规明令禁止的,如果仍有用人单位在通过买断工龄的形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主管部门也应当依法对这类用人单位进行制止和制裁。
(二)内退职工的医保待遇
职工内退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按各自应缴费比例,以内退前应缴费为基数,按6%的年增长率,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缴纳,职工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内退职工正式退休以后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企业改制时按一定标准预提预留,移交新企业后,由新企业按十政发[1999]71号文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内退职工正式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 2003年买断工龄的医保怎样退休
摘要 作为2003年下岗买断工龄的人员,今年55岁,如果属于女性,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只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了15年,这是完全可以办理退休的。作为2003年买断工龄的人员,买断工龄之前的工龄,如果是属于1992年之前的工龄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1992年之后的要缴纳养老保险才能计算为缴费年限。也有的地方是从1996年开始计算的。如果你在买断工龄之前的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下岗以后继续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只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了15年,这都是可以办理退休的,如果达不到缴费15年的最低要求,那就还需待缴费年限满15年之后才能办理退休。
6. 买断工龄退休后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7. 买断工龄后。怎样办理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需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并录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信息采集软件”。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将单位基本信息导入软盘连同纸介一并上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建立单位基本信息库。
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初次参保人员需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用人单位对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内容审核后,将其准确无误录入“信息采集软件”,打印“信息采集表”交参保人员或委托人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将个人基本信息导入软盘连同由个人签字的纸介一并上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基本信息库。
三、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每年一季度,参保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并将基数核定信息导入软盘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同时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情况表》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缴费工资基数核定手续。
四、基金收缴
每月1日,区县社保中心根据医保信息库中的时点人数,生成用人单位当月实际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数额。每月2日起,区县社保中心委托银行代为扣缴,用人单位也可以用支票和现金缴纳。
五、个人账户
区县社保中心在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足额收缴到账后,于当月20日通过医保系统进行个人账户分配。
常住本市的参保人员,由区县社保中心于每月20日以后将应分配的个人账户金划入个人医保专用存折;易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人员可选择通过邮寄或邮政储蓄的方式,由区县社保中心将个人账户金每隔3个月,邮寄至本人居住地或存入本人的邮政储蓄卡。
六、人员增减
对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当发生人员调入、调出、退休、死亡等增加或减少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在每月2日至月末期间,由单位专管人员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人员增、减手续。
对未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新参保人员办理手续。
七、补缴与退费
用人单位办理补缴与退费手续时,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费情况表》(表十一),以及有关补缴与退费情况的说明。
八、退休人员不足缴费年限补缴
对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且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应于办理养老退休手续的当月,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但符合补缴条件且本人愿意补缴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办理补缴手续。
8. 企业职工买断工龄后,医保费即使退休后还要接着交,直到终生对吗
1企业改制的时候,会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到改制之日,余下的要由个人缴费,或挂靠到一些公益性岗位,企业等继续交纳养老保险.缴费按社保机构核定基数,再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来选择.缴费满15年的可以不交,但以后退休金不高,因为你属于女工人,可以到50岁办理退休手续,但是缴费要满15年.
2买断以后,可根据你交失业保险的年限领取2个月到最高2年的失业金.
3买断后医疗保险可以继续按个体比例来缴费,也可以选择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120元(如有差异视当地医保征收来定),继续交纳医疗保险(非城镇医疗)到50岁办理退休后,就享受你所说的社保待遇.
补充:
因国家对失业满40岁女工人,满50岁男工人有优惠政策,你到当地就业局咨询,可以办理交纳养老保险的返还政策,先到就业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当年所交纳的养老保险总费用要返还给你80%.(各地政策不一,具体返还比例视当地规定).间隔5年退休的,返还到你退休,你47岁,那就返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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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买断职工退休新政策
2016最新买断工龄政策
所谓“买断工龄”,是指职工对企业在改制中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个通俗说法,如今已经很少听到买断工龄了。但我国关于买断工龄的政策还是存在的,下面为大家介绍2016最新买断工龄政策。
一、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第二项第九点提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素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十二项第三段中提出:“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公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依法进行平等协商,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1998年国家劳动部就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通知中规定: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后,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如集体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四、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
五、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子以纠正。
六、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
七、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八、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依此类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变更用人单位的名称。
十、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定中指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针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没有出现重大特殊情况(如企业破产解散、被外企并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
十一、《民法通则》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明显失去公平的行为有权请求撤销。”
十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十三、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