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东电视机厂泰山腾达实业有限公司倒闭了办理退休怎么办
摘要 一、单位倒闭退休怎么办理 1、凡已按国家和有关规定参保的企业职工下岗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到达退休年龄的,由支付其失业保险金的部门联系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辞向社会无固定职业的,由其档案代管单位出具证明并由本人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申办退休手续。 2、企业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经批准破产的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辞向社会,并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的,其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予以保留。 破产企业职工流向社会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审批办法,可按前款有关规定办理。 二、办理退休的情况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B. 企业破产职工的退休手续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分两种情况:1、凡已按国家和有关规定参保的企业职工下岗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到达退休年龄的,由支付其失业保险金的部门联系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社会无固定职业的,由其档案代管单位出具证明并由本人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申办退休手续。
2、企业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经批准破产的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并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的,其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破产企业职工流向社会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审批办法,可按前款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C. 破产企业职工到了退休年龄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南平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失业安置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的请示》(南劳〔〕综296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凡已按国家和有关规定参保的企业职工下岗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到达退休年龄的,由支付其失业保险金的部门联系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辞向社会无固定职业的,由其档案代管单位出具证明并由本人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申办退休手续。
二、企业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经批准破产的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辞向社会,并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的,其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予以保留。
破产企业职工流向社会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审批办法,可按前款有关规定办理。
(3)破产企业职工退休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D.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怎么办理
你好,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按照职工工龄正常办理,
由破产企业统一为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E. 公司倒闭退休人员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已按国家和有关规定参保的企业职工下岗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到达退休年龄的,由支付其失业保险金的部门联系办理退休审批手续;辞向社会无固定职业的,由其档案代管单位出具证明并由本人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申办退休手续。企业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经批准破产的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辞向社会,并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的,其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破产企业职工流向社会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审批办法,可按前款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