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职工还是工会会员吗
退休后可以保留工会会员身份的,只是不需要缴纳会费了。《工会章程》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按工会法的定义,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是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因此,在职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后,虽然可保留会籍,实际已自然脱离工会组织。退休后已不必履行会员义务,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退休人员已经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此外,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财政给予相应补贴。因此,退休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就意味着劳动者已经享受了国家提供的相应社会保障和福利,其再次被聘用就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拓展资料:
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在职会员的福利待遇,主要应当依据工会经费来源确定。
??因为退休人员保留会籍期间是免交会费的,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也不含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或养老金,所以,保留会籍者不能享受在职会员相同的福利待遇。但“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B. 退休人员如何缴纳工会会费
C. 我还差半年时间退休了,还可以缴纳工会会费吗
D. 退休职工算工会会员吗
职工在职时已加入工会,并一直履行会员义务,退休后可保留会籍。文件依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八条:“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退休人员保留会籍实际只是保留了会员这个称号,实际已不能享受在职会员的福利待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按工会法的定义,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是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因此,在职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后,虽然可保留会籍,实际已自然脱离工会组织。退休后已不必履行会员义务,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在职会员的福利待遇,主要应当依据工会经费来源确定。因为退休人员保留会籍期间是免交会费的,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也不含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或养老金,所以,保留会籍者不能享受在职会员相同的福利待遇。但“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E. 退休人员要交工会会费吗
退休人员不交会费的
F. 工会会员退休后还享受会员待遇吗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规定:“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退休人员保留会籍还具有会员资格,但已不同于在职在岗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会员,一般不再参加工会的组织生活,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工会经费是基层单位每月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退休职工的养老金)2%拨交的,因此退休会员的福利应当由单位的离退休职工服务部门负责。单位行政方委托工会组织举办的福利,是否包括离退休会员,由单位行政方决定并承担相关费用。《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规定:“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G. 事业单位中途退休人员还要交全年工会会费吗
不需要缴纳会费了。《工会章程》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
H. 工会会费退休当月需要缴交吗
法律分析:退休后可以保留工会会员身份,不需要缴纳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I. 请问企业职工加入工会组织,退休以后还要交会费吗谢谢
退休后不用缴纳会费,保留会籍
“中国工会章程”第七条规定:会员离休、退休和待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J. 沈阳工会经费退休人员用缴纳么
不用缴。
工会经费是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
5、其他收入等。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