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陕西省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如何领汉
这个话根据国家相关的政治法律规定的话,这个都可能要负责任,如果不负责任的话,他那个怎么可以处理这么好。
B. 陕西宝鸡最新关于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各是多少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专亡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属关问题的通知
(民发〔2011〕192号)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C. 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领取程序
项目名称
申领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
办理对象
已死亡企业退休人员之直系亲属
提交材料
1、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医院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人员生前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存折;
3、直系亲属领款人(按继承顺序)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与退休人员同一户口的凭户口原件,
②与退休人员不同户口的需由退休人员生前所在社区居委会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③领款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④领款人不能亲自领款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领)和代领人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依据
《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试行办法》;《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机构
请带如下资料到退休人员生前属地管理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
受理地点
厦门市莲滨里28-33号一楼接待大厅.
联系电话
5377210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备注
领款地:1.市属企业在长青路191号(厦门市劳动力大厦)三楼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科;2.区属企业在禾祥东路168号一楼。
D. 陕西省2010年丧葬费新标准
没有新的标准,现在执行的还是08年的。你参考 陕西省人事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机回关事业单位工答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死亡后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陕人发〔2008〕171号 各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为了更好地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活,现就调整丧葬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丧葬费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干部(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退休干部)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丧葬费发放条件、开支项目、支付渠道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经费支付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调整标准后,非农业人口遗属原享受的物价性补贴不再执行。 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事厅 陕西省财政厅 二 〇〇 八年八月一日
E. 陕西省韩城市退休职工死亡补助金如何规定
陕西省韩城市退休职工死亡,是可以享受丧葬费的。土葬一次性补助800元,火葬一次性补助1500元。死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存在余额部分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
《韩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实施办法(试行)》
第三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其养老金从死亡次月起停发。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须在60日内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户籍注销等相关手续。手续齐备,且身份经相关方面审核审查无误后,方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第四条 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土葬一次性补助800元,火葬一次性补助150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400元。土葬的,除去省财政补助,剩余部分由市财政负担;火葬的,除去省财政补助,剩余部分由市财政负担。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乡居民,不享受该项政策:
(一)违反殡葬管理规定应火化未火化的;
(二)服刑期间死亡的;
(三)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死亡人员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死亡人员死亡10日内,向村(居)委会提出享受丧葬补助金书面或口头申请。
第七条 村(居)委会对享受丧葬补助的对象资格及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公示7天。符合享受丧葬补助金条件的,由村(居)委会负责初审相关证明资料,并向丧葬补助对象发放《韩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完成表内相关信息填写后,由村(居)委会上报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第八条 死亡人员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申领丧葬补助金的同时,须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经办规程》附表14),与申请丧葬补助金审批资料一同上报。未按时上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造成冒领养老金的,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法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F. 陕西汉中地区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及抚恤金是怎么补的
汉中地区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标准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元。
G. 陕西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多少应由哪个部门支付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8]82号)规定,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陕西退休职工的丧葬费,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H. 陕西省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如何领
可以通过单位办理,家属准备好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退休证
不止丧葬费,还有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那么还可以退
具体金额标准建议你咨询下当地劳动局
I. 陕西省企业在职职工未到退休年龄因病去世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你好,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专2008〕82号文规定:陕西企业职工及离属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J. 陕西省铜川市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
陕西省铜川市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
陕劳社发[2008]82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好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丧葬费及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丧葬费标准 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三、条件、范围和支付渠道 遗属的条件、范围及丧葬费、生活困难补助的支付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2,抚恤金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而言的,企业职工没有该项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