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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返聘下班途中车祸

发布时间:2022-07-22 05:08:13

① 退休返聘人员上下班交通事故也属于工伤吗

法律分析:若该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该员工之间成立劳务关系。因此,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需追究企业责任,应根据企业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视情况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退休人员返聘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厂子给入了个意外保险九级伤残怎么

公司正常赔款。
若该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该员工之间成立劳务关系。因此,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需追究企业责任,应根据企业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视情况予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所以交通肇事 工伤应按照以下内容赔付。1、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3、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九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③ 退休返聘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下班回家途中出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算作工伤。关于上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情形,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因此,下班时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以上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④ 退休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工作单位是否有赔偿责任

工作单位是没有赔偿责任,因为已经退休了,所以就不属于公司的一员,所以退休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不算工伤,不可以办理工伤认定,所以公司没有赔偿责任,当然公司也可以为了人情去慰问退休职工。
法律分析
退休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不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心脏病不算职业病,所以应当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评定工伤有严格条件,应当发生在车祸事故中,并且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其它情况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心脏病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⑤ 退休后工作下班途中车祸死亡,单位应该赔偿吗

退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又应聘为员工的遭遇工伤事故的,应依法认定为工伤专。对于退休返属聘人员的劳动关系和“工伤”认定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未作出规定,但法律法规并未将退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又应聘为员工的排除在认定工伤的范围之外。《劳动法》对劳动者资格的规定,除禁止使用童工外,并无其他限制条件,未禁止 60周岁以上的公民从事劳动,未禁止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宪法规定来看,劳动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可以参加劳动,就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衡量能否参加劳动的,是劳动能力而非年龄。所以,用人单位应对退休人员打工期间的亡进行相应的补偿。

⑥ 退休职工在劳务派遣公司再就业,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

网上搜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计算公式》,内有以下内容(与你无关的内容可以不看):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五、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六、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八、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九、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二、车辆停运损失费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三、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

二、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

⑦ 退休人员在公司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自己全责,雇主责任险能赔偿吗

雇主没有法定赔偿责任。

⑧ 退休返聘员工出车祸算工伤吗

不是。
退休后返聘,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

⑨ 返聘退休员工上下班途中的事故按照人身事故处理应当如何索赔

和正常交通事故索赔没有区别,以前是不可以要求误工费,现在提供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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