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江苏省退休人员工会制度

江苏省退休人员工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2-07-22 00:23:37

① 湖此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工会对其有何政策

退休与工会没有任何关系,工会也不会对你有所表示,更谈不上有何政策了,别想太多了,伤神,退休后安享晚年去吧。

② 江苏省工会福利发放规定

法律分析:工会会员结婚、生育,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应予看望,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去世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是指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退休人员如何缴纳工会会费

④ 江苏省工会福利发放规定2022

法律分析:工会会员结婚、生育,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应予看望,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去世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是指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⑤ 江苏省2020年工会福利标准公务员一年到底退休应该拿那些工会

摘要 1、按照《细则》,逢年过节时,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此前,这一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这次《细则》规定,发放标准为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值得一提的是,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生日福利也有提高。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400元。

⑥ 工会对退休人员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一、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不论属于何种所有制性质,也不论实行何种经营机制、用工制度和分配形式,均应按新《工会法》的有关规定计拨工会经费。

二、从1992年7月1日起,工会经费的计提口径,由过去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各种价格补贴后的2%计算,改按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计提的工会经费,各类企业单位均按《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渠道列支,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费或事业费中列支。

三、为便于全面、准确、及时地计拨工会经费,各基层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以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提本月工会经费,并于每月15日前按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和经费分成的有关规定上解经费。对无故逾期拖欠或不如实计拨的单位,主管部门可按〔81〕京银会字第26号文规定通过银行进行扣交,并扣收滞纳金。

四、工会脱产专职人员工资费用列支渠道的规定,原则上也适用于各类外商投资企、事业单位。

五、市、区、县工会和编制在市、区、县工会的靠财政补贴或工会经费补贴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集体福利事业的离休、退休人员享受同级党政机关离休、退休人员同等待遇;其中实行社会养老统筹的人员,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实行社会统筹的人员,其费用的支付渠道和解决办法,分别由市、区、县工会与同级财政部门按全国总工会、财政部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商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⑦ 江苏工会福利新规定

法律分析:工会会员结婚、生育,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应予看望,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去世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是指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⑧ 江苏省总工会对退休教师尊老金发放有何规定

摘要 您好,一般来说只要教龄满30岁的教师,都可以100%计发。要注意这里所说的是教龄而不是工龄。一般工龄30到35岁的,可以按85%发放退休工资;20到30岁的,可以按照80%的比率发放退休工资。在这个基础之上,小学教室的退休工资一般可以有10%左右的涨幅。

⑨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1998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以及企业退休人员。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聘用的帮工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条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负责组织和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本省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确定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二)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征集;
(四)行政管理与保险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主要任务是制订政策、规划,加强监督、指导。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一律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负责。第五条职工享有参加养老保险、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权利。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的义务。职工有权向企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查询其养老保险的有关情况,企业和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第六条省、市、县劳动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各级经办机构负责征缴养老保险费和支付养老金、管理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工作。第七条省、市、县分别设立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实施对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第二章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第八条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手续。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撤销、破产或者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在30日内向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变更手续。第九条各级经办机构定期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供企业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数据,税务部门根据经办机构提供的数据向企业开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凭证。征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存入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并在每季度次月转入同级财政部门在同一银行开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具体办法由省劳动、财政和地税部门另行制定。第十条全省由目前县(市)级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并做到对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省和市(设区的市,下同)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企业的承受能力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拟订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分年过渡到不超过20%的方案,经省劳动、财政部门统一测算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第十一条职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企业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比例,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原则上每2年提高1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到8%。并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对企业缴纳比例作适当调整,逐步减轻企业的负担。
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第十二条职工工资收入超过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企业按照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缴费,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照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第十三条国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企业应付工资结余中列支;没有结余的,按照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一个半月的平均工资额度,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⑩ 江苏省劳模退休待遇新政策

法律分析:劳动模范(以下简称劳模)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有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动的浓厚氛围。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省以上劳模(含省劳模、部劳模及享受同等劳模待遇人员,下同)待遇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省劳模春节慰问金标准

省劳模春节慰问金由每人500元调整为10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发放。

二、调整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

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由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并按10%困难面计提。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实施帮扶。

三、调整省以上劳模荣誉津贴标准

对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的省以上企业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对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省以上农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全国劳模荣誉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省劳模荣誉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荣誉津贴不计入低保收入,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劳模所在单位解决,农民劳模和破产、改制及特别困难企业劳模所需资金,由劳模所在的市、县(市、区)财政解决,同级工会发放。省以上劳模的就业、医疗、住房等待遇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已出台的劳模优惠待遇高于上述规定的,可按原规定执行。提高劳模待遇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阅读全文

与江苏省退休人员工会制度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山东省菏泽老年大学 浏览:608
老年人肾不好吃什么肉 浏览:565
如何快速让父母给钱 浏览:646
汉朝记载的重阳节 浏览:538
交了27年的养老金能开多少 浏览:862
湖南省退休人员社平工资 浏览:802
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基金怎么办理 浏览:685
老年人肛周脓肿怎么治疗 浏览:758
开会使人得老年痴呆 浏览:13
孝敬父母得财富 浏览:842
五险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浏览:127
父母很关心我用西班牙语怎么说 浏览:732
3岁孩子70斤可乐 浏览:285
胖狗怎么长寿最快 浏览:305
养老金退休前还没交够怎么办 浏览:360
弱听怎么过体检 浏览:197
养老保险执行腐败 浏览:642
舒悦的老人鞋多少钱 浏览:930
2015年退休职工加工资吗 浏览:498
老年痴呆什么时候能好 浏览: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