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支内帮困补助政策停止办理了吗
上海支内帮困补助政策没有停止办理。
从上海市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支内回沪退休人员帮困补助请款清单(2022年1季度)可以看出,该补助依旧在办理中,没有停止。
上海支援外地回沪人员帮困补贴,目前基本上都是按照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通知》,由于这个通知发布的时间是2007年,虽然文件没有规定时效性,但是这个政策还是一直在执行的。
2. 由上海支媛三线建设现退休工资是否有政策上的照顾
一般支援三线建设的人员退休时在政策上有10%的增资,但其家属在三线参加工作的不算,一般是根据档案中的工作调令来认定的。
3. 上海知青在外地退休可享受哪些补差补贴是否户口一定要在上海
2020上海知青退休的政策是什么
根据中国人社局和上海人社局官网信息,2020上海知青退休政策暂无,仍按照《关于调整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执行。
《关于调整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缓解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在当地生活困难的矛盾,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帮困补助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从原来每人每月8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
二、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享受的对象和条件,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核查及停发程序等,按《关于规范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信发〔2016〕21号)执行。
三、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的经费由知青原户籍迁出地的区财政承担。
四、本通知自2019年7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人力社保部门没有专门针对知青制定出台增加养老金补贴的政策。因为从未收到关于2019年企业养老金调整的相关文件,所以现在仍然执行2015年出台的企业养老金调整办法。一切消息还是要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目前官网仅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651号建议的答复 》的规定,规定如下:
一方面,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养老保障“双轨制”问题。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与企业相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样实行与个人缴费情况挂钩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按照现行制度设计,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已建立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参保人员在职时缴费工资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年龄越晚,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就较高。
另一方面,努力推动建立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各类群体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2005年至2015年期间,国家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从647元提高到2015年的2240元,较好地保证了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2016年,国务院部署首次同步调整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2017年,国务院决定继续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各地正在抓紧组织实施。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已经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部署、同步调整,普遍实施“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办法,体现了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逐步“并轨”的方向。其中,“适当倾斜”的对象主要是高龄退休人员,目的就是使得退休时间比较早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水平能够相对高一些;
4. 户口在外地的上海退休知青补助
法律分析:上海知青及支内支彊人员在外地退休后,户口迁回上海,可以享受到上海政府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粮差补贴,医疗帮困,还有每个月可以享受到退休金差额补贴,每逢过年过节,上海政府还给予上海回沪知青及支内支疆人员过节费,但是享受这些优惠条件的大前提一定要户口迁回到上海。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1]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5. 领取外援回沪居住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助应符合哪些条件
事项名称:办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贴须知
一、设定依据: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通知》(沪工总保[2007]35号)
二、申请条件:
1.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原本市常住户口,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二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三是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长期居住证”)。
2.外省市籍配偶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上述对象的原非本市户口、非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配偶;二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三是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长期居住证”)。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退休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未退休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职工登记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原本市户籍迁出证明原件(支援外地前户籍所在地警署开具此证明);
4.申请人现本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上海市长期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持居住证申请对象需提供居住证条形码);
5.申请人上月养老金收入证明(养老金银行卡、养老金汇款单或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金收入证明,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凭单位证明及单位所在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证明)原件。
6.外省市籍配偶须提供与本市支援外地建设人员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上海对退休人员补贴的新政策
法律分析:上海支内退休回沪人员的帮困补助标准支内回沪人员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每月定额补助,月养老金待遇在3300元(含33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生活补助280元,月养老待遇在33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230元;
2、节日补助标准,“春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600元,“劳动节”、“国庆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200元;
3、分档帮困补助,月养老待遇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补助标准为每月补足到1000元后再补助210元,月养老待遇在1001-2300元的,每人每月补助210元,月养老待遇在2301-2800元的,每人每月补助150 元。
退休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符合退休标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义务,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员工退休一般是由于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不适合继续工作而退出劳动岗位,享受养老金等退休待遇。为保证员工的基本退休权益和退休制度的严肃性,各国对法定退休年龄都有严格规定,身体条件则由企业和有关部门掌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7. 上海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后没回沪是否可享受上海邦困政策
据我所知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上海支援外地建设人员(也叫支内人员)退休回上海后每个月可以在社保领到一定数量的经济补贴,即便没能回到上海也有补贴的,具体情况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中心了解一下因为这项工作归社保管。
8. 上海市支内退休返沪补贴最新标准
【法律分析】
上海支内退休回沪人员的帮困补助标准支内回沪人员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每月定额补助,月养老金待遇在3300元(含33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生活补助280元,月养老待遇在33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230元;
2、节日补助标准,“春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600元,“劳动节”、“国庆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200元;
3、分档帮困补助,月养老待遇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补助标准为每月补足到1000元后再补助210元,月养老待遇在1001-2300元的,每人每月补助210元,月养老待遇在2301-2800元的,每人每月补助150 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9. 上海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后没回沪是否可享受上海邦困政策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1-02
10. 外地退休人员户口迁入上海市有哪些补贴
法律分析:如果异地办理完退休后,养老金的调整标准会随着退休人员户口的转移而转移的话,退休人员可能会来一次“大迁徙”。每年养老金的调整有个总体的标准,但每个省份具体实施下来是有所差异的,会根据地区差异、退休人员年龄差异、企事业单位人员差异等原因,使得每个人的养老金调整幅度不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