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职工退休后还要交医保
法律分析:如果已退休的人员还要缴纳医疗保险的话,一般就分为两种原因。
第一种是参保人已办理退休手续,但自己的职工医保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退休后是不能享受终身的医保待遇,需要缴纳到最低年限才可以享受。
第二种是个人虽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但缴纳的是居民医保,并不是职工医保,需要每年缴纳医保直到达到法定缴费年限为止。
医保一般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一般由公司统一为员工购买,当参保人缴纳到最低缴费年限且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在退休后享受终身的医保待遇。换个角度来看,退休后我们不需再缴纳医疗保险,也可以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假如参保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够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但医疗保险却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是不能够办理终身医保待遇,这时只能选择一次性补齐或者继续缴纳医保至最低缴费年限。
而居民医保则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简单来说,居民医保是老人小孩等没有工作的居民所缴纳,需要自己去当地社保局办理。
若个人已达到退休年龄,但从未缴纳过职工医保,这时只能够选择缴纳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总的来说,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都能够享受门诊、住院等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B. 人员退休后,单位还为其交医保费吗
“人员退休后,单位不再为退休员工交纳医保。退休职工如果医保未交纳满规定时间,可以由自己一次性补交,或延长交费时间。”
C. 职工退休后医保还用交吗
退休以后,原则上应当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对于医疗保险,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一般地,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构成。基本医疗保险是比较通行的,退休以后可以不再缴纳,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大额医疗互助,退休以后应当继续缴纳。补充医疗具有单位福利的性质,属于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一般不再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D. 一般职工退休后还要交医疗保险吗
员工退休之后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了,如果退休时累计缴纳的医疗保险没有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如果已经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需要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 退休后还要交医保吗你怎么看
如果是职工医保的话退休以后就不需要交医保了,如果是新农合的话,在退休以后每年都是需要缴纳医保的。我觉得退休以后医保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人老了以后身体特别容易发生问题,有医保可以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
F. 退休以后还需要交医保费用吗
退休后是否需要缴医保费,要看你退休时是否缴满医保缴费规定年限,男职工缴费满25年,女职工缴费满20年,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男需要缴满30年,女需要缴满25年,退休才可以不在缴纳医保费,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G. 正式退休后,是否还需要继续交纳医疗保险
不需要了,因为正式退休以后医疗保险会纳入统筹计划,不需要退休人员再继续缴费,但这也是有一定条件的,男性退休时医疗保险需持续缴纳满25年,而女性则需要持续缴费20年,如果不能满足这个条件,需要一次性补齐,而有些地区则要求在退休后继续缴纳医疗保险。
可以继续交纳医疗保险
在正式退休后也可以继续缴纳医疗保险,但这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而言,因为那些能顺利退休的人,医疗保险不需要个人再继续缴纳,每年只需要交大病保险这一项就可以。但有些人在退休时没有达到医疗保险规定的相关年限,还有一些人交费年限比较少,想自动放弃,那么这时他们就可以继续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同样可以享受到医疗待遇,只是每年都需要缴费。
H. 退休后的医保需要自己交吗
退休人员是不需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在职工医疗保险办理完成退休之后,那么退休以后是不需要交纳任何的费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才可以享受到正常的医保报销待遇,并且作为退休人员来说,医保的报销比例相对应的是有所提升。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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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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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医保补缴新新规定是什么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通过上文的解释,可以了解到就是对于医疗保险如果补缴的话可以一次性补缴的,报销比例上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
社保卡里面包括了医保卡,而在缴纳社保的时候,公司会帮员工缴纳大部分的社保,然后就是要连续缴纳十五年。等到十五年的时候,就不用再缴纳了,而退休的时候,就会有养老金领取。
I. 退休人员还需要缴纳医保吗
职工退休后医保不需要继续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是比较通行的,退休以后可以不再缴纳,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大额医疗互助,退休以后应当继续缴纳。补充医疗具有单位福利的性质,属于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一般不再缴纳。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医疗保险投保建议购买医疗保险首先要考虑的是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其次才能考虑到因为住院所产生的损失补偿问题。有充足社会保险保障的人士,选择医疗保险可以优先选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J. 企业职工退休后单位还给交医保吗
法律分析:职工退休后,已经缴纳了足够年限的医疗保险,就无需继续为其缴纳医疗保险了,退休时为缴够年限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