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江西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赣人社发〔2020〕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省直及中央驻赣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因素挂钩。
1.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2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其中,对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赣府厅发〔2011〕37号)、《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三、资金保障
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基金及各地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解决,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办理程序
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汇总,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五、其他事项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和增加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11号)规定的原则执行。
六、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运行,尽快将调增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020年7月14日
来源依据: http://zfgb.jiangxi.gov.cn/art/2020/8/21/art_45495_2740204.html
⑵ 今年江西省养老保险的调整方案怎样
根据规定,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以其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以下为2017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欢迎阅读!
湖北省养老金上调方案
近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同意,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具体政策为:
一、定额调整。根据退休时间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2元、72元、62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二、挂钩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三、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6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目前,全省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已经开始积极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今年前9个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据统计,全省有近490万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调整到位后人均月增长6.7%。
江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将有280余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此次调整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首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我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挂钩调整办法有所不同。企业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延续了历年企业调整基本养老金做法,体现“长缴多得”。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倾斜调整办法和标准相同。
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从今年开始,这部分人员改为执行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政策,更好的体现公平性。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08〕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
根据安排,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17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下同)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资金9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最迟10月底前将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未参保暂由单位调整和发放的)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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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江西省赣府厅发[2008]11号文件是否继续执行
关于江西省2012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行业单位: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的通知“(署发[2012] 5)省人民政府的精神,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现就我省2012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企业退休事宜如下:
一,调整人员参与的范围和调整时间
省2011年12月31日已订明退休手续并为企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根据甘BMA文件第55号的神农保险公司[2003]规定不包括家属)。从时间调整为执行2012年1月1日。
二,调整方法和标准
由基础养老金和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期间)普遍调整,普遍的基础上调整,然后退休,高级技术人才称号,70岁以上的高龄人员实行特殊调整(见附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问题,按照下列规定:
1,使用时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后,根据相应的调整,以增加基本养老金的每个文件。其中,调整基本养老金上的文件来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上限,按一个文件来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上限。
2,当付款期,每人增加45每月付款期限至15年(含15岁)调整;超过15年的人员增加了每满一年3元的付款期限由一年调整计算在不到一年的时间累计结尾的付款期。
3,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满足特定的调整范围,然后调整标准特别调整。
4,根据高级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是指需要获得退休前是高和副高(含批准的高级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并受聘为需要专业的高级单位在工作人员的技术职务。其中,企业IT人员与2000年高级12月31日的标题,然后退休,适当增加倾斜力度。
5,根据基本养老金调整,养老是2011年12月31日计算的截止时间(按照既定退休时的出生日期当日的程序)。
6,4和5的第一个特殊项目可以合并累计调整。
3,根据发[2010] 29号颁布的办公室江西省[2011]文件37号,38号的有关规定,选择一江西省系省政府从32,500到10,000元以上的退休年龄为工人不参加所载文章调整的通知被保险人60%的时间付款,按全省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标准的调整,调整的每月每级别每月人均计入中央财政补贴加上中央财政补贴,每月执行被转移后进行调整,即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人均标准138元。
4,增加所需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从保险基金基本养老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调整是适当的补贴,部分是由缺乏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解决本地基金支付仍不足,当地政府通过加强Kuomianzhengjiao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解决了原来的资金来源。
五个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批程序:在由单位申报的原则,当局总结由被保险人,以检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同级并报财务部备案后执行。的条件已经具备直接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加大养老金数据库,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指导。
六,2011年12月31日已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和企业军转干部1953年底参军之前,军工企业的退役士兵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退休后人均每月增加35元,由公司支付必要的资金军转干部如斯专项资金;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低军转干部,根据江西省[2008] 11号文件执行办公室的原则发出的政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各级资质由军转办确认。
7,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水平,反映了亲切关怀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党和政府。国家,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发布后将会尽快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实施具体的问题,人力资源的省级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2012附表基本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类项目分档调整增加的金额(人民币元)
(一)普遍调整(1 )月基本养老金水平
人民币1,000元(不包括千元)110
1000至1300年元(不含1300元)100
1600至00年元(不1600元人民币)90 1600-2000元(不包括2000元)80
2000-2500元(不包括2500元)70
2500-3000元(不包括3000元)60
3000多元(含3000元)50
(2)缴费年限(含视作)至15年(含15岁)45
1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3
(b)特别调整(1)高级副正高160
高120
其中,12月31日,70岁以上不满2000年退休额外40
(2)高龄80年30 80岁或40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含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军队的退休复员军人企业)35
(4)根据赣府厅发[2010] 29号,发[2011] 37,38号江西省系和选择员工时支付超过32,500元至10000元的退休年龄被保险人的有关规定,不参加上述(一),(b)要求调整138
<br金融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个)项目二年三月二○一日
⑷ 2008年江西省退休职工工资调方案
退休职工的工资好像是全国统一调整的吧~
关于江西省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赣劳社养[2008]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4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我省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调整的人员范围和调整时间
我省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不含按照赣劳社养[2003]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农垦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行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实行特殊调整(详见附表)。调整基本养老金中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1、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时,按各档对应的调整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调整后上一档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上限确定。
2、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符合特殊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再按特殊调整标准调整。
3、按高龄调整基本养老金,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4、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是指退休前按规定获得正高和副高(含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资格,并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5、凡符合按高龄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兼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按就高的原则增加养老金,两项不累加。
三、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凡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仍不足的,由当地政府通过加强扩面征缴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解决。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汇总,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五、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解释。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二ОО八年一月十七日
附表
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调整类别
调整项目
项目分档
增加金额(元)
(一)
普遍
调整
( 1 )
基本养老金水平
700 元以下(不含 700 元)
60
700 - 900 元(不含 900 元)
50
900 - 1100 元(不含 1100 元)
45
1100 - 1300 元(不含 1300 元)
40
1300-1500 元(不含 1500 元)
35
1500 元以上(含 1500 元)
30
( 2 )缴费年限
(含视同)
不满 15 年
35
满 15 年不满 20 年
40
满 20 年不满 25 年
45
满 25 年不满 30 年
50
满 30 年不满 35 年
55
满 35 年不满 40 年
60
满 40 年以上
65
(二)
特殊
调整
( 1 )
高龄
满 70 周岁不满 80 周岁
30
满 80 周岁以上
40
( 2 )
高级职称
正高
50
副高
40
⑸ 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基础养老金
江西养老金上调
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17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下同)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资金9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最迟10月底前将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未参保暂由单位调整和发放的)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
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倾斜调整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17〕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
养老金计算方法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⑹ 2008年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的标准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时要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年龄等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1953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的具体调整水平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各地的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25日前报送劳动保障部、财政部,经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测算,研究制定调整办法。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提高统筹层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在2008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⑺ 江西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何时发放
2016年,我国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按6.5%左右提高企业专和机关事业单位退属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1亿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也提出,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推动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提高覆盖面。
养老金的科学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们普通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到2016年底,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已正式启动。
⑻ 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涨工资怎么计算方法
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出台出台,定额调整月增七十元,满一年月增三元,九月底到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这意味着在2005年到2015年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上,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上海已经在六月十五日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全国有北京,辽宁等二十多个省市也已经公布调整方案,并于九月底发放到人,其他省市目前还没有公布调整消息,不论何时公布调整方案,增加部分还是从一月起补发到个人帐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