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没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专定享属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07
3. 工伤人员退休后所享受的待遇
法律分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在发生意外受伤或者死亡的时候,首先需要先判定该退休人员是否属于退休返聘人员或者是仍然在从事劳动的人员。如果该退休人员满足以上的两个条件,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但是如果该退休人员没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那么就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 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有伤残补助标准以及一至十级工伤赔偿金额标准为主要内容。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拓展资料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一)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40元,二级伤残405元,三级伤残370元,四级伤残335元。
(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三)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三、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所需费用,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因工致残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社会统筹和因工致残五、六级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四、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享受或比照工伤待遇处理的人员,参照本通告执行,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五、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生活护理费的调整,待计发基数公布后另行发布。
5. 工伤退休有什么待遇
工伤退休后的待遇,是和没有工伤人员待遇一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武进区工伤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扩展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6. 请问有哪位亲知道这次常州退休工人工资调整的具体内容啊
养老金调整涉及千家万户,为了帮助老人们正确理解政策,计算金额,记者昨天采访了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有5大注意事项请予关注。市民还可以拨打电话:12333、86606395、85682006、88102735进行咨询。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指哪些人?
这里所指的“建国前 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特指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的对象。即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或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以及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退休时享受原标准工资发放养老金的老工人。
——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时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这里所指的“缴费年限”指退休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不包括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折算的年限。即从退休人员起算工龄的工作时间到其办理退休手续之月的累计年限为此次调整养老金的缴费年限依据。
——14年11个月能否可以按照15年档次增资?
不能。缴费年限不足180个月的按照“不满15年”档次调整。但19年1个月、24年1个月、29年1个月以及34年1个月或以上的,可以分别按照20年、25年、30年以及35年以上标准调整。
——2007年7月1日到8月31日期间死亡的退休人员如何补发增资养老金?
这期间死亡人员补发的养老金,由市社保中心将其补发额拨到其单位账户上(即死亡人员领取丧葬抚恤费的单位),请家属在9月下旬与原单位联系领取这笔款项。
——退休人员认为调整金额出错怎么办?
退休人员对照文件规定若认为有差错,可以向其原单位反映,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退休人员档案、退休证、2007年度调资花名册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办理核实更正手续。
从今年7月起,市区14万企业退休人员
月均增加131元养老金
以下为8月28日常州晚报内容:
本报讯 经市政府批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常州增加市区(除武进区,下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高于省平均,系数为1.25,最高调整196元,最低调整91元,平均调整131元。至此,市区14.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将从原来的每月1025元增至1156元。
调整对象
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7年6月30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不含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和因工致残退出生产岗位按工伤保险规定调整伤残抚恤金的人员)。
调整标准 (由普通标准和适当增发两部分组成)
●普调标准由省统一确定的普遍增发养老金标准(退休每人每月45元、退职每人每月30元)和按缴费年限增发的标准两部分组成。其中,我市按缴费年限增发的养老金在省定标准上乘以1.25的系数,共分6个档次,从61元到81元不等(见表一)。
●在普调的基础上,对4类特殊人群近4万人进行适当倾斜,如果出现同时满足2个或2个以上条件的,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一是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倾斜。
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这部分人员市区有178人;
二是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和副高(含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和60元,这部分人员市区有2414人;
三是对低水平人员倾斜。
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低于平均养老金50%的退休、退职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但受调整后月平均养老金50%的封顶(我市调整后月平均养老金为1156元),这部分人员市区有1299人;
四是对高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
2007年6月30日前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退职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等四种对象,分别按5岁一个档次,退休和退职分别增加30元、40元、50元和20元、30元、40元,这部分人员有近3.6万人(见表二)。
实施步骤
市级统筹区确保在8月底前将调整的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2007年7、8月份补发的养老金,在8月31日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系统打到每位退休人员银行卡上。
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的调整问题,将根据省、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标准和办法。
(黄祖芳 冯士海 陆叶 谢韵)
普遍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和生活标准 单位:元
项目 缴费年限 普遍增发养老金 按缴费年限 合计
标准 增发的标准
退休人 不满15年 45 61 106
员、建 15年-19年 45 65 110
国前参 20年-24年 45 69 114
加革命 25年-29年 45 73 118
工作的 30年-34年 45 77 122
退休老 35年以上 45 81 126
工人
退职和 不满15年 30 61 91
领取定 15年-19年 30 65 95
期生活 20年-24年 30 69 99
费人员 25年-29年 30 73 103
30年-34年 30 77 107
35年以上 30 81 111
表格二
年满70周岁 年满75周岁 80周岁以上
退休 不满75周岁 不满80周岁
人员 30 40 50
退职及
领取定 20 30 40
期生活
费人员
7. 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是如何的
5-6级工伤职工退休后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和普通人是一样的,若您已经满足养老金领取的条件,退休后可前往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可以领多少?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之前是统一的120个月,目前50岁为195个月、55岁为170个月、60岁为139个月。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养老金怎么领取?
养老金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2015年养老保险新政策http://www.dajiabao.com/zixun/15883.html
1.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2.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3.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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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伤职工伤残待遇调整2020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有所提升,如一至四级待遇标准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适度、稳步提升,实现待遇平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 工伤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版动关系权,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