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后又返聘的人员,如何缴纳社保
无需,由于依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用人公司有法定义务为创建劳务关系的工作年龄段内的工作人员交纳社保。实际上,这种工作人员包含全日制标准工时或者非标准工时用人工作人员,彼此有单位隶属。而超出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就归属于非工作年纪了,应当创建的是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务关系。
彼此应签署的是《劳务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受民法典管束,不会受到《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管束,用人公司就没有法定义务给你交纳社保了。那麼,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都有哪些状况用人公司能够 不给用人者交纳社保呢?
针对创建见习、实践活动关联的学员,为避开工伤事故和出现意外风险性,提议用人公司为她们申请办理雇主责任险等商业服务意外伤害保险。有标准的,还能够考虑到创建商业服务医保。
2. 公司聘用退休人员需要交社保吗
彭莉娟律师答复如下:用人单位如果招退休人员,则不需要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示: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以上一系列规定都表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动合同关系。律师提醒:用人单位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由于离退休人员年龄偏高,在实际工作中发生意外的概率可能更高。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一旦发生意外,单位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风险。所以,建议用人单位在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时,应该为其购买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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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退休返聘员工买什么保险合适
你好,退休返聘人员一般可以购买团体商业险。
4. 退休返聘人员,适用什么保险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规,不需要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不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但可以缴纳工伤保险费。
给大家科普下退休返聘人员的相关知识:在现实中,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继续工作。返聘人员通常会遇到诸如与用工单位是否应签订协议及如何签订协议?在返聘期间受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报酬支付、劳动保护、医疗待遇如何约定等等问题。对此,建议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应参照劳动用工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在聘用协议中作详细的约定。
如在返聘时发生伤害事故,若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作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第四条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5. 公司返聘离退休人员,必须要为员工缴纳商业保险吗
社会保险中主要考虑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故针对此二者进行分析,(1)关于工伤保险方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均没有规定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不少地方规定明确排除了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规定:“家庭(个人)雇佣的人员、到单位实习期间的在校生、离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调整范围。”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19条第(三)项则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属于工伤待遇的排除范围,其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1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1年提出申请的;(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属于《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不过也有部分地方,如《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作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文件)第4条中也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从上述中可见,各地并未明确强制规定受聘单位必须要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其中南京、厦门、北京等地已明确指出不予受理或排除,而上海及中办发〔2005〕9号文件,规定了离退休人员发生工伤可参照执行。(2)关于养老保险方面:
退休返聘人员无需再缴纳养老保险。因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4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此观之,立法者认为:因退休而终止的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终止,否则无需强行终止期限未届满的劳动合同,但其前提是劳动者退休时能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原劳动部《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离退休人员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再次聘用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其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从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方面探析,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3、无约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把养老保险金作为经济补偿金支付已聘用退休人员?根据前述分析,退休返聘人员与受聘单位之间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属于民法领域关系,关于工作内容及权利范围均由聘用协议约定,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第2条规定,“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第4条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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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怎样缴纳社保
7. 公司聘用的退休人员,发放的工资可以作为交社保的依据吗
国家规定退休人员不再交社保,所以你所说的公司聘用的退休人员发放的工资是不是可以作为交社保的依据,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8. 公司可以给退休员工买什么保险
企业不需要给退休员工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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