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湖北省养老保险并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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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是很多年轻人和老年人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今年全国养老金14连涨实在令到很多网友都意想不到。根据最新报道称,养老金已经连续14次上涨了,涨幅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那么究竟哪几个省份上涨得最厉害呢?一起来看一下!
养老金上涨14次
近期全国各省市上调养老金消息不断!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青海、辽宁、河北、宁夏、江西、湖北、陕西9省市宣布上调养老金。据“江西人社”微信号消息,近日,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江西省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全省将有315万名退休人员受益。新华社报道称,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而对与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则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此前,湖北省也宣布,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再次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1%。湖北省人社厅规定,所有调整对象按退休退职时间分为三档进行定额调整。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1996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以及200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分别按45元,40元和35元的标准定额增加养老金。此外,7月4日陕西省人社厅宣布,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8元,并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据了解,今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养老金最新消息
自2005年起,我国养老金水平持续稳步提高,截至2018年已实现14年连涨。今年养老金调整将继续坚持“并轨”原则,调整办法与前两年基本相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究竟什么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搞清楚这三个概念对养老金发放至关重要,三者结合就是养老金的最终上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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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湖北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额调整:所有调整对象按退休退职时间分为三档进行定额调整。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199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以及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分别按45元,40元和35元的标准定额增加养老金。2、挂钩调整:(1)与本人退休、退职前的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元;(2)与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1.4%。3、倾斜调整:共分七种情况进行调整。(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享受供给制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享受供给制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4)符合政策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5)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岁,不满80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1年12月31日年满80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6)属于在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额外再增加15元;(7)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养老金未达到当地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给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之三规定: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❸ 2018湖北退休金上调新政策。,:一
2018年湖北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办法尚未出台。
目前为止,全国仅有上海市公布了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8上海涨养老金方案出炉!5月18日到账!
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上海市从2018年1月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含按规定纳入职保的原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将于5月18日发放到位。
本市对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具体办法为:
一是每人定额增加60元;
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 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计算;
三是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1%。
另外,为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本市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7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三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从2018年1月起,增加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增加后,本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930元。
上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18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相关人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对本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将从2018年1月起增加养老金。按惯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比企业退休人员晚一个月左右,于6月20日发放到位。
❹ 湖北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根据人社部和财政部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49%。略低于人社部规定的4.5%上限。此次调整将惠及全省600多万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并要求于7月1日前补发到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❺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18上涨新政策
2018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下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通知,调整幅度为2017年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的5%。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绝大多数的省市遵循“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调整原则。调整人员包括所有已经在2017年年底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湖北退休2018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扩展阅读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❻ 请问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 2018年调整退休养老金倾斜政策第6款包刮南漳县吗
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倾斜政策第6款“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不包括南漳县。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中,湖北省列入一类区有10个县,包括:
十堰市:郧县、竹山县、房县、郧西县、竹溪县
宜昌市: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神农架林区
列入二类区有8个县,包括: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
❼ 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多少
3月23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人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继续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❽ 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是可以领取的。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