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福建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需要先办理暂停领取养老金手续,不能代为领取,否则不仅要追回,而且还会面临处罚。
参保人死亡,直系供养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补贴,最高可以达到26个月的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此外,去世退休人员社保账户里剩余的钱,也会退还给家属。
2.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逐步建立新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费用,促进生产发展和社会安定,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对退休养老实行强制保险。我省各行业的省、地、市、县属及中央在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职工,均按本规定实行退休养老保险。第三条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保险,由各级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社保公司)经办和管理。第二章退休养老保险的方式第四条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保险,分别实行以下三种形式:
1、固定职工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保险办法。即由企业按规定向社保公司缴纳退休费用统筹基金,社保公司按统筹项目和标准,向企业拨付退休费用。退休职工仍向原企业领取退休费。
一九七一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计划内临时工,参照固定职工保险方式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保险办法。
2、劳动合同制职工实行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职工向社保公司缴纳退休养老基金,社保公司按企业和职工缴纳退休养老基金的年限长短和金额多少计发养老金。
全民带集体混岗职工参照劳动合同制职工保险方式,实行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制度。
3、临时工实行储存积累式的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临时工本人向社保公司缴纳退休养老保险费,社保公司按实际缴纳保险费的月份和金额(累计折算为年限长短和金额多少)计发养老保险金。第三章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第五条退休费用统筹基金、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和退休养老保险费(以下统称为退休养老保险金),按照“以支定筹,略有结余”和储存积累的原则,实行全省统筹:
1、企业缴纳职工退休养老保险金标准,按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统一缴纳:商业经营性企业(包括粮食商业企业)按25%缴纳;工业(包括商业、粮食系统的工厂)、交通和其他行业的企业按17%缴纳。
2、职工本人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标准:实行本规定第四条第二种保险方式的职工按职工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实行本规定第四条第三种保险方式的临时工按不少于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
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为准。
企业缴纳的退休养老保险金,列入营业外支出。第六条除工交系统的企业已纳入全省统筹以外,新纳入全省退休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企业,在一九八九年一月份应多缴纳一个月的退休养老保险金作为周转金。但商业粮食企业可按半个月的退休养老保险金缴纳;一次缴纳有困难的,可在年内分期缴纳。第七条实行本规定扩大养老保险范围后,对新参加退休养老保险的企业,如由于缴纳退休养老保险金而影响地、县财政收入和企业承包基数较大的,可适当调整承包基数。但对已参加全省退休费用统筹的工交企业,均不再调整。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规定。第八条企业应缴纳的退休养老保险金,由社保公司统一委托银行,采用“托收无承付”的办法,转入所在地的市、县社保公司在开户银行开设的退休养老保险金专户。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具体缴款办法和手续由当地社保公司与企业、银行商定。
职工本人应缴纳的退休养老保险金,由企业在发工资时按月代扣,并集中缴入所在地的市、县社保公司在开户银行开设的退休养老保险金专户。第四章退休养老保险金的支付第九条固定职工和一九七一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计划内临时工,在退休后,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下列项目和标准支付退休养老保险费用:
1、退休费或离休工资或退职生活费;
2、生活补贴费;
3、退休补助费;
4、离休干部生活补贴;
5、主要食品、副食品价格补贴;
6、粮油价格补贴;
7、特区生活补贴;
8、离休干部特需经费;
9、死亡丧葬补助费。
上列退休养老保险费用由社保公司按月拨给企业,由企业发给个人。
未列入上列保险项目的费用,如医疗费等,仍由原企业按规定支付。第十条劳动合同制职工和全民带集体混岗职工退休后的退休养老保险金项目为:
1、按缴纳退休养老保险金年限长短和金额多少计算养老金;
2、国家规定加发的补贴、补助费;
3、医疗补助费;
4、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和救济费。
上列退休养老保险金,由社保公司直接支付或委托有关单位发给。具体给付标准和办法另定。
3. 我父亲是福建省破产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抚恤金找哪个单位要,社保说全省都只有丧葬费没有抚恤金及困难补助
抚恤金是必须有发达抚养对象的情况下才有的,如果亡者没有法定抚养对象,当然也就没有抚恤金了,退休职工在社保这一块就是“丧葬补助费”:二个月的工资
另外,团IDC网上有许多产品团购,便宜有口碑
4. 福建莆田原粮食系统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如何
摘要 其中,丧葬补助金按照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来发放。
5. 福建省社保退休老人正常死亡后能拿到多少补助金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
按照《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版,企业退权休人员死亡后按本省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两倍发给丧葬补助金。该《条例》对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领取丧葬补助金未作出规定。因此,《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按照企业退休人员同样的标准发放,即按本省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两倍发给丧葬补助金。
2019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标准为2644元。
6. 福建漳州参加社保职工退休死亡 , 亲属可拿多少钱 问哪些部门拿钱 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和手续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06
7. 福建漳州参加社保职工退休死亡 , 亲属可拿多少钱 问哪些部门拿钱 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和手续
参保人死亡,从死亡的次月开始停发退休养老金,并且发给丧葬费,回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答一次性抚恤金,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加利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没有单位的,近亲属拿着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退休证,供养直系亲属证明,到社保局办理
8. 福建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如何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如果是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9. 福建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丧葬费是如何计发的
丧葬费各省市标准都不一样,一次性抚恤金,目前事业单位执行的是人社部发号文件。军工单位也是属于事业单位的一类,以下可参考: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本《通知》下发后,《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8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