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有取暖费吗请公布具体文件!
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有取暖费吗?我认为北京市灵活的就业人员退休了以后肯定是有取暖费。而且每个月都在三千块钱左右。
⑵ 北京市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政策
北京市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政策为退休职工有取暖费应由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发放,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
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每人150元,从月计发。
取暖补贴的申报方式如下:
1、线上申报,通过北京燃气App线上申报;
2、线下申报,拨打用气地址所属北京燃气服务中心电话,或北京燃气客户服务热线96777。
2020-2021年采暖补贴表底数申报时间为:
1、第一次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到2020年11月14日;
2、第二次申报为2021年3月16日到2021年4月15日。
申报流程如下:
1、可以扫描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2、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
3、进入后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2、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3、如果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4、用气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5、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6、第一、二次报数后生成的补贴进入“待审核”状态,补贴领取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六条 积极稳妥地试行职工采暖补贴。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应综合考虑职工住房标准、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职工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的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提出具体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备案。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采暖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可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方案,结合企业职工住房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三条 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本市供热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本市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
第四条 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支持相关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供热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节能效率高和环境效益好的供热技术和项目给予支持,对在供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⑶ 北京企业职工取暖费补助标准
北京企业职工取暖费补助标准是每个采暖季每名职工950元。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和部分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参照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标准由单位自行确定。
自采暖补贴基本补贴为每个采暖季每名职工950元。同时,还有多项附加补贴标准,这包括: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比照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文件确定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按下表计发;企业和部分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参照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标准由单位自行确定,其中,经房改部门核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按核准的面积标准计发。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试行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基本热价如下:
1、燃煤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7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2、市热力集团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2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3、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九条 本市应当加强供热节能管理,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
新建建筑物应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具备热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不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温度要求的住宅,应当逐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
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的,应当与热计量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同步实施。
第三条 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本市供热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
本市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
⑷ 退休职工取暖费标准
退休职工取暖费发放标准:一般为采暖季每月150元。各个省市不尽相同,具体标准根据政策决定。对于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⑸ 退休人员取暖费是多少
你是说,问-下退体人员。他们的冬天的取暖器费是多少呢。一般在河北这边是每个人是五六百元吧。这个各地取暖费用都是发放不_样的。。\
⑹ 退休职工取暖费新政策
以华阴市为例,退休职工取暖费为每人2360元。
按照《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华阴市社保局高度重视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工作,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制作供热采暖补贴发放明细表和支付汇总表。
并及时送达代发银行予以补发供热采暖补贴,确保华阴市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及时发放到位,截止2018年11月16日华阴市2757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供热采暖补贴已全部发放到每个退休人员手中,发放标准为每人2360元,共计6506520元。
(6)北京退休职工暖气费多少钱一个月扩展阅读:
以陕西省为例,从2017年冬季起,企业退休(职)人员取暖补贴由现行标准调整提高到每人每个取暖期一次性发放2360元(590元/月)。 已按原标准发放了取暖补贴的,参保企业退休(职)人员新增加的冬季取暖补贴部分按照四个月周期补发,即从当年11月至次年2月底。
未按原标准发放取暖补贴的,参保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冬季取暖补贴按照新标准及四个月周期发放,即从当年11月至次年2月底。取暖周期内新增的退休(职)人员,取暖补贴发放与基本养老金同步,按新调整的月取暖补贴标准发放。
全省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于2017年12月底完成取暖补贴的调整和发放工作。以后年度按照本通知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华阴市人民政府-华阴市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供热采暖
⑺ 北京市企业职工关于冬季取暖费的补助办法
本市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以下简称"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由于历年来多次作过补充、修改,给工作造成不便。为了方便工作,现将本市执行的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综合整理如下:
一、放取暖补贴的范围
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固定职工(包括学徒工),家居本市没有暖气设备的住宅或单位宿舍和有暖气设备由个人经管的私有住宅,每天回家居住的,应发给取暖补贴;家居本市有暖气设备的公有住宅或单位宿舍的职工,由国家免费供暖,不发给取暖补贴。
住单位集体宿舍的单身职工,由单位免费供暖,不发给取暖补贴。但是,对于家居本市没有暖气设备住房的职工,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住集体宿舍的(主要指单位机要人员、警卫人员、炊事人员等夜晚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住集体宿舍的),可发给取暖补贴。虽因工作需要,但由于路途远等原因,平日就不能回家的,不能发给取暖补贴。
二、取暖期限和补贴标准
本市长城以内地区取暖期为四个月,即: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三月十五日。补贴标准为每个职工每年十六元。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四个县的长城以外地区取暖期为四个半月,即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补贴标准为每个职工每年十八元。
三、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
1、原发给取暖补贴的职工,成建制搬迁或合并到远郊区、县,以及由于工作需要调到远郊区、县地区,新单位解决不了家属住房的,虽然职工本人住集体宿舍,仍可发给取暖补贴。
2、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建筑、市政建设企业单位的职工,因在现场施工不能回家而住集体宿舍的,由单位每年扣除五元二角作为职工住集体宿舍的取暖费用,发给职工本人取暖补贴十元八角。
3、职工宿舍部分房间有暖气设备,部分房间没有暖气设备,可根据没有暖气设备的住房面积比例计发取暖补贴。
4、住在装有暖气设备房屋的职工,因设备发生故障停止供暖半个月以上,或因修房经组织同意搬到没有暖气设备的房屋居住半个月以上的,由房管部门或供暖部门开具证明,单位可按在取暖期内停止供暖或搬出居住的天数计发取暖补贴。
5、住集体宿舍的职工,家属来京探亲,本人临时迁出集体宿舍,住在无暖气设备的房屋,并自己负责取暖,可按在取暖期内临时居住的天数计发取暖补贴。
6、在取暖期内新录用的人员,如学徒工,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按其报到之日至取暖结束之日的日历天数计发取暖补贴。
7、家居本市没有暖气设备住宅,每天回家居住的临时工、合同工、亦工亦农工人、代课教师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已满一年,比照固定职工的取暖补贴标准发给;在取暖期间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应按期满之日起至取暖结束之日止的日历天数计发取暖补贴。
8、职工在职学习,参加各类农村工作队,因公外出(包括出国)工作,其家属仍居住在本市无暖气设备住房的,照发取暖补贴。
9、带工资上大、中专学校学习的职工,按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带工资的,不论其原来是否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均不发给。
10、受开除留用处分的人员,参照在职职工的规定办理。
11、劳教人员在劳教期间,判处徒刑监外执行的人员在监外执行期间,不享受取暖补贴待遇。判处徒刑缓期执行,仍留在原单位工作的,可按在职职工的规定办理。
12、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或休养期间(包括长期到外地休养)的职工,原属于发给取暖补贴范围的,仍应发给取暖补贴。家居外省市实行取暖补贴地区的单身职工,长期回家养病,如果其居住条件符合当地发给取暖补贴的规定,可按本市标准发给。
住院治疗的职工,住院期间发给的取暖费,由单位凭收据报销。
13、市无暖气设备住宅的退休职工和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退职的职工(以下简称"退职职工"),按本人居住地区(以户口为准,下同)的标准发给取暖补贴。家居外省地区的取暖补贴发放办法和标准执行。
退休、退职职工的取暖补贴由发放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或部门发给。
四、关于财政列支的两个问题
1、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休养在六个月以上的,其取暖补贴,企业单位由劳动保险基金中开支,机关、事业单位由预算开支。
2、休、退职职工的取暖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在"退休费""目"中列支,企业单位同"退休金"一样一并列入"营业外支出"中的"劳动保险费用"项目。
五、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农村社队企业),经济条件允许的,也可参照本通知的规定实行取暖补贴制度。
六、本规定今后如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每年进入十一月份,各单位即可按本通知规定的办法执行。
目前,集中供暖补贴现行标准为2003年劳动局、人事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本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为:本市长城以里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70元提高到200元;延庆、怀柔、密云、平谷4个区县的长城以外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90元提高到220元。
⑻ 今年退休取暖费是多少钱
你是企业退休还是事业单位啊?要使企业的一般人员1400元,要是高工什么的,还要专高。。要是行属政事业单位的,要以职位高低来说了,一般人员700元,科级900元,县级1100吧,职位越高待遇越多。我说的是山西的,不知道你是哪里的,地区不同,各个省份是有差别的。。
⑼ 关于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的供暖费收缴及报销办法
北京市供热收费标准居民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费24元。
根据《北京市供热供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16号)规定:
供暖费审核相关规定
1、承租房,按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文件规定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报销。详见《标准职务职称及面积标准对照表》。
2、自采暖报销标准严格按照[京政管字(2006)22号]文件办理。
清洁能源自采暖方式:
(1)市政管委供热办统一印制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每个采暖季一次,复印无效,物业或街道开具)。
(2)首次报销的,还需提供本人承租公有租赁住房合同、所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产权人或承租人系职工配偶的,请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父母等亲属的无房户职工,户口必须与自采暖住房同一地址,并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9)北京退休职工暖气费多少钱一个月扩展阅读:
接管运营期间,接管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对接管项目的收支情况单独记账,独立核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接管单位为保障基本供热服务所产生的运行费用,由接管单位临时垫付,被接管单位负责足额偿还。
接管单位接管期间临时垫付资金经审核后发生的净损失,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区两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办法由市财政部门和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供热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组织制定有关供热公共安全、服务的标准。
第三十条
供热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者备案变更手续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提交的备案材料失实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供热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未实施供热设施安全巡检制度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予以警告,警告两次的,处2万元罚款。
供热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未提前在供热范围内进行公告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⑽ 退休后取暖费发放标准
退休人员取暖费:是指北方各省市对退休人员的一种基本养老金外的补贴。但是各个省市的标准并不统一,而且有的地区还是没有的;尤其是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 ,对于退休人员这一类没有单位归属的人群,各地一般没有解决方案。加之退休金压力比较大,很多地方还是不发的。其实,即使各个发放的省份相差也比较悬殊。比如山东青岛市是1700元。河北省取暖费分为三个档次,1560元,1400元和1240元。天津市,分为两部分,一种叫做冬季取暖补贴每人每年335元,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每人每年185元,合计只有520元。另外,山西省是3360元,陕西省2360元,青海省则是3900元。青海省冬季供暖时间高达半年,而且各地的冬季取暖费标准也不一样,冬季取暖费算是给退休人员的另一份生活补贴了。不过一般只有企业退休人员才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是没有这一项待遇的。南方地区虽然没有冬季取暖费,但一般也会通过固定价格补贴、过节费等方式,予以补助。杭州市每年的过节费就有2800元,另外还有190元每月的固定价格补贴。所以,各地的差异是比较大的。
法律依据
《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第一条 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第二条 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第三条 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第四条 中心在读研究生居住在学生宿舍的不发放取暖补贴,也不收取取暖费。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含学生宿舍的按集体宿舍收取标准收取取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