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军转志愿兵企业退休待遇补贴
1、生活补贴:按转业时所任部队职务发放补贴。其中: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原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原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原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元。
2、门诊医疗补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发放30元门诊医疗补贴。
三、补助标准:从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不计算今年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增发部分),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予以补齐。
1、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
2、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
3、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
4、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据实补齐。
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8104号)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人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❷ 企业军转退休干部最新待遇最新消息
法律分析: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补贴的标准,各省政策具有差异,具体补贴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如浙江省,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❸ 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
生活补贴 按转业时所任部队职务发放补贴。其中: 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门诊医疗补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发放30元门诊医疗补贴。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六条 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❹ 2022年江苏南京企业军转干部退休生活补贴标准
2022年江苏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
参加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于去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退休人员,补发时间是在7月31日之前。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 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 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 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 5.5元的,按2 5.5元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❺ 2020年企业军转退休干部补助
法律分析:从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不计算今年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增发部分),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予以补齐。1、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 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2、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 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3、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 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 4、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据实补齐。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❻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
法律分析:一、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按转业时所任部队职务发放补贴。其中: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原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原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原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元。
2、门诊医疗补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发放30元门诊医疗补贴。
二、补助标准:
从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不计算今年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增发部分),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予以补齐。
1、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
2、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
3、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
4、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据实补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军人待遇保障制度,保证军人履行职责使命,保障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
对执行作战任务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待遇保障从优。
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待遇制度。军官和军士实行工资制度,义务兵实行供给制生活待遇制度。军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建立军人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军人工资待遇的结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❼ 企业军转干困难生活补助政策
法律分析:从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不计算今年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增发部分),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予以补齐。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据实补齐。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按照以上判定。
法律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分配到企业单位的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工资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地方津贴、补贴上面,在经济发达、财力充足的地区,津补贴在工资中占的比例较大;而一些财力匮乏的地区,津补贴的数目很小,但这大体和各地消费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