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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0年退休职工大额医保

发布时间:2022-06-30 03:59:39

A. 天津企业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每年缴纳多少

权威解答:
是大额医疗,2012年大额医疗救助退休人员每人330元,分四次从退休金中扣除。

B. 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按大额医疗保险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人每月按2元钱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每月缴纳的钱数各个地区不一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了大额医疗保险费的即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时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其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范围同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C. 天津退休医保补助标准

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
一、门诊(门诊费800元门槛费)x50%
二、住院(住院费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门槛费)x(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
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大额医疗保险: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住院医保待遇标准:
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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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天津退休职工医保卡的钱是单位给还是社保给

医疗保险是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费构成,高低和本人工资成正比.
天津医疗保险

一、关于缴费比例及原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助

(一)关于缴纳比例

自2008年7月1日起,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

1.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单位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缴纳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费。

(二)关于原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助

1.补助范围: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之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2.补助标准: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的缴纳医疗保险费。

3.补助方式: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入相应参保人员的“开发区社会保险发放卡”中。

4.补助期限:5年(即至2013年6月30日止)。

二、关于大额医疗救助费及原参保人员补助

开发区大额医疗救助费筹资标准执行全市标准。2008年度,在职职工每人每年缴费15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缴费160元。

2008年7月1日之后新参保的职工,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按天津市统一标准由本人缴纳。

(一)关于2008年度大额医疗救助费

1.在职人员

对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之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其2008年度应予补足的120元大额医疗救助费,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个人不再缴费。

2.退休人员

以下两类退休人员其2008年度应予补足的100元大额医疗救助费,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个人不再缴费。

(1)2008年6月30日以前开发区原参保退休人员;

(2)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二)关于2009年1月1日之后的大额医疗救助费

1.凡2008年6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按天津市统一标准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按月划拨代为缴纳,个人不再缴费。

2.凡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自退休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按天津市统一标准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按月划拨代为缴纳,个人不再缴费。2014年1月1日之后,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由本人缴纳。

三、关于门诊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及原参保人员补助

(一)开发区参保人员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统一执行全市报销标准。

1.门急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封顶线

(1)在职职工:800元—5000元。

(2)退休人员:60周岁以下为800元—5000元;60周岁—70周岁为700元—5000元;70周岁以上为650元—5000元。

2.门急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45周岁以下为50%;45周岁以上为55%。

(2)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为60%;70周岁以上为70%。

(二)关于原参保人员补助

对以下三类人员,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对其“开发区社会保险发放卡”予以一次性注资160元。

1.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之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2.2008年6月30日以前开发区原参保的退休人员;

3.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四、关于住院报销

开发区参保人员执行全市统一的住院报销政策。报销比例如下:

(一)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分别调整为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二)二、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仍为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大额医疗救助报销80%。

五、关于个人账户注资、使用、管理及原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处理

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与全市统一后,开发区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按照全市统一政策执行。个人账户的使用、管理执行全市统一办法。

(一)自2008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划入个人账户。按如下比例划入:

1.在职职工

(1)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照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的0.8%划入;

(2)年满45周岁的职工按照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的1.2%划入。

2.退休人员

(1)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月划入个人账户40元;

(2)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月划入个人账户50元;

(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月划入个人账户60元。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转标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二)自2008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

(三)原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处理

2008年6月30日以前开发区原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在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全部在途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工作后,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2009年1月10日前一次性划入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六、其他情况

(一)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一旦从开发区转出,不论何时转出,将不再享受本通知涉及的有关待遇。

(二)开发区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实行社会化管理,其医疗待遇的享受不与退休前企业的缴费挂钩。

(三)开发区医保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后,参保人员使用全市统一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作为就医凭证和支付凭证,并按照全市统一的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200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社会保障卡的成本费用不需个人承担。

(四)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但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在2008年7月1日制度统一后,补足5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享受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 天津市退休职工每年前几个月扣多少大额医药费用

天津退休大额医保总共扣360元,1-4月份,每月扣90元。

F. 天津市五险一金缴纳标准

天津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

养老28%,医疗12%,失业3%,生育0.8%,工伤0.5%,“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44.3%。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单位0.5%,个人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全市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比例,将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企业上一年度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6060元,可申请降低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低不得低于各5%。

(6)天津市2010年退休职工大额医保扩展阅读:

办理

(1)社保、公积金开户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及公积金中心办理社保、公积金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后会取得单位公积金登记号。

(2)增减员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五险一金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公积金账户为两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在两个账户中都必须进行。

(3)确认缴费基数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以确保五险一金的正常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4)五险一金缴费如果企业、银行、社保/公积金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五险一金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险一金管理机构现场缴费。

G. 天津大额医疗保险260 一年扣几次

天津大额医疗保险260,一年扣12次。医保大额在职的每月扣20元,退休的每月扣30元。每个月的22号到30号进行扣款。医保(含医保大额)是包含在社保里面的,即社保到账扣款也就意味着医保扣款。社保办理时间为1到20号,社保局将在22号到30号进行划费。大额医疗保险是指为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统筹设立的医疗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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