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入农业合作社社员需要什么条件
加入农业合作社社员需要的条件:
1、要有资源优势。因地制宜选项目,这是农业种养业项目能否成功的决定因素。各地的自然环境条件、每个人的技术能力及市场条件大相径庭,同样一个项目,在这个地方发展比较好,在另一个地方就不一定适宜发展。
2、要有产业优势。一般来讲,一个区域经济由于其独特的自然资源及政府的扶持引导,会在一定区域内形成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创建的专业合作社才具有生命力。
3、要有市场需求。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农业项目选取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农业种植效益的高低。市场似一只无形的手无时无刻不在制约着农产品的价格。
(1)退休人员可以加入农业合作社吗扩展阅读:
农村合作社的作用: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将社员的各种信息和诉求收集整理后理性地传递给政府,并将政府的农业政策传达给社员。借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可以通过较少的投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比较全面、真实的信息,又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社的帮助促进政府政策的顺利推行。
2、农民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但分布比较散,组织化程度不高,其意愿的充分表达和利益的有效维护较为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代表和维护社员权益的组织,能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要求、建议和意见,积极争取相关政策。
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政府与农民之间,需要社会中介组织承接政府的相关职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对专业合作社组织的管理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贯彻“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实行自愿组合、民主管理,使成员真正当家作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村合作社
⑵ 公职人员可以入股农业合作社
法律分析:可以,没有限制加入合作社,只要总数不超过百分之就可以,并且政策上还鼓励有关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带办、领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十一条 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⑶ 办农业合作社对成员有年龄限制吗
不一定啊,没搞清楚。
成员
第十四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第十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⑷ 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参加农业合作社
没有这方面的禁止性强制规定,主要是两个单位的意见。如果两个单位都同意就可以。
⑸ 加入农村合作社还可以办社保吗
不可以的,社保是不能缴纳两份的。
社保的主要内容: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民营医院将纳入医保范围,近日,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秘书长、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李静湖表示,对民营医疗机构是一视同仁,按照一定的条件都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生育保险,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
⑹ 国家公职人员可以入股农业专业合作社吗
国家公职人员就是吃行政工资的,要政府财政拨款发工资,这个在合作社法里是肯定的,没有限制加入合作社,只要总数不超过20%就可以,并且政策上还鼓励有关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带办、领办。可是在我们这里,政府做了一次大的行动:全面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合作社也包含在了企业之列,所有吃行政工资的人都排除在外了,政府相当于给了个否定答案。
在股金管理方面,除了有身份股外,还有资金股,任何人投资都应该是可以的。
国家公职人员可以入股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带领农民致富,给合作社注入资金、提供帮助、提供渠道、提供思路都应该是可以的,提倡的。
⑺ 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加入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⑻ 干部可以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这样规定,符合“政企分开、政社分开”的原则,也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的落实,避免滋生腐败。这里讲的“有关公务的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和各级政府为农业服务的相关机构中执行相应公务的人员。
⑼ 退休公务员购买合作社入股怎么处理
可以入股农业专业合作社。
国家公职人员就是吃行政工资的,要政府财政拨款发工资,这个在合作社法里是肯定的,没有限制加入合作社,只要总数不超过20%就可以,并且政策上还鼓励有关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带办、领办。可是在我们这里,政府做了一次大的行动:全面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合作社也包含在了企业之列,所有吃行政工资的人都排除在外了,政府相当于给了个否定答案。在股金管理方面,除了有身份股外,还有资金股,任何人投资都应该是可以的。国家公职人员可以入股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带领农民致富,给合作社注入资金、提供帮助、提供渠道、提供思路都应该是可以的,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