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不经员工同意办理退休,可以去社保中心申诉吗
单位帮员工办理退休,没有征求员工意见,这样做是否妥当,这就需要看员工是不是到了退休年龄,如果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单位做法就是无可挑剔的。如果员工没有到退休年龄,那就必须征求员工意见。
❷ 人社部对违规办理退休工作人员怎样处理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
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一)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三)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核定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
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按《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的办法计发,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部分不予弥补。对于按纺织企业提前退休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要按照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劳社部发[1998]6号)的规定减发养老金。
四、集中力量,按期完成清理提前退休的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期完成对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退职情况的清理工作。企业要开展自查,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规定办理的提前退休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纠正。对存在问题而不主动进行清理的企业,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在清理工作中,要做好企业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讲清道理,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被清理的人员要妥善安置,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清理情
况和下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及处理结果写出书面报告,并填报《清查和纠正1998年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统计表》(附后),一并于5月10日前报送劳动保障部,由劳动保障部汇总后上报国务院。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退职的危害性,切实加强领导,将其作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定期公布退休、退职审批结果。企业对职工退休、退职的报批要严格把关,切实维护职工参加劳动和享受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下发后,各地即可恢复职工退休和退职的审批工作。职工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之日起领取养老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❸ 违规退休人员处置办法
法律分析: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对应该退休、退职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他们退休、退职。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和招工条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职工人子女而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和降低招工质量。
❹ 企业违法办理职工提前退休去哪投诉
你好,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劳动部门介入处理。
❺ 举报杭州市人保局违规审批提前退休
劳动者按照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个人档案;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
4、、养老保险缴费信息表;
5、视同缴费年限确认文件(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6、当地人社局或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参考资料: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机关:市人力社保局
责任处(科)室:行政审批处
办事对象:个人,法人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法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78]104号)全文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53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项审批”、第82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男职工年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退休的,仍由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退休,改由地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4、《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一、自即日起,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部审批。三、各地劳动部门在办理提前退休工作时应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5、《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0号)“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为: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办理正常退休的,由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企业职工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以及按国家和省规定提前退休的,由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受理条件: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原全民、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及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目录以及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企业职工由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无主管部门的由企业直接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本市市区户籍个体参保人员报户籍所在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外地户籍个体参保人员直接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
办理地点、时间:
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部门服务窗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50
下午13:30-17:00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要;
2、职工个人档案,原件,1份,必要;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原件,3份,必要;
如有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请先办理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事项。如通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应办理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❻ 违规提前退休的处理
法律分析: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❼ 原单位为了让我提前退休把我的年龄改了违规了我该怎么办
退休这个事,单位改你的年龄,不可能连你身份证年龄都改了吧,而且退休都统一由社保中心来统筹管理了,办理退休都是按身份证年龄走的。如果有单位能修改你的年龄,然后把你的退休手续办理下来,你可以考虑退休再去打份工。所以你这问题,应该是单位内退的问题,只能和单位协商,或者收集证据到劳动仲裁申请立案了。
❽ 违规提前退休人员的人怎么处理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❾ 违法违规办理退休手续,自动退出违法所得后算不算犯罪
在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对在职职工受刑事处分的,规定从刑满释放的再次参加工作起,重新计算工龄或工作年限;对于退休后受刑事处分的,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在缓刑考验期内,仍可享受有关退休待遇;
退休干部触犯刑律,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应停止享受各项退休待遇,他们服刑期满释放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上述规定不再适应新的情况。
处理意见是:
1、在职职工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也不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予以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计息;
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待期满后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
2、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满后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金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确定的标准发放,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离退休人员被判处缓刑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9)企业违规办理退休扩展阅读:
退休金(Pension Plan),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均有益处。
退休金 指的是一个人因为年龄或其他因素从某一工作退下来。公司或雇主必须给予的一次性较大额酬劳。
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职业有不同的指定年龄或年资,超过此年岁的职员,被视作想再继续工作也不合适,所以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继续工作,此时雇主必须给予一笔大额金钱作为劳工劳苦一生的奖励,并以此作为不工作后的养老生活费和医疗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