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1、离休: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国发(1982)62号文件、劳人字(1982)10号文件规定,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2、退休: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3、提前退休:①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本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③因工致残,评残定为1-3级。
4、退职: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
二、离休待遇和退休、退职费的发放
1、离休待遇:离休后原工资照发。1937年7月6日前;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分别增发本人两个月、一个半月、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93年模拟在职人员套改增加了离休费的,生活补贴的基数为基本工资;未比照在职人员套改增加离休费的,生活补贴基数为本人标准工资和国家规定增加的生活补贴。
2、工作人员退休后,工作年限满20年为起点,计发基数为80%,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加发1%的退休费,最高不超过原工资的10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其退休费按本人原工资(含活的部分)的70%计发;因工致残退休,生活需人扶助的,退休费低于计发基数的90%以及生活不需人扶助的低于计发基数的80%的,分别按计发基数的90%和80%计发;患二、三期矽肺病的退休费低于90%的按90%计发。
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满30年,在吉林省工作满15年,退休后可享受100%退休费待遇。
4、退职费按本人计发基数的50%计发。
三、各种假期待遇
1、探亲假:①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每年给假一次,一次30天,车船费报销;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一次20天,如两年合休可给假45天,车船费按有关规定报销
2. 老工人最新待遇是什么
法律分析:享受退休待遇和生活补贴的老工人,其政治待遇以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与一般退休工人相同。退休条件:
1、年龄条件。一般情况下,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工龄条件。无论是按规定正常退休,还是因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和身体情况提前退休,都必须是工作时间满10年的才符合退休条件。对于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应为连续工龄。
3、身体条件。经过与医院证明,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除由医院证明外,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凡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满10年或连续工龄满10年的,均可提前退休。
4、工残条件。因工致残,经过与医院证明,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除由医院证明外,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不受年龄、参加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的限制,都可以提前办理退休。
5、工务条件。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 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有哪些政治待遇到底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处级干部广泛存在于各级政府机构中,其单位处于不同的层次,退休后的政治待遇也存在明显差异。
五、保证退休生活。
1、县委退伍军人局绝对将重点服务于部门级的高级干部,包括订阅党的报纸和杂志,组织文化和娱乐活动,组织论坛和交流,组织访问和学习等。
2、如果是在城市一级。
总干事是市政机关的正式职务。退休后,政治利益也很高。但是,很少有人邀请他们参加该市的重要会议,节日和节日期间的慰问标准低于县内的标准。但是,诸如医疗和文件读取权限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是相同的。
除了由市委老干部局组织的活动外,市政机关本身还将组织一些活动,并邀请退休的老导演参加。
3、是否高于省政府。
目前,主任级别只是中层干部,退休后,政治利益将大大降低。通常,该单位会组织一些活动并邀请老干部参加。
实际上,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老干部的工作,并采取了各种措施,保证了老干部的日常生活。这也是对老干部努力的回报
4. 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怎么样
一,享有相应的政治待遇。
这是我国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显著特 点。如果公务员是党员的,其退休后,仍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享有党章 规定的权利,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国务院有关文件还明确规定,退休干 部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看文件,听报告,阅读有关资料。原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可请他们参加有关重要会议。
第二,获得养老保险金。在我国,企业已经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制 度。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尚在改革过程中,不过其方向仍然是最终实行 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公务员退休的,领取的是退休金。需要指出的是, 退休金的数额并非一成不变,同样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应调整,并 参照其他人员的增资水平进行。
1993年11月1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机 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中指出:“1993年9月 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除组织批准留任的 外),不实行职级工资制,参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水平,适当增加离 退休费。
离休人员原则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平均增资水平增加离休费; 退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扣除一定比例增加退休费(增加 离休、退休费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实行职级工资制后离退休的人员, 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作如下规定:U)离休人员,按离休前本 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计发离休费。
(2)工作 人员退休时,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百分之百、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适 当比例打折扣后计发退休费。(3)在职人员提高基础工资时,离退休人员 按照在职人员提高基础工资的数额增加离退休费。(4)在职人员根据国民 经济发展和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调整工资标准时,离退休人员可按调 整工资标准的幅度相应提高离退休费。
”从1993年至2003年,我国对公 务员退休金作了七次大的调整,较大幅度地增加了离退休费。 第三,其他待遇。公务员退休后,除了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治待遇和 养老保险金外,还可以享受为保障其晚年生活所必需的其他物质待遇。比 如,公费医疗、住房补助、物价补助等。
5. 公务员退休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
1、政治待遇。
政治待遇是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的政府权利。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基本政治待遇保持不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组织退休公务员学文件、听报告,参加有关的活动,通报有关情况。
使他们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勉励他们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发扬光荣传统,永葆革命青春。
2、生活待遇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
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3、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4、住房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住房标准和办法按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并给予优先照顾。
5、丧葬、抚恤待遇。
退休公务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在职国家公务员去世后一样对待。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5)退休职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七十八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七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二)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第八十条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
第十六章 申诉控告
第八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国家公务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八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受理国家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八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和控告,必须忠于事实。
第八十四条 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6. 中央关于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
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
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曾指出,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
去年底,有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透露,他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关于“制定离任国家领导人礼仪规定,明确退休官员待遇”的提案已经得到答复。提案承办单位在答复函中称,正在对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进行修订,党和国家领导人生活待遇规定也正在研究修订。
对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决定》中的内容,在“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方面,中央提出“六个不准”,包括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等。
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的待遇也要明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中透露,对配备专车、专职秘书等与职级密切相关的特殊待遇,应继续严格限定领导干部范围,至于住房、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与工作生活保障密切相关的待遇可以随社会经济发展有所提高,但对提高幅度应有严格限制。
同时,对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哪些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哪些待遇不应当继续保留,也要进行明确规范。此外,要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违规多占超配的将一律清退。
7. 地市级干部退休后有哪些福利和津贴
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
1、政治待遇。
政治待遇是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的政府权利。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基本政治待遇保持不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组织退休公务员学文件、听报告,参加有关的活动,通报有关情况。
使他们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勉励他们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发扬光荣传统,永葆革命青春。
2、生活待遇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
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3、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4、住房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住房标准和办法按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并给予优先照顾。
5、丧葬、抚恤待遇。
退休公务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在职国家公务员去世后一样对待。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8. 公务员退休后医保待遇
法律分析:1、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2、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
9. 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待遇有什么区别
退休人员是指按国 家 规定达到退休条件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凡解放后参加工作退休的一般都称作退休人员。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 革 命 工作,并享受供给制的人员,达到离退休年龄,办理离休手续的为离休人员。离休人员享受的工资标准原则上比退休人员高,且每年还建国后参加革 命 工作,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享受100%的原工资标准。还有书报费、体检费、交通费、医疗费全报销等待遇。
离休和退休差异很大,是两个时代的产物。
离休是针对特殊革 命 年代的老一辈干 部们推行的离职休养政策,退休是现代对所有企事业、行政单位等的员工达到一定年龄离开工作岗位推行的一种申请养老待遇政策。前者带有浓重的时代特色,和后者属于两个时代的产物,差异很大,以下从四个方面来分析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任职时间不同
根据国发[1982]62号文件,离休人员必须是1949年以前参加中革 命 战 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 命 工作的老干部。而相应的,只要是1949年后参加工作的都只能算是退休。
二、对岗位级别要求不同
离休人员必须是干部级别,一种是在国内革命时期就参加革 命 工作的干部,一种是在抗日战争中担任副县长或行政级别为十八级等以上的干部,一种是在1949年以前参加工作行政级别为十四级以上的干部。
但退休人员则没有岗位级别的规定,只要是符合退休年龄的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社会群体等的员工都可以申请养老金。
三、对缴纳社保的规定不同
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都对退休年龄有规定,但对于是否缴纳社保则规定不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才正式推行社保制度,因此,对于离休人员并没有规定必须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数。
但现在退休人员必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十五年以上才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
四、领取养老金标准不同
总的来说,离休人员的退休金要比退休人员高得多。离职人员的退休金是按照退休前的工资来发的,并且每年还有额外1-2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但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按照当地的上年平均工资来计算,跟退休前的工资比相差很多。
10. 处级干部退休后的待遇
公首先是经济待遇的区别,正级为例,退休后每月能拿7000~7700之间,副处5800~6700,个人的工龄和任职时间有所浮动,如果是科级,正科大概3900~4800之间,副科大概在3000~4000,差距还是很明显的,在东部发达地区经济差别更大,政治待遇也不同,退休后可以享受政治待遇,有很多绿色通道,和干部病房,这些只能是,处级似的,科级干部是不能享受的,因为科长和处长的区级别还是有差距的,那待遇不一样是正常的呀。公务员养老金实行的是老式养老金、中年养老金和新型养老金的过渡方案,但总体来看,老、中年人和新人的养老金替代率(退休工资/在职工资)都差不多。乡镇级和县级每个月的工资福利差别至少在2000 ~ 3000元左右。由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工资由本人工资总额决定,工资总额越高,本人退休时计算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多。
一个人的级别越高,他的养老金就越高。一些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人都很清楚,职级是严格划分的,不同的职级享受的相应待遇是不一样的,主要用来划分管理者和执行者。其中,县级在12到20之间,乡级在16到24之间。部门级别的最高级别和部门级别的最低级别之间大约有12个级别的差异。从等级工资来看,相差1100元左右,而岗位工资相差500元左右。因此,基本工资之间的差额约为1600元。
在政治待遇方面,科级干部享受原来的科级政治待遇,主要是因为能够及时了解需求控制范围内一些严重问题的通报,而科级干部的政治待遇与普通干部差别不大,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无论是科级干部还是科级干部,退休后都将不再具有原来的指导干部的身份,都将回归普通大众,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关注所谓的身份差异。
公务员退休待遇是指公务员退休后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主要是指经济待遇,即退休人员应当享有的退休金和其他生活福利补贴。养老金是公务员退休后享受的主要经济待遇。
每逢节假日,特别是过年等大节日,各县市领导都要慰问老干部,老干部主要是部门级干部。毕竟他们为县里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每年组织慰问的时候,这些科级干部都要走一走,而科级干部没有这样的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二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