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福州市社保医保问题!
一、如果不是统筹地区内转移的,需下面流程:
1、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时回,须先在新就业地参保,填写《基本答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会为参保人出具参保(合)凭证,把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给转过来。
现在一般的只转移医保关系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在原参保地结转返还给参保个人。
二、中断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再参保后重新享受医疗待遇;一般地区不可以补缴,或者补缴的话也只是补年限,补缴期间不享受待遇。再新单位就业的可以直接办理医保缴费,相当于续交。
『贰』 福州市个人缴交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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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福州市2014年自谋职专业人员参加医疗属保险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费:3366.24元(全年)
2、大病补充保险费:65元合计:3431.24元
缴费方式:
1、上年度已经缴费成功的人员仍按原办法继续在福州市农业银行网点缴纳2014年医疗保险费。
2、2014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先按上述标准预缴全年医疗保险费,在退休当月必须及时到医保中心办理退休变更结算手续。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并从申报办理的次月开始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能计算为医保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退休时达不到规定医保缴费年限,应按个人申报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福州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
请按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续缴和退休手续,以确保个人医疗保障待遇和权益。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叁』 福州市单位的医保要交满多少年呢
福州市职工医保需缴满年,在其退休后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十条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达到25年(含)以上,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补足25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其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达到25年(含)以上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退休人员福州市医保扩展阅读:
《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医保关系的,中断前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医疗保险待遇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中断时间不超过(含)3个月,应以本人当期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补缴后,中断缴费期间方可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2、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本人愿意补缴的,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前后视为连续参保。中断补缴后12个月内,按下列办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参保(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6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
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24个月以上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正常职工的50%。中断补缴后正常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肆』 福州医保怎么确定工龄
退休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不到25周年、女达不到20周年最低年限的,须由职工本人以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足上述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补缴标准为退休当年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当年缴费医疗比例*月数。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达到25年(含)以上,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补足25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达到25年(含)以上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遇。
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的,应以申报办理医保关系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补足后,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并入统筹基金,只计算缴费年限,不划入个人帐户。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补缴具体手续为:企业退休人员由参保企业填写《XX市从业人员确定缴费年限及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表》《XX市从业人员退休审批表》和《职工退休档案审核表》到社保处窗口办理。在各社保中心办理退休的由社保中心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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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福州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
社保问题:1、可以转移。应先到市社保中心关系科办理减员手续,带转入地社保开具的商转函、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到福州市社保中心个帐科转移窗口办理。
2、单位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增员手续后,市社保中心会发放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给单位,您可以向原单位索要。如果确实遗失了,您可以携带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到市社保中心补办。
医保问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劳动年龄段人员医保关系(退休人员医保关系不能转移)可以因工作单位变动而在不同统筹区转移。若您在异地(省外)工作后,您的医保个人帐户资金可以转移。办理个人帐户转移请提供:异地(省外)用人单位为您参保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帐户商转函及填写《福州市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三份,到福州市医保中心基金科即可办理个人帐户转移(如异地医保经办机构不接受个人帐户资金转移,福州市医保中心可将资金存入您指定的农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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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福州市医保怎么报销
报销流程
1、在医院、诊所就医时直接刷社会保障卡支付即可;
2、在未使用医保卡的情况下,在报销规定范围时间内备齐资料前往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通过审查,即可报销成功。
报销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新生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病历及复印件、医疗费用总清单、有效收费单据、住院长短期医嘱单和出院小结。(以上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3、住院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
4、本人农业银行结算账号;
5、特殊情况报销。
福州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及大学生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报销比例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实际报销金额计算400元/人)
注:大学生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费用):2000元/人
(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待遇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60%,
重病特殊病种门诊费用(6万元以内(含6万元):70%;6万元以上至14万元(含14万元报销比例40%)
(三)住院补偿待遇
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6万元(报销比例在55%—90%不等)
6万元<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14万元(40%)
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职工报销比例:
(1) 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
起付线1500元及以下: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由现金支付。
1500元以上-6000元(含)以下
在职员工:60%— 65%,退休员工:70%—75%
参保职工在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取消起付线,直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柒』 福州退休人员医保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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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联系退休时所在单位,让单位给你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手续,在山东选定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看病。具体报销的话,你要先自己垫付,再把相关票据寄送单位专管人员到福州市医保中心报销。记住,如果是大病住院,要先通知单位,到医保备案!
『捌』 福州退休医保怎么算
福州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审核档案等),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即“各地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等累计工龄可以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根据闽劳社文[2008]289号通知精神:退役士兵实现就业后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军龄可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满25年(按月计算,下同;其中2005年1月1日后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从外统筹地区转入人员、非公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续保的自谋职业人员在市本级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以上的,退休后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应按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补足2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如,从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1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计算基数按2009年福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704元标准执行,退休人员不足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医疗保险费基数为2558.67元即月补缴255.867元)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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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福州市医保和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按其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其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最高不超过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工资总额难确定的,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不低于福州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按10%比例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社保,社保以2018年为例,每人每年是180元钱。
从2018年起,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即:所有城乡居民(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80元/人·年。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和计生家庭继续按照原规定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9)退休人员福州市医保扩展阅读:
福州市医保缴纳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应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缴费基数,并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
2.参保单位性质、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已发生变更的,必须申报办理变更。
3.参保单位应对职工(含退休人员)参保情况认真核对,及时办理人员增减变动及在职转退休申报手续,做到应保尽保,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4.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最高不超过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7月1日自动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政府网-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有何规定?
『拾』 福建省保医保转市医保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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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派驻外地,福州办的医保可以在当地使用吗?
长期驻外工作的人员和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必须由向医保中心办理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登记手续,填写《福州市参保人员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申请表》方可;这个可以由本人办理,或者通过单位协助办理。
医疗费用的结算按福州市医保中心《关于做好福州市参保人员异地医疗管理的通知》(榕医保[2003]016号)办理。
申请异地安置必须由单位或本人向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填写《福州市参保人员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申请表》。安置在省内的,可办理《福建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卡》就诊、结算医疗费。安置在省外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到医保中心办理结算。
此外,符合异地就医情况的医保报销,按福州市劳动局、卫生局、财政局《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就医管理暂行办法》(榕医保[2001]108号)执行。
2.参保人员转外地就医,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生病了,在外地就医,本地办理的医保卡还可以用吗?只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就算在外地就医,同样能得到医疗的保障。
参保人员病情经定点的省级综合性医院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专家会诊确认需要转外地医院治疗的,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批准后,其在异地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上述在本市就医规定支付标准的80%支付。医疗费用直接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算。
办理结算时应提供:
1、福州市社会保障卡;
2、费用单据、清单(盖医院公章或收费章);
3、住院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4、住院核对表;
5、转诊转院审批表。
3.长期在外,怎么办理医保?
户籍在本市的城镇居民长期在外地居住,可以在户籍所在社区登记参保,并及时办理异地安置手续,选择当地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在居住地患病,应在其医疗机构就诊。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直接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结算。
办理结算时应提供:
1、《福州市社会保障卡》;
2、费用单据、清单(盖医院公章或收费章);
3、住院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门诊大病病历;
4、住院核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