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后的企业年金由哪里发放
法律分析:退休后企业年金在当地社保局领取。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㈡ 企业年金退休后如何领取
企业年金主要是针对于,从企业单位退休的人群才能够被称之为是企业年金。那么我们可能大多数在企业单位工作的人群,他似乎没有听说过企业年金或者压根就没有缴纳过企业年金,这是由于确实对于绝大多数在职人员,他所从事的这个企业单位是属于,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一类的性质,主要原因是因为企业年金没有明确地写入到劳动合同法中,他不属于法定的义务,他跟我们的社保是有一定的区别。
所以说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提高自己的经营利润,毕竟民营企业它的实际控制人,老板自己,所以说想让自己多赚钱,自然不愿意去给员工缴纳企业年金,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没有企业年金的根本原因。但是有一小部分企业它是有企业年金的,比如说央企,大型国企都是有企业年金的,主要从事一些烟草,电力石油这一类的行业。
因为企业年金建立的时间年限,都是比较短的,所以说可能在之前建立企业年金之前,大概是最早2008年左右的时候建立了企业年金,在此之前退休的人群是不会有企业年金,或者说2018年之后的,几年之内退休的人群可能也不会有几年,您由于缴纳的年限比较少,即便是能够享受也是为数不多的。
所以说这是企业年金的一个特点,当然企业年金的领取其实跟我们的养老金领取是有比较接近的地方,都是在退休之后按月领取企业年金,只能够选择按月领取的方式逐步领取,当然企业年金的缴费和养老保险有一定的区别,企业年金是个人承担4%,单位承担8%,总体12%的缴费全部进入到个人账户,你最终享受到的就是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当个人账户余额享受完成以后不再继续享受企业年金的待遇,但是养老金是可以继续享受的,这一点是有明显的差别。
㈢ 企业年金退休后是一次性领取还是按月领取
企业年金退休后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按月领取。职工在达到了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部分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根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等。
此外,出国出境定居的人员,也可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或退休人员身故的话,其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被继承。
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人社局批准退休的文件;
2、本人身份证;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
4、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职工离职以后,如果新单位缴纳了企业年金的,可以通过将自己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如果新单位没有缴纳企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待今后自己符合企业年金的领取条件,比如办理退休时,再回到原单位办理企业年金的领取手续。
也就是说,职工离职,企业年金是不能领出来的,只有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才能领取;或是出国出境定居,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形下才能提前领取。
【法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㈣ 退休后企业年金怎么发放
退休后企业年金发领取方法: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可一次或分期领取;2、职工出国定居时,可一次性领取;3、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一次性或分期领取;4、在退休前死亡,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一、退休后企业年金怎么发放
1、退休后企业年金发领取方法: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可一次或分期领取;
(2)职工出国定居时,可一次性领取;
(3)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4)在退休前死亡,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退休年龄一般是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周岁,同时还需要连续工龄满十年。但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
㈤ 如果退休的话,企业年金是怎么分配到退休工资里的
如果退休的话,企业年金分配到退休工资里首先是与养老金同时发放,其次是企业年金只能按月领取,再者是企业年金只有在大型的企业工作才可以享受到。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如果退休的情况下企业年金是怎么分配到退休工资里的。
一、企业年金分配到退休工资里是与养老金同时发放的
首先是企业年金分配到退休工资里是与养老金同时发放的,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险的一份补充说明,主要是为了提高对应的职工在退休后有一个更高质量的生活,这样子可以充分地保障到职工的一个晚年生活更加幸福快乐,企业年金是需要退休后才可以领取的,并且与养老金是同时发放的,一般情况下是发放到两个不同的银行账户中。
职工想要领取企业年金需要做到的注意事项:
需要进入一些实力很强的企业,并且需要成为正式的员工。
㈥ 企业年金怎样领取
对于退休职工,企业年金的领取方式有三种:一次性领取、按月领取、购买养老保险产品。
1.一次性领取。对于出国定居、死亡的情况,一般都是要选择一次性领取。退休时,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当然也可以选择其他领取的方法。
2.按月领取。职工退休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按月领取养老金。就是根据企业年金的缴费时间和滚动总额,折算出按月领取时间和金额。这种方法和养老金一样,可以作为每月薪金细水长流,直到资金发完为止。一旦选择这种领取方法后,不可以再次变更。
3.投资养老保险产品。就是将职业年金转化为养老保险,在退休的时候,职工可以选择将企业年金一次性投资养老金。也是按月领取,好处是可以享有保险产品上的资金增长。这种领取方法确认后,也是不可以变更的。
拓展资料
企业年金提取方法:
1、职工在达到我们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时候,就可以在本人企业年金账户当中一次或者是定期地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能够在个人账户当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的要求一次性的支付给本人。
2、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时候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者是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有原来的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3、职工或者是退休人员在死亡之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由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的继承人一次性的领取。
4、企业年金的提取方式在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职工可以一次或者是分期领取,职工出国定居的时候也可以一次性的领取,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可以一次性或者是分期领取企业年金。
5、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进入到职工个人账户的时候,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没有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就不会征收个人所得税。
㈦ 退休后年金怎么发放
法律分析:退休后企业年金发放可以全部一次性发放或者按月发放到交存数额为止。职工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企业年金有两种发放方式,一种是养老金按月领取,不过与养老金不同的是,企业年金不是能终身领取的,是直到将企业年金账户余额全部领取完毕为止。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将个人企业年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领取。具体的领取方式可以咨询所在单位。所谓企业年金就是指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并不是强制要求参加的,所以并不是所以的企业都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通常只有福利待遇比较好的大型企业才会为职工提供企业年金福利。企业年金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缴费的,关于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一般情况下,单位缴费的比例为8%,个人缴存比例为4%,总共缴费比例为12%,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只有个人账户,所以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企业年金全部进入职工个人企业年金账户当中,归缴存者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