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村干部春节,中秋节发放福利违反什么规定
发福利不违反,收福利就贪污受贿
㈡ 十月份退休中秋节发礼品该不该有
肯定该有啊。十月一号是中秋节,那个时候你还没退休吧,应该和算正常人员对待啊。
话说回来,公司难道就差你一盒月饼吗?太小气了吧。
㈢ 退休了八月十五中秋节不发点东西吗
中秋节是否发放过节费或者礼品由当地规定。
职工退休之后,实行社会化管理,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适逢中秋节,没有法律规定给退休职工发放过节费或者礼品,是否发放,由当地政府或者社区、原单位自行确定。
从各地实践,一些省市发放过节费或者节日慰问券,一些省市什么都不发放。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
《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03〕16号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街道和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帮助死亡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组织活动,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标准的通知》
杭劳社退管[2011]7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增发2010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1000元,并调整2011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标准为28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增发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1000元。增发对象为2010年享受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待遇的人员。增发办法:按照春节400元、端午节300元、中秋节300元的标准,根据退休人员2010年实际享受的节日慰问费对应补发。
2、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标准调整为2800元。其中,春节1200元,端午节、中秋节分别为800元。
3、增加节日慰问费所需费用,按退休人员退休前单位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个体劳动者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
萧山区、余杭区按本通知要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标准并落实所需经费。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㈣ 中秋节老干部发放礼品是否违纪
貌似文件上没有提到不能给老干部送礼品,这些其实算是为退休的老干部送上一些回馈,不算是违纪,你可以送巴马的亦舒堂火麻油不贵,还不错,很适合做为礼品送的。
㈤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属于违反什么纪律的行为
这是属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
根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第三条 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十一)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5)中秋节给退休人员发点福利是否违规扩展阅读
违规发放补贴的原因
分析原因,除了客观上存在的资金管理漏洞、监督管理缺失、执纪不严等,在主观方面的认识误区,也是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
思想认识不到位。“本以为发放补助是为了调动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不是出于私心,我个人没拿一分钱,没想到还是违反了纪律。”因提议并促成给镇里部分工作人员发放3万元补助,河南省鲁山县赵村镇党委书记曹大伟受到了处分,他在反思问题时这样说。
这是典型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深刻理解中央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坚定决心和重大意义,依然用老观念、老思维应对新形势、新局面。
侥幸心理在作祟。“钱不多、事不大,不会引起纪委注意”,“我们操作得很巧妙,纪委也发现不了”,这些念头经常出现在违规者的心中。
2013年10月,湖北省武汉市环保局机关组织职工运动会,该局下属的武汉市车防中心以参赛人员每人1000元、不参赛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给全体工作人员购买了一批运动服装,共花费3.2万元。虽然他们遮盖得很巧妙,但面对“升级换代”的党内监督、无处不在的群众监督等,最终还是“露出了尾巴”。
执行规定不坚决。“八项规定出台后,我知道发放过节费是违规的。但是考虑到我刚调任不久,一来就把单位惯例打破,大家对我会有意见,于是就同意办公室造表,发放了中秋过节费。”江西省会昌县皮肤病防治所所长刘健民向调查人员的“坦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按照“惯例”,经刘健民批准,2013年,该单位给职工发放了共计10250元的中秋节“福利”。明明知道不对,却为了所谓的“惯例”,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抛诸脑后,慷公款之慨、迎下属之好,等来的只能是纪律的追究。
㈥ 中秋月饼慰问退休老干部可在行政列支吗
算的。
行政单位每年中秋节给干部职工发放月饼,应由单位工会组织负责发放。按总工会文件规定,每年节日发放福利总额不超过1000元,而且是工会经费开支,不得行政拨款或其他名目资金开支。更不能巧立名目由下属单位开支。虽然中秋节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有关开支必须遵守财经纪律。
中秋节,又称祭月节、月光诞、月夕、秋节、仲秋节、拜月节、月娘节、月亮节、团圆节等,是中国民间的传统节日。中秋节源自天象崇拜,由上古时代秋夕祭月演变而来。中秋节自古便有祭月、赏月、吃月饼、玩花灯、赏桂花、饮桂花酒等民俗,流传至今,经久不息。
㈦ 有没有公务员退休后发端午、中秋过节费的政策
职工复退休之后,实行社会制化管理,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适逢中秋节,没有法律规定给退休职工发放过节费或者礼品,是否发放,由当地政府或者社区、原单位自行确定。
㈧ 2019年中秋国庆退休人员补贴有否
中秋国庆是国家法定的正常节日,给退休人员发放补贴没听说有此规定。只是在节日期间有关部门或其工会组织会给退休人员发一些慰问品以示关怀。这个各省也是有明文规定的,许多省规定一年节日慰问费掌握在千元左右!
㈨ 济南市对退休干部中秋节春节发放福利有何规定
济南市对退休干部中秋节春节发放福利有规定,各单位在这两个节日必须给离退休老干部发放福利慰问品,礼轻情意重,具体数额由各单位自己安排。
㈩ 中秋节走访慰问离退休职工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主要是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这样情况可以正常进行,只要办事的人不办变味就属于正常的活动。如果要去敬老院慰问年老的孤寡老人,谁能说是违规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从严治党的要求,并不是不要敬爱与关爱,还要注意廉政的政字,政则是行政、执政、施政的人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