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生活垃圾收费标准
1、生活用水户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费15元,当月用水6吨以下(不含6吨)的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2、混合用水户按照生活用水户标准收取;
3、小区居民用户,公司直抄的按照生活用水户收费,收取后每户每月回拨3.5元给小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保洁费用;
4、特困用户不收费。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一)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鼓励各地制定促进垃圾协同处理的综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机肥等企业参与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鼓励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运营,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环节,实行双方协商定价。
(三)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已实行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
(四)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按照补偿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综合考虑区域内医疗机构总量和结构、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及处理总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定额、定量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调查,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在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流程监控,违法违规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处置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贰』 退休工人要交垃圾费吗
摘要 您好!我是职场达人捏沙成石!二十多年职场工作经验,很高兴为您解答!
『叁』 2020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1、生活用水户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费15元,当月用水6吨以下(不含6吨)的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2、混合用水户按照生活用水户标准收取。
3、小区居民用户,公司直抄的按照生活用水户收费,收取后每户每月回拨3.5元给小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保洁费用。
4、特困用户不收费。
(3)退休人员城镇垃圾处理费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从焚烧技术原理分析,尽管垃圾分类有利于垃圾焚烧,但并不能认为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的必要条件。
实际上,焚烧技术是一种能够适应处理混合垃圾的典型技术,世界上大部分采用垃圾焚烧的城市并没有做到也没有必要做到垃圾完全分类。但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的充分条件,因为垃圾分类能助力焚烧处理做得更好,可起到减量(减少垃圾处理量),减排(减少污染排放量),提质(改善燃烧工况),提效(提高发电效率)等作用。
『肆』 垃圾处理费基数不含离退休人员吧
摘要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伍』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垃圾处理费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获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
(一)城(镇)居民10元/户.月动人口2.5元/人.月。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1.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2.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a、日产垃圾量0.005吨(含0.005吨)以下,每月30元b、日产垃圾量0.005-0.01吨(含0.01吨),每月60元c、日产垃圾量0.01-0.05吨(含0.05吨),每月120元d、日产垃圾量0.05-0.99吨(含0.99吨),每月180元。
3.商铺0.75元/月.平方米饮业1.5元/月.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4.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120元/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吨。自清自运的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垃圾处置场(填埋)的处置费收费标准60元/吨。焚烧发电厂的处置费收费标准90元/吨。
6.粪便属于生活垃圾,粪便清掏清运处置费180元/吨。
7.建筑垃圾(单位、居民改扩建装修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150元/吨。建筑工程类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程序申报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陆』 哈尔滨市卫生费和垃圾清运费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哈尔滨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哈政办发〔2004〕5号)》(http://www.cn-hw.net/html/14/200909/11705.html):
(一)市区内职工(含离退休、临时工)按每人每月1.50元征收,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
(二)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外地驻哈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1.00元征收。
(三)企业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0.50元征收,职工人数超过8000人的,每月最高缴费额4000元。
(四)饮食业按营业面积征收,2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5元;21至40平方米的每月10元;41至100平方米的每月2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20平方米不加收),每月最高缴费额4000元。
(五)商服业按营业场地面积征收,1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2.50元;11至20平方米的每月5元;21至40平方米的每月7.50元;41至100平方米的每月1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加收2.50元(不足20平方米不加收),每月最高缴费额4000元。
『柒』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
法律分析:征收标准: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并区别不同情况,逐步到位的原则核定。我市已开征的城市卫生费以及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中包括的卫生费仅是垃圾处理过程中清扫和收集两个环节的费用,仍然保留,新开征的垃圾处理费是垃圾处理过程中的中转运输和处理环节的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1、本市城市常住居民每月每户4.00元。
2、暂住人口每人每月1.00元。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业、建筑性生产企业按照上年年末在职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留聘人员)人数每人每月2.00元。
4、宾馆、旅馆、招待所、医院病床(含部队对外营业的医院)每月每床2.00元。
5、各类经营场所,按营业面积计收:
餐饮业(含宾馆餐饮)50㎡(含50㎡)以下1.00元/月.㎡;50㎡--100㎡(含100㎡)0.90元/月. ㎡;100㎡--200㎡(含200㎡)0.80元/月. ㎡;200㎡--500㎡(含500㎡)0.70元/月. ㎡;500㎡--1000㎡(含1000㎡)0.60元/月. ㎡;1000㎡以上0.50元/月. ㎡。
休闲娱乐业(包括歌舞厅、电影院、茶楼、水吧、洗浴中心、网吧、美容美发厅等)50㎡(含50㎡)以下0.80元/月. ㎡;50㎡--100㎡(含100㎡)0.70元/.㎡;100㎡--200㎡(含200㎡)0.60元/月. ㎡;200㎡-500㎡(含500㎡)0.50元/月. ㎡;500㎡--1000㎡(含1000㎡)0.40元/月. ㎡;1000㎡以上0.30元/月. ㎡。
其他商业经营场所50㎡以下(含50㎡)0.60元/.㎡;50㎡--100㎡(含100㎡)0.50元/月. ㎡;100㎡--200㎡(含200㎡)0.40元/月. ㎡;200㎡--500㎡(500㎡)0.30元/月. ㎡;500㎡以上0.20元/月. ㎡。
6、设有摊位的市场(包括农副产品市场)、各类零星占道摊位每个摊位每天1.00元。
7、各类建筑、装修垃圾、渣土按实际垃圾量收取,由城管部门负责清运的每吨收取垃圾处理费30元;自行清运到指定垃圾场的每吨收取垃圾处理费5.00元。
法律依据:《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所称城镇生活垃圾是指城镇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镇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镇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本办法所称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是指向城镇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镇居民和城镇暂住人口等单位和个人收取的、用于进行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理的费用。
第三条凡在南宁市市区范围内的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镇居(村)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已实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城区(开发区)所辖的镇也应按本规定执行。
『捌』 小区垃圾费收取标准
您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哈政办发〔2003〕10号“号文件规定,我市城市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如下:
一、对市区内职工(含离退休、临时工),按每人每月1.50元征收,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外地驻哈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1.00元征收。
三、对企业,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0.50元征收,职工人数超过8000人的,每月最高缴费额4000元。
四、对饮食业,按营业面积征收,2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5元;21至40平方米的,每月10元;41至100平方米的,每月2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20平方米不加收),每月最高缴费额4000元。
五、对商服业,按营业场地面积征收,1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2.50元;11至20平方米的,每月5元;21至40平方米的,每月7.50元;41至100平方米的,每月1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加收2.50元(不足20平方米不加收),每月最高缴费额4000元。
望采纳
『玖』 垃圾处理费
(一)对市区内职工征收范围(含离退休、临时工),按每人每月1.50元征收,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外地驻哈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1.00元征收。
(三)对企业,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0.50元征收,职工人数超过8000人的,每月最高缴费额4000元。
(四)对饮食业,按营业面积征收,2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5元;20至40平方米的,每月10元;41至1 00平方米的,每月2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20平方米不加收),每月最高缴费额4000元。
(五)对商服业,按营业场地面积征收,l 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2.50元;11至20平方米的,每月5元;2 1至40平方米的,每月7.50元;41至1 00平方米的,每月1 O元;1 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加收2.50元(不足20平方米不加收),每月最高缴费额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