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离退休养老保险161号文件
目前政抄策,退休以后的袭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参加工作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2. 重庆女参加职工养老保险161个月,后来灵活就要买养老保险,50岁能退休吗
50岁,只要交满了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休的,没有缴满的话肯定要补足相应的标准。
3. 企业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是什么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更新了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的规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退休职工年龄是多少呢
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回应该辞职的答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5. 男性职工退休年龄对照表
企业男职工退休年龄是60周岁,具体介绍如下: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161退休职工扩展阅读:
国外退休时间
德国1989年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4岁,现提高到65岁。
丹麦把男女退休年龄提高到67岁。
美国计划将正式退休年龄从现65岁提高到67、68或70岁。
英国已将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
乌拉圭的男性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从55岁提高到60岁。
利比亚的男性劳动者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
6. 上海退休工人2009年7月加工资的加法是怎样计算的
不知道你问的是不是这个:
一、本市2009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1、先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月。
上述两项合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不足100元的,补足到100元。
二、2009年12月底前年满70周岁,且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2000元(含按沪人〔2001〕161及169号、沪府办发〔2003〕49号、沪人〔2007〕8号文件规定增加的“补充养老金”,下同)的人员,再按下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35年1月1日~193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30年1月1日~193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2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上述人员按照本条规定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其中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并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7. 今年退休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关于2007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沪劳保养发(2007)33号
各部、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为切实保障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精神,经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本市2006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1、先增加55元;
2、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
上述两项合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不足65元的,补足到65元。
二、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2007年6月底年满70周岁且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2000元(含按沪人〔2001〕161及169号、沪府办发〔2003〕49号、沪人〔2007〕8号文件规定增加的“补充养老金”,下同)的人员,每人每月再按下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32年7月1日~193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27年7月1日~193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27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上述人员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中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并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四、按照上述办法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不超过4628元,现月基本养老金已达到4628元及其以上的人员,此次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五、按本通知规定提高待遇所需费用由城镇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8. 单位到闭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没交到规定年限,应该怎么办
职工符合退休(职)条件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除因单位欠缴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补缴费用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规定比例共同负担外,其它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因单位欠费原因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期间予以补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疗费补报按青劳社[2003]16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其它原因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后不补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补报医疗费。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且办理退休(职)手续时未按规定补缴的,退休后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后又要求办理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允许其补缴,并从办理完补缴费用后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前的个人医疗帐户金不予补记,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9. 2016年最新国企职工退休工资标准一览表,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2016年最新国企职工退休工资标准一览表”,没有你说的这种表。
养老回金不是固定数,也答没有标准。是把个人社保所有数据套进规定公式内计算的,如:缴费年限、缴费平均指数、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社平工资数额等,算出多少是多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多的几千元,少的几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