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已经退休的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如何处理
已经退休的公职人抄员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依照规定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赔。
已经离职或者死亡的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依照上述处理。
⑵ 退休人员纪律处分怎么办
法律分析: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应当立案调查并按程序作出调查结论,明确其应受处分的种类。对于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其养老保险等相应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或者原处分决定单位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的,由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新单位执行原处分决定。
⑶ 退休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如何处理
退休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根据不同情节需要给予不同的处理,总的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退休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一样要受到处理。退休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没有涉嫌犯罪,应当给予处分的,不再做出处分决定,但是如果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的,需要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如果是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的,那么也需要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
⑷ 对退休人员如何适用党纪处分
法律分析:已经退休的人员,如果发生违法党纪政纪的,也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比如党内警告,记过,或者开除党纪,涉嫌犯罪的,可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至于政纪,因为已经退休,不涉及政纪处理。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⑸ 已经退休的公务员有违法行为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则:“曾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能够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免职、开除的,应当依照规则相应调整其享用的待遇,对其违法获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自己财物按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则处置。”
这里的待遇,包括退休的公职人员享有的政治、生活待遇,以及依法领取的养老保险金等。关于已退休公职人员违法获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自己财物,要按照《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则处置,包括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依法退复原一切人或者原持有人,依法上缴国库等。
⑹ 公务员现已退休,但因在职期间违法被判刑的应如何处理
1、公务员已退休,但因在职期间违法被判刑的,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则停发退休金,但发给生活费;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则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停发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2、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3、按照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的相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如果因为犯罪而被羁押(如最终被证明无罪,可事后补发所停发退休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但是应发放生活费。
4、综上,如果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因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应发给生活费,而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就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了。
⑺ 老年人以前在事业单位上班时有违规退休了纪委监委还管吗
还是管的。
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
政务处分的影响和后果主要体现在职务、职级、级别以及工资待遇等方面。有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在违法行为被发现前已经退休的,由于其已经不在工作岗位履行公职,不适宜给予其政务处分,但其仍应承担从事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退休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
⑻ 公职人员退休后违法的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十七条 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⑼ 公务员退休后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9)已经退休的公职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扩展阅读:
广安市纪委对外公布:两名已退休4年的民警,因任内严重违纪受到了降低退休待遇等处分。
据介绍,陈和平,阴明,均为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退休干部,分别于2010年6月和2010年10月退休。经查,陈和平与阴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贿赂,两人行为均已构成严重违纪。
对于陈和平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广安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因其已退休,不再给予处分,按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降低其退休待遇。
对于阴明的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阴明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降低其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