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甘肃省事业单位丧葬费标准
法律分析: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❷ 甘肃省退休公务员丧葬费标准
甘肃省退休公务员丧葬费标准为2500元
缴纳了养老保险的职工,如果未到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就因公或因病死亡的,政府会给职工家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
缴纳了养老保险的职工,如果未到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就因公或因病死亡的,政府会给职工家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为1200元。
❸ 甘肃省气象局去世退休职工待遇
以去世时甘肃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任职工人和退休人员亡后的待遇准则限定如下公司工人和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亡处置(1)葬礼包干补贴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救助资本,分别根据本市上2年,3个月和10个月的平均薪水。(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贴准则和价格补贴和分发。(三)单独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其月租费,200%的当地城镇公司工人生活困难补贴准则的问题。二,员工亲属丧葬补贴费,不分年纪关系密切的家庭人员亡的,按全市上2年度1个月平均薪水的问题。公司退休人员因患病或者非工作相关的致命的,按照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亡待遇:支付(一)丧葬费$600元性问题。(二)一次性救助资本为10个月,我基本上退休金(基本薪水,级别薪水,职务薪水,工龄薪水)分布。(三)符合生活困难补贴要求的供养直系亲属寓居在市区(包括开发区,乡镇),每月补贴110元,另发行价补贴
❹ 甘肃省丧葬费调整标准
法律分析:甘肃退休工人死亡待遇是全国最低省份,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7352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❺ 2020年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
2020年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
法律依据:社保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去世后抚恤金、丧葬费计发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抚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退休费)为基数,病故发20个月;因公死亡发40个月;烈士发80个月。
丧葬费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