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2.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0号)第二条: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体现社会公平。二、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长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三、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贰』 陕西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如下: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3、退休人员中,194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4、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在省级参保的原行业统筹企业以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法律依据:
《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退休人员中,194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在省级参保的原行业统筹企业以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叁』 端午节后,各地养老金调整方案曝光,哪个省会是第一个补发
应该是上海市吧,因为上海受到疫情的影响是最大的。
『肆』 2022年陕西养老金上调细则
近日,陕西省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要在2022年4月30号之前完成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然后西安市的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工作也己经开始,所以各位相关的城乡居民要及时办理了;还有陕西商洛市的商州区,近日也通知城乡居民2022年1月1日前已领取待遇的人员(含暂停发放人员)要及时开始认证了。
陕西各位退休人员,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在春节之后不久,你们的养老金可能就要上涨了,因为现在已经有多个省份侧面释放了积极信号
各位陕西省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办退休的人要注意了,在2022年的养老金新计发基数公布之前,你的养老金待遇,只能临时按照2021年的基数核定金额。
(目前陕西省的最新使用的计发基数是6914元)——等到2022年下半年左右,新的数据公布后会迎来重算补差,所以你到手的待遇也将迎来上调,并且还会补发一笔差额补发。
陕西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2022年部分地区也上涨了,因此各位参保的农民和城乡居民到手的待遇也会提高——比如陕西安康的江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宣布从2022年1月起,人均增加6.5元,目前增加到了每人每月131元;
另外,陕西近日明确了要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截止时间,延长到2022年2月底——所以因为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还没有参保缴费的人,可以继续抓紧缴费。
『伍』 2021年全国企事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从2021年1月1日起,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以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
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高龄倾斜部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对2020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补齐至上述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