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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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不能混作一起。首先是企业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该企业员工是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亦是如此。只有补足费用和滞纳金后才能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种做法,对该企业员工和退休人员貌似不公平,但对全体按时足额缴纳医保的企业和人员是公平的。至于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是重庆市为减轻企业负担,规定在三年内分步减少直至取消企业为70%以上的退休人员缴纳医保。具体做法是:重庆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人数70%以上的,每月缴纳的退休人员基本医保费从2011年9月起,两年内将逐步取消。即从2014年1月1日起,取消缴费。这是为了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实施的新政策,虽然2014年开始单位不再为退休人员缴费了,但退休人员依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从2014年1月1日起,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是有欠费的除外。关于第二个问题的官方文件如下:对于第一个问题该文件也有明确规定,你也可以自己在网上搜索一下《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厅关于国有破产企业
2. 我妈2014年可办理退休,医疗保险还要交吗怎样交是每年交还是一次性交完
如果你妈2014年退休,医疗保险如果没有缴够规定的年限(一般男25年,女20年),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3. 2014年3月份退休,医疗保险怎么交
退休后不用交了
4. 退休后医保如何缴纳
1、集体收费项目,部分医疗金是直接从每个月直接打给退休人员个人医保卡中直接扣除的,其扣除的金额在全国各地有不同的标准,其金额并不是很高。该笔医疗金主要作用是医疗互助,在公民发生重大疾病的时候,该笔医疗金可以进行一定的报销,减少退休人员医疗的一大笔开资;
2、个人项目的收费,对于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医保的缴纳有一定的区别;
(1)对于城市居民一般在男同志在缴纳医保年限达到25年,女性同志缴纳要达到20年,而一般退休年纪达到若公民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达到15年的,就可以申请办理退休,若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不足的,可以按照所欠付的年限进行补缴,符合以上要求的,既可以申请领取养老保险金。同时医保年限没有缴纳符合年限的,可以单独办理医保继续缴纳费用的情形。
但是我国对于之后医保的缴纳方式没有具体的约束,有些地区允许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将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金按照当年的比例进行一次性收取;有些地区则不要求公民一次性补缴所欠付的医疗费用,同时一次性办理退休和退保,但是所欠付的保费从起退休费用扣除,直至缴满相应的年数为止。
(2)而对于城乡居民,国家主要实行的是一年缴纳一次保险金,一次保险金只对一年进行承保,如果期间中断没有进行缴纳,同时医保也同时中断。而且该缴纳方式并没有期限,是终身制,只有一直缴纳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一般农村户口公民所缴纳的费用会比城市公民缴纳的稍微要低一些。
而某些职工属于农村户口,但是在单位工作的,该用人单位依照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为该职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该职工的医疗保险缴纳的年限一般同居民户口的职工,但是其缴纳医疗保险的标准有一定的差异,且在退休之后补缴医疗保险的金额一般比同一等级的城镇户口所缴纳的基数低。如果农村户口的职工因为拆迁等问题可能涉及到个人医保的提前补缴,根据各地政府的文件和标准 进行核查,一般对具体年龄有一定的缴纳年限的标准进行规定。
5. 退休职工医保怎么交费
(1)涉及的是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问题。实际上,因为退休人员的医疗费支出更多,而这部分退休人员在医疗改革前个人账户并没有积累,所以国家在制定医疗保险政策的时候对退休人员给予了一定的照顾。《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六部分明确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以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扣除老汪的医疗保险费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规定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健康人帮助生病的人,退休职工一般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脆弱人群;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参与市场竞争;三是考虑到退休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退休后收入低,特别是现在已经退休的职工,没有足够的用于医疗支出的积累,医疗负担较重。因此,《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除规定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外,还规定了在单位缴费划人个人账户的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照顾。
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对政策的了解不够深人才导致了这样的错误。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扣除的老汪的部分医疗保险费要如数返还,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2)对类似问题的处理意见。实际上,退休人员个人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存在单位在以工资总额缴费后再为退休人员缴费的问题。在单基数缴费的原则下(即以工资总额"单基数"作为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而不包括离退休费用),退休人员应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是全体在职职工分担的。因为按单基数缴费,每个单位只要按统一的缴费比例乘以本单位工资总额,就是该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不管这个单位有多少退休人员,都不需要另外缴费。那么,退休人员要建立个人账户,统筹基金要支付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钱从何来呢?就是从单位按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中,由经办机构按规定比例,为退休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对退休人员发生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也同样是由单位缴费建立的统筹基金申支付。实际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无论是建立个人账户的费用,还是需要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都是由单位缴费解决的,也就是由每个在职职工分担的。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共济原则。
[法律规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六部分明确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除规定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外,还规定了在单位缴费划人个人账户的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照顾。
6.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怎么计算
员工从入职前就开始担心工资、保险待遇问题。到底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是怎样的?如何计算?下面大家就随着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内容。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政策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达到男30周年(360个月)以上,女25周年(300个月)以上,并且在本地参保的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2年(144个月)的,用人单位可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或者本地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以此两种年限中较长的不足年限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
1、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12年—基本医疗保险本地实际缴费年限;本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10年—大病医疗保险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2、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额=【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60%×本地用人单位缴费率(8%)】×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总月数(或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费额=当前大病医疗保险费标准×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或本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达到上述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再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0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后,终生享受医保待遇。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金额=当前大病医疗保险费标准×本人距75周岁的年数(超过10年的按10年计算),例:本人距75周岁的年数=75周岁—2011年11月1日本人实际年龄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社保医保怎么用?一文教你申办报销流程!
3、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规定:关闭破产企业,在企业关闭破产时一次性缴纳10年余命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未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按规定补缴不足年限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同时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不满75周岁的,按规定再一次性补缴不足75周岁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已一次性缴纳10年余命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的,不再补缴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配置额=本人上年度月退休金×4.3%。4、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规定:确有困难无能力一次性缴纳的参保单位(或无单位承担补缴责任的退休人员),若无力一次性补缴不足规定年限的相应费用,可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和当地用人单位费率继续按年为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直至补齐规定缴费年限,退休人员再按第2项的规定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
7. 我2014年退休,职工医保从2004年开始交缴,社保视同缴费工龄为35年,问还要交医保吗
不要吧
8. 职工退休后医保谁缴纳费用
退休员复工退休时需要达到规制定的缴费年限才能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以需要缴纳该笔费用。
你的问题看来是:
1,退休职工是在企业退休,而不是个体自由职业者退休。
2,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时,不够应缴的年限,需要缴足才能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针对这种情况,每个地区处理是不一样的。这个必须询问当地的医保机构。有的地市规定,应由个人负担,因为企业职工退休后已经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不能再由企业缴纳。但有的地市规定应由企业缴纳,理由是,员工在企业退休,为企业做了贡献,同时退休人员相对于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应由企业缴纳。还有的地区采用折中的办法,只要企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退休职工就可享受医疗待遇,不用补缴这部分费用,但企业倒闭清算时,必须为退休职工补足这部分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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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退休职工办医保怎么交费
用人单位为退休职工补办医保,缴费办法是由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已经工作年限所在单位和本人没有缴费的部分,应当由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单位和个人已经缴费,缴费年限不足法定年限的部分,一般由职工个人缴纳,单位可以自愿承担部分。
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医疗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的通知》
锡人社发〔2011〕305号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退休(按月领取职工养老待遇,下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按照省规定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实行五年过渡,2012年在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为年满2年,在非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等,下同)办理退休手续的为年满6年;2013年在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为年满4年,在非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为年满7年;依次类推至2016年;之后办理退休手续的,统一按省规定年满10年的标准执行。
二、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未达到以上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足额)或逐年继续缴费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待遇。
1、一次性补缴(足额)。按照上年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不低于182元/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未满规定的缴费年限(月),一次性足额缴纳。
2、逐年继续缴费。按上列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按年缴纳。缴费满规定年限后不再缴纳。
上列缴纳的费用,仍按锡劳社医〔2003〕5号文件的规定,可由单位缴纳,也可由本人缴纳,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