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4年去世 养老金能继承么
法律分析: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支出。除此之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承担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以及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病残津贴的支付责任。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主要是为了其退休后能够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个人退休前和退休后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由遗属继续,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入统筹基金,作为社会互济资金,遗属不能主张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二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㈡ 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及一次性补偿是不是遗产,应如何分割
一次性补偿金是属于遗产的,没有遗嘱的话,由法定继承人按遗产继承。但是如果是抚恤金的话就不是遗产,是给家庭成员的,属于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
㈢ 职工死亡后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及养老金是不是个人遗产,怎么分配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可以继承。
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
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保险(Insurance),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时,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尚有余额的,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数额为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全部余额。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3)退休职工死亡后的遗产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但是需要了解:
1、合法继承多少养老保险金只能继承个人帐户部分,单位缴纳的不能继承;
注:一般个人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20-25%,
2、办理时参保单位应提供死亡证明。
注: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㈣ 退休人员死亡后抚恤金家人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
㈤ 我们单位一退休人员独身,只有两个姐姐!父母已过世,姐姐都有孩子,那么退休人员死亡后遗产谁有权继承
根据来《继承法》的规定自,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这位退休人员如果死亡,其遗产就应当由他的两个姐姐继承。
㈥ 职工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余额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遗产
职工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余额是夫妻共同财产。
职工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余专额,属于应得养老属金的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㈦ 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家属有哪些待遇不要忘了一定要去办理
按照社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各地根据社保法制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中,几乎都有死亡待遇的规定。
综上所述,参保人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按照社保法的规定,要享受相应的死亡待遇,在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其家属应当享受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和个人账户资金的继承,一定要记住去退休地的社保机构和医保机构办理。
㈧ 职工退休后死亡后无继承人如何处理待遇和财产
摘要 死者死亡,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㈨ 大连市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安葬费和抚恤金怎么发放老人去世后,抚恤金
大连市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要按照当地规定,实行火化的携带火化证内明,死者身份证明去当地社保容局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
各地丧葬费补偿标准不一样,大连可能一般可以领取丧葬费4千元—6千元不等,一次性工资10个月左右,如果子女未成年可以每月领取抚恤金直到成年为止,要是退休职工伴侣没有退休工资的也可以每月领取抚恤金,相对来说企业职工补偿费少,事业单位去世职工可以领取20个月工资,公务员一般40个月。
具体详细情况以当地社保局规定标准为答案。
㈩ 退休后人死亡了退休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现在养老金有规定了个人死亡养老金的可以继承,有一种就是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还有一种是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就是在单位缴纳的都会被统筹管理,就是说这些人养老金都会被当地的社会保障服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发放。意思就是说,如果去世的情况下,如果是当初所交的养老金属于单位缴费的,他们的子女是领不到这笔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