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兼职的在职证明怎么写格式是
兼职的在职证明格式其实就是一个情况说明,也就是说,开头写兼职证明,正文写(姓名)+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公司或单位做什么样的兼职工作。特此证明。最下面是某单位的全称加上公章。这个一般是给新找的工作单位看的,只要公章和单位的全称都有就行了。
Ⅱ 开展退离休干部聘用,兼职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总结报告怎么写
提点建议吧。像一般总结一样,开头先写指导思想,即开展清理整治的意义,总括整治活动所采取的措施,落脚在清理的成果上;然后写具体的经验(即做法)做法可以是并列的,也可以是递进的,建议写一、二、三段即可,最后总结不足,列明下步努力方向。希望对你能有所提示。
Ⅲ 领导干部退休后的兼职规定
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规定是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专辖的地区属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Ⅳ 普通退休干部要填个人兼职事项报告表吗
不需要啊,退休后再找一份工作就不是兼职了,普通退休人员不需要填
Ⅳ 关于退休后在外兼职的最新规定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外打工取得的劳务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因为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五险一金,不再有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扣除。《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厦地税发〔2005〕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的规定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Ⅵ 退休三年后兼职需要申请吗
领导干部退休后三年后兼职写申请经审批方可工作。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Ⅶ 不存在领导干部退休后再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的"零报告怎么写
只要有企业愿意聘用、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那是可以的,而且这样的待遇会比较高
Ⅷ 如何写关于兼职的申请书
兼职申请书
尊敬的xx公司领导:
我于xx年xx月很荣幸被本公司录用,至今已经xx,在
此期间曾经就职引车员和引车组长一职,善与人沟通,为人忠厚、耿直、热爱岗位。如今检测车间暂缺车间主任一职,我非常想珍惜这次的锻炼机会。希望公司领导给予考验。假如我能有幸应聘此职务,我会做到以下几点:
1.热爱集体,团结同事,对同事一视同仁,实事求是,发扬部队优良传统。搞好上下级关系,服从上级管理安排,关心同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岗位,勇于创新,认真学习检测站章程管理。认真学习检测标准,设备的工作原理以及维修、维护保养。
2.在公司就职的这两年半中,我已经能够熟悉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的基本流程,检测设备的保养、维护。发挥个人专业,对计算机的构造、保养、维修比较熟悉,方便以后在检测过程中的一些突发事件能够很好的处理,以便检测流水线能顺利进行。
3.认真负责,热情服务,对顾客热心解答疑难问题,热心帮助顾客以便更好的完成车辆检测工作。带领车间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各岗位的专业知识,向资深同事学习,不懂就问。管理好车间的各项事务。积极询问顾客的宝贵意见,以便有效的提高公司的形象及发展。
4.发扬部队吃苦耐劳的精神,吃苦在前,起好带头作用,有困难先上。积极配合领导搞好车间安排、环境卫生、检测故障的排出等工作,积极找同事谈心,听取建议和意见,及时的向领导汇报情况。把
公司利益放在首位,保密公司的商业秘密。
5认准学习检测站相关知识,检测标准,设备的应用,软件的学习应用,硬件的维修标定。在不断成长、不断学习的过程中,发扬我吃苦耐劳、努力奋斗、踏实稳重、的作风。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天职,追求个人不断进步和企业不断创新超越。
如果我不能被应聘,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专业知识,以便配合领导的工作,对公司负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Ⅸ 领导干部退休后再企业任顾问报告怎么写
首先要要你的级别,中组部现在对此有具体规定,可查。一般企业得写聘书,所在单位必须写推荐涵,否则违规。
祝你好运
Ⅹ 退休领导干部兼职规定
最新中组部规定:1、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2、经批准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的,不得利用个人影响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办公用房、车辆、资金等,不得以社会团体名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强行要求入会或违规收费、摊派、强制服务、干预会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等。3、兼职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4、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兼职人每年年底书面报告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依据: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当前,领导干部退(离)休后在各类社会团体兼职,或参与成立新的社会团体的情况有所增多。大多数退(离)休领导干部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发挥个人业务专长和经验优势,不求回报,无私奉献,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但也有一些退(离)休领导干部以兼职为名,利用个人影响找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钱要车要办公场所,甚至领取较高薪酬,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干部群众对此多有反映。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从严管理干部的精神,对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行为要进一步从严规范,引导和发挥好他们的作用。经中央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确因工作需要,本人又无其他兼职,且所兼职社会团体的业务与原工作业务或特长相关的,经批准可兼任1个社会团体的职务;任期届满拟连任的,必须重新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兼职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得兼任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或兼任境外社会团体职务。二、经批准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的,兼职期间要发挥好政治把关、经验指导、业务传授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不得利用个人影响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办公用房、车辆、资金等;不得以社团名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强行要求入会或违规收费、摊派、强制服务、干预会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等。三、兼职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确属需要的工作经费,要从严控制,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和实际支出。四、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干部本人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领取报酬,或履行职责不当的,干部所在单位应责令其辞去社会团体职务。兼职期间违规领取的报酬,应按中央纪委有关规定执行。五、中央管理的干部退(离)休后兼任社会团体职务,须由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批并报中央组织部备案同意后方可兼职。确需由中央管理的干部兼任职务的社会团体,必须在国家、地区、行业和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起重要作用,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备案报告应在社会团体召开有关会议惊醒选举或决定任命前30日报中央组织部,需说明以下情况:(1)社会团体的基本情况,包括登记事项、宗旨、业务范围和成立时间等内容。(2)领导干部原任职务,兼职的理由,是否兼任法定代表人;本人是否已在其他社会团体中兼职;社会团体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选举或决定任命的时间。兼职须由社会团体出具邀请函;所兼职的社会团体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书面意见。(3)如领导干部已兼任社会团体职务,任期届满拟连任的,需说明干部本人已兼职的时间和任期;如领导干部属新兼任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职务,需说明原任会长(理事长)不再担任的原因。(4)附拟兼职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社会团体现任领导干部名单一式三份,社会团体章程和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管理和审批办法,并对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摸底和清理规范。凡未经批准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符合规定的,须在本通知下发后半年内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应由本人在半年内辞去所兼任的职务。经批准已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应对兼职任期、年龄、履职情况以及是否取酬等情况进行审核并予以规范。七、本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党政机关退(离)休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退(离)休领导人员,参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